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不離婚”與“離婚不離家”的夫妻,誰過得更煎熬?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離婚便是和一個人在法律上、情感上、財產上、責任義務上割裂了關係,兩人從此成為毫不相關的兩個個體。

若是中間還有個孩子在,那麼雙方依舊是“養娃合夥人”;若是沒了這層關係,恐怕也從此再無交集、各安天涯了。

但是,現實生活中,由於房價及生活成本高漲,“離婚不離家”的現象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離婚事件中。

什麼時候“離婚不離家”?說白了便是:兩個人在法律上已經辦妥了離婚手續,但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還住在一起。更有甚者,兩個人還住同一個房間、睡同一張床,在雙方的父母、孩子甚至親戚朋友間還扮演恩愛夫妻。

“離家不離婚”與“離婚不離家”的夫妻,誰過得更煎熬?

江曼在和李超結婚的第十個年頭,江曼覺得自己為了這個家付出了很多,身心俱疲,逐漸的和李超的交流越來越少。夫妻間最遠的距離就是沒話說,這種狀態下,李超背叛了。知道這個消息後,江曼的內心很是崩潰,堅決要離婚。

可是考慮到孩子還小,離婚會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兩個人協商,離婚不離家,給孩子一個表面上完整的家,等到孩子長大後,兩個人再正式分開,去尋找各自的幸福。倆人達成一致後,領了離婚證,開始了“假夫妻”的生活。

雖說離了婚,可是李超晚回來,江曼還是會擔心,做飯的時候也會把他的那一份做上。可是李超畢竟外面還有一個人,心思也完全不在這個家上,江曼覺得這樣的生活真的很奇怪,明明這個人整天都在家裡,可是操勞的人還是她自己,這個人整天在眼前晃,讓人有的時候又不得不掛念。

“離家不離婚”與“離婚不離家”的夫妻,誰過得更煎熬?

王一澤到了該結婚的年齡,找不上合適的對象,家裡人託人介紹了郭洋,倆人都到了該結婚的年齡,沒有很深入的瞭解,就草草結婚了。結婚後,彼此有了深入的瞭解,王一澤才發現自己和郭洋的三觀都不同,根本沒辦法相處。於是,她提出了離婚。

一提出離婚,雙方的父母都不同意,王一澤的媽媽更是無法接受,哭天抹淚,郭洋的父母也各種勸,面對父母的這種態度,兩個人沒辦法抗拒。只能把這樣不合適的婚姻一直維持下去,但是兩個人協議好,互相都不干涉對方的生活。

達成協議後,兩個人就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各自過各自的,郭洋出去外地打工,王一澤一個人在這裡生活,也比較輕鬆自由。兩個人沒有離婚,父母也說不出什麼來。雖說結婚了,兩個人卻過著單身一樣的生活,還沒有什麼後顧之憂。

離婚不離家的狀態,畢竟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很久,感情還是有的,也習慣了對方在自己的生活中,雖說離婚了,人還整日出現在你的生活中,心中還是難以割捨。明明在一起,卻不再有了任何的交集,這樣的生活,其實更痛苦。


“離家不離婚”與“離婚不離家”的夫妻,誰過得更煎熬?

離家不離婚的狀態,互相不干涉對方的生活,不再擔心被婚姻所牽絆著,又有婚姻來作為保護傘,只要是兩個人協商好的,在沒有愛的狀態下,分開也許是更好地選擇。當然,找了更適合的另一半,還是要先離婚,不要違背道德,觸犯法律。

  • 相對於離婚不離家來說,離家不離婚,或許不會有那麼多痛苦。
  • 其實不管是哪種狀態,都可以說是一種“病態”的存在,勉強維持,或者表面維持在一起的兩個人,又有何幸福可言呢?
  • 分析“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有很多種。

    有人是一時衝動離了婚,但離婚後暫時還不習慣“沒有對方在”的生活。這種離婚,很多時候就像是“過家家”一樣,等雙方氣消了或發生一些讓他們彼此都感到“還是對方好”的事情,兩個人大抵還是會復婚的。

    這種把“離婚”當“吵架”使的情況,不屬於本文討論的範圍之列。

    大多時候,兩個人走到離婚這一步,大多是之前已經鬧得不可開交,這婚非離不可了。離婚時,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這是對雙方“兩權相害取其輕”的選擇。

    很多夫妻選擇“離婚不離家”,有時是受現實所限。

    比如說,離了婚之後,一方沒條件搬去比現在住的房子條件更好的地方,因此,為了這點“利好”,選擇了妥協。這種情況,夫妻關係已經變成了合住關係、合租關係。

    相比跟“外面的人”合住、合租,他們或許覺得,生活習慣跟自己磨合得差不多的前夫或前妻,更適合做自己的室友。

    “離家不離婚”與“離婚不離家”的夫妻,誰過得更煎熬?

    還有一種情況,是兩個人離婚之後,還有“在人前秀恩愛”的需求,佯裝他們自己沒有離婚。有人是“為了孩子”,有人是“為了父母”,有人則是“為了名聲”。

    每一種情況,都是當事人權衡利弊後的選擇,也是當事人的選擇自由,本無可厚非,但是,我們不難發現一個問題:現實生活中那些“離婚不離家”的男女,最後無一能把這種模式進行到底。

    說到底,“離婚不離家”只是一個暫時的緩衝地帶,它無法成為一段終點。更多的時候,“離婚不離家”只是財產、居住地、孩子、養老等現實問題以及情感、性、貪婪、恐懼等心理因素互相沖撞後,達成的一種暫時的妥協。

    很多選擇“離婚不離家”的人,遠遠低估了這種生活模式給自己帶來的痛苦。確切地說,他們高估了自己對這種生活模式的承受力、承擔力,高估了對方的涵養、寬容度。

    “離家不離婚”與“離婚不離家”的夫妻,誰過得更煎熬?

    ————————

    END.

    胡劍雲齊家工作室,一個專業的諮詢團隊,在婚姻和家庭教育遇到的任何問題和疑惑,都可以通過私信諮詢,在這裡得到滿意的答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