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 依法防控 四川司法行政又添新举措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正全面推进,防控力度持续加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四川司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司法厅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

在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的基础上

多措并举、众志成城

各地各部门坚守一线、勇挑重担

牢记使命、忠诚履职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着积极作用!

践行为民初心,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落实接待场所安全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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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的共产党员突击队受领任务,与所在报到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店铺登记核实外来人员信息和本地人员外出信息,宣传新冠病毒预防措施,做好防疫法律服务宣传。

一是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个人防护。为窗口服务人员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窗口服务人员在自行健康监测中,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不得带病上班。处于 14 日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到接待窗口值班。各接待场所服务人员离开当地报告、隔离、医学观察等制度按照所属单位要求执行。

二是建立消毒制度,搞好环境卫生。接待场所的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坚持每天清洗和消毒 2 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提供流水消毒洗手设施, 配备充足的洗手液。对有条件的场所,配备了消毒用品(消毒液、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等)和个人防护备品(口罩、手套)。要求及时清理垃圾。

三是实行体温检测制度。在接待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测量,配备体温测量计(测量仪)。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建立与属地防控指挥部的联络机制,凡体温超过 37.2 度者立即报告至属地防控指挥部。建立了临时隔离空间,并协助、引导来访人员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是加强接待场所秩序维护。来访人员较多时,及时进行疏导、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农民工讨薪维权来访人员,避免来访人员在接待场所聚集、长时间等待。发现疫情的接待场所,立即向所属地区报告,并根据要求采取封闭等相关措施。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

热线、网络平台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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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党员突击队前往社区接受工作任务

一是适当调整现场接待服务模式。各接待场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当调整、灵活安排现场接待时间、接待时长和接待人员数量,对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现场寻求法律服务的,组织人员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形式,听从街道(乡镇)、村居委会的统一安排。鼓励村居法律顾问通过电话、微信群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涉疫情的法律咨询工作。组织专业力量,通过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组织好涉疫情法律事务的咨询工作。通过各级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和防护知识,并根据群众需求和农民工的需要,组织涉疫情旅游合同、餐饮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赔偿、定金等问题的集中解答。

三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阵地优势,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加强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群体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各实体平台窗口积极引导群众向 12348 热线、法律服务网(含各地官网、APP、 微信公众号,下同)寻求法律服务, 避免人群在接待场所聚集。在各地官网设置涉疫情法律服务专区(飘窗),集中公告有关政策法规。发挥网络、热线优势,响应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网上、热线申请、其他单位流转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事项,让群众少跑路,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汇集、接触。

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分析研判。各市(州)司法局及时将群众及农民工涉疫情法律事务的情况进行归类上报。省厅根据各地反应的情况,分析研判涉疫情社会面矛盾纠纷、法律服务需求,组织专门力量给予专业解答,并将各类具体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做好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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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交叉感染,突击队员们自带防护口罩、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各类物资供应。各单位保障了公共法律服务接待场所的防护物资供应,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接待场所防护措施的落实。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省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涉疫情法律问题出具答复意见,加强对各平台咨询的业务指导。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加大了对12348四川法网、12348 热线和本地区法律咨询电话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寻求法律服务。同时,对进入接待场所、网络、热线寻求服务的群众和农民工进行疫情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守好重要关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力量

严格落实预案,全员转入应急

1月24日,省司法厅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以来,厅社矫局立即下发专门通知,明确了全省社区矫正战线疫情防控“六条措施”,要求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身体状况、人员接触情况、行为轨迹状态作为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将疫情防控教育作为当前教育帮扶的主要内容。全省社区矫正机构立即全员行动,在落实春节例行安全稳定措施的基础上,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的前提下,以实战状态全面转入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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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黄甸镇社区矫正志愿者任波向社区矫正对象吴某

发放病毒防范新七条禁令

严格监督管理,加强风险排查

各地社区机构在落实正常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严格按照规定正常办理入矫解矫手续,一律暂停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活动,一律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审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按照省厅统一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每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对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坚持“三问一报”,即每日向全体社区矫正矫正对象询问本人及家人有无湖北旅居史,有无接触湖北旅居史人员,有无发热、乏力、咳嗽等情况,收集完毕后层层上报省厅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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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德新司法所依法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

加强沟通协调,妥善防范处置

各地立足本职,按照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要求,重点加强与监狱、公安的沟通协调,严防疫情向高墙内蔓延。对已经外出请假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与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联系,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办理延长请假手续。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态势,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应急处突机制,层层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加强社区矫正网络舆情检测研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市(州)均于每日下午4点前向向省厅社矫局报送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情况,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截至1月30日12时,全省共排查出与湖北有关联的社区矫正对象33人,其中省内25人、省外8人,均按照要求落实了自我隔离措施,均无感染症状、无接受医学观察人员、无疑似及确诊病例。

疫情防控

你我共同参与

让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

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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