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如何處理?

De-zhong


關於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我們就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這是重點)分別討論。

一、會計處理

如果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如果每年末計提壞賬了,即做了如下分錄,借:管理費用-壞賬準備,貸:壞賬準備,那在實際有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時,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如果企業從未計提壞賬,在實際有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時,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貸:應收賬款

如果用企業會計準則,就將上面的管理費用改為資產減值損失,其他科目相同。

二、稅務處理

企業確實發生了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可以確認損失並申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具體稅法的相關規定,請查閱《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二十二條有詳細說明各種無法收回的情況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債權人破產清算、註銷等各種情形。

1、申報要求

我想重點說的是,發生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需要同時做到以下幾點,這筆損失才能保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最大程度降低被稅局調增補稅的風險。第一,會計要做會計處理,也就是在賬上要確認損失。第二,要按上面的文件所列示的各種情況準備資料,資料一定要準備。但按稅局現在的要求,不需要送去稅務審批,財務人員自己就可以直接按確認損失後的數據報稅。

具體操作如下:假設6月發生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並記賬,在7月季度申報時,直接在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中的利潤總額一欄扣除相關損失,按扣除損失後的金額預繳企業所得稅。在次年所得稅彙算清繳表中,需要填寫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相關的資料需要留存10年備查。稅局完全有可能在申報後第二三年來查賬,到時企業因財務人員變動,無法提交相關資料,可就需要補交稅款和滯納金了。所以,相關資料的保存很重要喲。

2、不用專項報告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關於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提到的需要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報告這個規定已經取消,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總局公告2018年65號)的規定,其中第3項取消了留存專項報告的要求。所以,可以不用出具專項報告了喲。但如果企業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金額很大,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為了將來順利通過稅務的檢查,可以出具報告,畢竟這樣更有說服力。但,就幾千元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伊娃說您完全沒必要找中介機構出報告喲。

3、準備資料清單

關於需要準備的資料的條款要求,我還是在這裡列下哈,省去您查資料的時間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二)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三)屬於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四)屬於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註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五)屬於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六)屬於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七)屬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第二十三條 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按公告2018年65號,可以不用出具報告了)

第二十四條 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按公告2018年65號,可以不用出具報告了)

我是伊娃,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如果您覺得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請點擊關注我喲。我會為您提供更及時和專業的回覆。


伊娃說稅


應收賬款沒有一個企業不重視,尤其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更令企業頭疼。個人認為,若企業有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應進行如下處理:

一、死馬當活馬醫

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只要不出現死賬情況,比如對方企業破產等情況,也不要放棄追蹤,萬一能回來呢。

(一)對收不回的應收賬款進行分類管理。以有利收回應收賬款為前提,可以根據賬齡、未收回應收款金額的大小、客戶的經營情況或信用等情況進行分類管理或重點管理。

(二)加強對應收賬款的跟蹤,時刻關注欠款企業的動態和經營情況。

(三)保留相關催收證據。保留相關催收證據,是為避免可能出現的應收賬款訴訟時效失效的問題,應收賬款的訴訟時效期間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二、財務處理

財務處理的部分,主要是對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計入資產減值損失,衝減當期會計利潤。

計提壞賬準備時,應根據公司的壞賬準備制度計提。

當有確鑿證據證明客戶已確實無法償還該款項時,比如企業破產,無可償資產時,需要進行該應收賬款的核銷。

三、稅務處理

稅務處理主要是涉及企業所得稅的處理。我們都瞭解,對於壞賬準備的處理,會計和稅法的口徑不同。

如果沒有實際發生壞賬,稅法不認可會計計提的壞賬準備,這時要相應調增會計利潤,同時考慮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

如果符合發生壞賬,且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附件《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22、23條的有關壞賬確認的情形:

一、第22條內容: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於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於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註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於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於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二、第23條內容:

第二十三條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此時,應當調減當期會計利潤,轉回前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上述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在實務中是相關聯的,難以分割。

總的來說,企業若發生收不回的應收賬款,仍應當對此繼續管理和做好跟蹤,並做好後續的財稅處理。


東嶺財經


在企業的實際操作當中,常常會出現一筆應收賬款部分或全部未能收回的情況。這時候需要對未能收回的原因進行具體的分析,然後再進行賬務和稅務上的處理。

  1. 存在發票爭議

有時候一筆應收賬款可能只收回了一部分,其中的一些發票,客戶可能並未進行付款。對於這樣的情況,一定要及時跟客戶進行溝通,並索要付款明細來進行銷賬。對於存在爭議的發票,比如發貨數量有問題或者質量有問題,一般銷售會及時安排補貨,那麼需要跟客戶確認好是否能在下一次付款的時候一起安排,如果金額特別大的,可以要求再補貨後客戶額外安排一次付款。

這樣的應收賬款並不是真正不能收回來,但是需要及時進行跟進,以防長期掛賬最後無法收回。賬務處理上,可以將先收到的部分發票先銷賬,其餘部分等到下次付款時在處理。

2. 確實無法收回

一般從應收賬款的產生到款項最後無法收回,變成壞賬,是有一個過程的。在這期間首先會進行應收賬款的催收管理,當確認款項無法收回時,會進行會計和稅收上的處理。

(1)進行款項的催收

一般對於逾期的應收賬款,都需要進行應收賬款的催收。同時還需要特別關注客戶的資金狀況,判斷其償還的能力。

(2)會計上的處理

在會計上處理上,需要根據賬齡和個別客戶的情況來判斷計提壞賬準備。這時候不僅需要根據賬齡來判斷款項回收的可能性,還需要對客戶的款項進行個別認定,有時候雖然款項超期的時間較長,但由於是大型企業的款項,收回的可能性較高,或者已經收到了客戶付款的書面確認函,那麼這時候就無需計提壞賬,但是對於那些超期時間並不長,對方企業已經出現經營困難的,是需要計提壞賬準備的。

當有確鑿證據證明客戶已確實無法償還該款項時,需要做應收賬款的核銷。比如,對方企業已經破產停業了,或者跟對方客戶打官司已經收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應收賬款已確實無法收回,那麼這時候就需要做應收賬款的核銷。

(3)稅務上的處理

尚無確鑿證據時,那會計上確認的損失,是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的,需要做納稅調增。當取得了確鑿證據,那麼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具體說來,相關資料可以包括幾類:

一是法律類的文書,比如破產清算公告、吊銷營業執照證明,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二是其他的證明文書,比如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還有一類是逾期時間長,且有特殊情況的:逾期三年以上或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

所以,企業要對出現壞賬的情況做好催收管理以及會計和稅務上的處理。

3. 其他的情況

有時候應收賬款的金額與收回的款項金額不符,還要分析是不是特殊的原因。比如,在對外貿易中承擔的手續費,或者給與客戶現金折扣等,只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來做賬即可。一般來說,對於同一家客戶的手續費是比較固定的,因此,只需要做好記錄,計入財務費用即可。

總的來說,對於沒有收回的應收賬款,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來處理,看是由於發票爭議,特殊情況還是款項已經確實無法收回。對應於不同情況,進行會計和稅務上的處理。但對於應收賬款的管理來說,更重要的不是事後如何進行處理,而是做好事前的預防和事中的控制,儘量減少產生的損失。


財會小童


從企業會計準則來說,應當計提壞賬,計入信用風險減值損失。對於報表使用者來說,是一種負責的體現,對於公司來講這個賬務處理很簡單,但是其中涉及的稅務問題和決策問題才是重點。

首先是稅務問題,對於未經核准的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是不能扣除的。有些企業通過計提壞賬減少公司的利潤總額達到降稅的目的,這種方法是不可取的。那麼,如果真的是發生了損失就不讓扣除嗎?企業所得稅有明確規定,只有按照要求申報的壞賬損失才能扣除,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於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於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註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於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於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另外,企業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小小出納員


應收賬款,特別是一年未能收回的應收款需要進行重點監控,會計上應該根據帳期(一年以上、二年以上、三年以上)按時按規定費率計提壞帳準備,這樣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盈利狀況、資產質量。與此同時,業務部門和管理部門(法務部門)應該充分協調,通過法律途徑催收帳款,採取書面對帳確認書、應收款催款書、律師函、直至上訴法院等系列手段進行催收。已經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最後全部沖銷壞帳準備,同時減少當期收入。


小紅螞蟻啃骨頭


不明白問題中的處理是指財務處理還是實際中的處理,小編就談談自己的想法。

首先是財務方面的處理。應收賬款收不回來對於企業的財務來說分為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會計處理可以對這部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賬面對該部分的應收賬款進行抵減,賬務處理為: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應收賬款 影響到所得稅的金額,這這是會計上對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對有證據證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企業需經過一定的程序予以核銷。具體程序一般由該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等財務方面的內部文件確定。一般的流程是: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財務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法律事務部提供或確認證明相關資產損失的法律文書及相關資料,提請公司總經理、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經批准後,作為壞賬損失沖銷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如果是採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不用這麼複雜了,不需要計提,在確定無法收回時直接處理就好。

稅務處理上,由於企業自己確認的壞賬損失在未經稅局核查前時不允許稅前扣除的,需要做納稅調整增加的,因此需要向稅局申報資產損失,2017年起申報資產損失不需要報送相關資料,只需要《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相關資料只需要留存備查就行了,那麼留存哪些資料被查呢?

應收賬款收不回來的原因有很多中,債務人破產,債務人死亡或失蹤,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其他原因等等;需要準備應收賬款產生的相關合同,協議或說明;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需要準備法院相關的判決書、公安部門的死亡證明等等;如果是由於自然災害或者戰爭,應有債務人出具的相關說明;企業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企業逾期1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5萬元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也有文件說不需要出具專項報告,這個具體還要以當地的稅務意見為準,畢竟資產損失的扣除是稅局核查為準,如果讓企業準備的話企業還是得要有。

第二個是在實際工作中,如果收不回來應收賬款,要確認是什麼原因導致得應收款項收不回來,應收對應著企業的收入,收不回來會對企業的銷售產生一定的影響,查明白相關的原因,如果是客觀原因,對方確認無法或者無能力支付,企業只能自己承受損失了;如果是債務人刻意的不支付貨款,那麼可以採取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可以通過法院、仲裁等等法律手段來解決。

我是五月財稅,資深審計人員,稅務從業人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五月財稅


應收賬款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時,應該收回來的款項。包括貨款、增值稅和代墊的運雜費等。

應收賬款通常是在賒銷的情況下產生的。由於市場競爭壓力比較大,企業佔據市場份額,而採取了賒銷的方式銷售貨物。賒銷是現在市場上常見的一種銷售方式,有一定的優點和缺點。

賒銷的優點有,能夠刺激購買力、能夠提高賣方的競爭力、能夠起到穩定客戶的作用、能夠減少庫存。

賒銷的缺點是當應收賬款長期無法收回時,有可能會發生壞賬損失。

1.企業對估計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要計提相應的壞賬減值,同時增加信用減值損失。

2.如果確認這部分款項確實無法收回的,轉銷信用壞賬準備,同時減少應收賬款。

3.已確認並轉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增加壞賬準備,同時增加應收賬款。

4.收到款項時,增加銀行存款,同時減少應收賬款。

企業在經營中,怎樣做才能減少和避免壞賬的發生呢?大體上有這麼三種方法。

1.儘量減少或者是避免賒銷的業務的發生。

在銷售時,要選擇信譽較好的客戶進行銷售,儘量做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樣就儘可能的避免了壞賬的發生。

2.建立健全應收賬款的監督制度。

對於應收賬款哪些已經收回了,哪些還沒收回,哪些期限較長等都有一個監管。可以通過電話,

登門拜訪,或協商等辦法對應收賬款進行催款。

3.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

為了加速回款,那麼在訂立銷售合同的時候,規定一個優惠條件,給予一定的現金折扣,如果對方接受了這個優惠條件,就會在規定的期間付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