【疫不退,警不退!】忻州市公安機關公佈八起網絡造謠案例

忻州市公安機關公佈八起網絡造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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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網上流傳一則“忻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令第1號”的虛假信息,市政府及時發佈闢謠公告。

經查,違法行為人張某(男,1997年4月出生,五臺縣人),於2020年1月26日在互聯網傳播“忻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令第1號”虛假信息,被快速轉發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目前,五臺縣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張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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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傳播一則信息為“忻州義井昨天醫院拉走一個武漢回來的學生已經確診,咋沒報”。

經查,違法行為人韓某(女,55歲,靜樂縣人)於2020年1月26日在今日頭條中傳播“忻州義井昨天醫院拉走一個武漢回來的學生已經確診,咋沒報”虛假信息,被快速轉發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目前,靜樂縣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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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傳播一小視頻並附內容為“武漢人回四川老家了,被老家人舉報了,他就把舉報人給殺了”。

經查,違法行為人肖某在微信群傳播一段血腥視頻,內容顯示:“多名警察控制住一名男子,另有一名男子被割頸倒地,地面有大量血漬,旁邊有多名圍觀群眾”,此信息被謠傳為“武漢人回四川老家了,被老家人舉報了,他就把舉報人給殺了”。該謠言信息在微信群被快速轉發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目前,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肖某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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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傳一條消息為:"通知,縣各城區內,於今日24時後所有路口紅綠燈,統一24小時改紅燈,除特種車輛外,私家車闖一次6分200,禁止私家車輛出行,正常行駛,另行通知。(請大家踴躍轉發)”

經核實,我市交管部門並未發佈此類交通管制和通知!所有紅綠燈均正常運轉。該謠言在全國多地傳播,各地交管部門對此進行闢謠!

經查,該違法行為人陳某某(男,現年62歲,原平市西鎮人)。2020年1月31日,陳某某用自己微信在微信群中轉發了“縣各城區內於今日凌晨24後所有路口紅綠燈統一24小時改紅綠燈”的虛假信息。

目前,原平市公安局對陳某某進行了教育訓誡,其保證以後規範使用互聯網,不在網上發佈不當言論,不觸犯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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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網傳一段落款內容為“忻州市公安局”的警情通報

經核查,該虛假信息發佈人為王某某(男,43歲,五臺縣人)。2020年1月31日,王某某將其它地市的警情通報修改了部分內容後發佈在微信群中。此虛假信息被大量轉發擴散!

目前,五臺縣公安局對王某某進行教育訓誡。同時網警提示,獲取真實內容請通過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經過認證的官方媒體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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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靜樂縣微信群中傳播一段內容為:“靜樂已有新型病患者 大家請注意 不要出門 就在衙門前”

截至目前,靜樂縣未發現疑似病例。

經查,謠言信息發佈人為李某(女,靜樂縣人)。李某因在微信群中散佈不實信息,靜樂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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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繁峙縣本地傳播一則信息為:“砂河董山小區今日於2020年2月1日發現一例新型冠狀性病毒”。

截至目前,繁峙縣未發現疑似病例。

經查,發佈此謠言信息人為楊某某(男,居住於繁峙縣砂河鎮,系高二學生)。繁峙縣公安局依法對楊某某進行詢問,該楊對其編造不實信息發佈在互聯網的事實供認不諱,因其認錯態度較好且為在校學生,繁峙縣公安局對其依法進行了教育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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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繁峙縣本地傳播一則信息為:“繁峙新城小區和錦繡苑小區隔離武漢回繁發燒人員”。

截至目前,繁峙縣未發現疑似病例。

經查,該謠言信息發佈人為白某(女,繁峙縣巖頭鄉人,系在校大四學生),白某將此謠言信息發佈在QQ群中,隨後被廣泛轉發並擴散至微信群。繁峙縣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詢問,白某對不實信息發佈至QQ群內的事實供認不諱,因其認錯態度較好且系在校學生,繁峙縣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了教育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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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警提示

一是關注本地政府、衛生部門、公安機關的官方新媒體賬號,瞭解本地最新疫情資訊;

二是關注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等權威媒體發佈動態,瞭解國內疫情防治的最新進展;

三是遇到不確定的消息,可以及時向衛生部門諮詢或通過公安機關網警微博、公眾號等新媒體賬號私信留言核實。

在與疫情戰鬥的過程中,切不可道聽途說,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特殊時期,更需要大家少一點私心、多一絲寬容,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於在網上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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