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黑色大麗花”懸案推理,嫌疑犯名單分析

小說:“黑色大麗花”懸案推理,嫌疑犯名單分析

警方的嫌疑人名單

嫌疑人這麼多,只能挑幾個當下被認為可能性較大的人來寫。

羅伯特•曼利在辦案初期一度是頭號嫌犯。有人問,他會不會是精神分裂、多重人格,我認為基本不可能。目前可信的版本是,1 月 9 日伊麗莎白就跟兇手走了,而曼利晚上 18:30 就回家去見老婆了,而後幾天他的行蹤也很明確,沒有作案時間和條件。他的家不在洛杉磯,沒有可以囚禁伊麗莎白許多天,並殺害、處理屍體的隱蔽地點。這期間客戶、家人也沒人發現他精神異常。

1.求歡失敗者:馬克·漢森

警方曾懷疑,漢森由於被伊麗莎白拒絕了性要求,懷恨在心,動了殺心。

馬克·漢森被找去盤問,他表達了對伊麗莎白的種種不屑。比如他說伊麗莎白一口爛牙,長得也很一般;說伊麗莎白約會很多,總和那些檔次很低的、他都不允許進家門的小混混約會;比如暗示伊麗莎白偷了他的空白通訊錄和一本臺歷;比如強調他屢次拒絕伊麗莎白想過來住的請求……

馬克·漢森故意貶低伊麗莎白,以顯示自己對她沒興趣,可能是想趕緊甩掉這個爛攤子,怕損害自己的名譽。我認為馬克·漢森是兇手的可能性極低。首先,警方揣測的動機幾乎不太可能在這類人身上成立。漢森到處獵豔,舉辦過性愛派對,有眾多女友。(但並沒有任何暴力或者性虐待記錄。)

伊麗莎白對於他來說,也僅僅是他的眾多獵物之一,甚至是不太重要的一個,幾乎沒投入過心思,沒花過錢。又怎麼會因為沒得手,就要殺人?

其次,兇手若是漢森,也不可能把封面上有自己名字的通訊錄寄給警方。

我認為兇手如此明目張膽挑釁警方,正因為他在安全位置,遠離警方的懷疑範圍。

幾乎任何想脫罪的兇手,都會極力避免與警方當面接觸,避免被問詢。而本案兇手如此仔細地清理指紋等痕跡,顯然就是想躲在暗處,隱藏身份。他不可能把有自己名字的通訊錄寄給報社或警方,讓警方立刻把他列為首要嫌疑人。

通訊錄中多頁缺失,假設那幾頁是兇手撕去的,那麼他肯定要確保這本通訊錄中剩下的頁面和自己沒有任何聯繫。當然,兇手也可以藏起或者毀掉通訊錄,為什麼要把它寄給警方?

我認為他的舉動和其他做法的心態是一致的:惡作劇,給警方和留在通訊錄裡的那些男性(包括馬克)添亂、找麻煩。

最終,警方解除了對漢森的懷疑。

1949 年,一個 25 歲的舞女

Lola 趁著馬克·漢森站在鏡子前刮鬍子時,從他身後開槍。子彈射中了他的肺,但他幸運地被搶救了過來。

Lola 是他收留的女房客之一。她後來說道,「我早就想好了,他要麼繼續愛我,和我結婚,要麼照顧我一輩子。如果他都不願意,我就會殺了他。」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這句話同樣可以送給馬克·漢森。

警方的嫌疑人名單

2.準作家和劫犯:萊斯利·狄龍

萊斯利·狄龍(Leslie Dillon)是一個居住在佛羅里達的旅館服務員,曾做過殯葬業的助理,立志成為一個作家。他此前從來沒在警方懷疑的名單上,是自己找上門來的。

1948 年 10 月,案發一年多後,他給為洛杉磯警方工作的精神科醫生德·裡弗醫生(Dr. J Paul De River)寫信。他說自己在寫一本關於性虐待和性精神病態的書,想聽聽德·裡弗醫生對於本案兇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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