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了幾十年書的民辦教師,現在還在教書以後該怎麼辦?

杜170165021


1986年(各省不同)已經關停了民辦教師的入口,不再產生新的民辦教師,並且國家已經於2000年基本解決民辦教師的問題。

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特崗教師、支教教師都是沒有編制的教師!

第一、民辦教師

《教育大辭典》載,民辦教師是指“中國中小學中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的教學人員”。 民辦教師是國家、集體辦學的公辦學校教師!他們就是業已成為歷史名詞的中國民辦教師!

民辦教師是農業戶口的農村農民,他們掙的是生產大隊統籌的工分回農業社生產隊分紅和國家的少量補貼稱“民辦公助”。民辦教師雖然不是國家編制內的教師,但卻是國家、集體辦學的公辦學校教師,在農村就是公社和大隊集體辦學的教師,是有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教師,是相對比較穩定的教師隊伍。所以不能稱民辦教師為臨時教師或代課教師!

民辦教師1957年開始登上舞臺,到2000年基本解決問題,近五百萬的民辦教師、長達近半個世紀的時間,我們的政府、民辦教師加上民辦教師的學生、學生家長和廣大人民群眾,民辦教師這個稱呼(名詞)已經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根深蒂固!!影響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民辦教師已經成為一個歷史稱呼(名詞),是不容篡改的!



第二、代課教師

代課教師就是沒有編制的臨時教師。又叫做臨時聘用教師、頂崗老師。是學校為了補充在校教師的不足,而臨時聘用的教師。

第三、特崗教師

特崗教師主要是針對基層縣以及偏遠貧困地區師資不足,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結構不合理問題,為了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所設置的教師崗位,一般為三年服務期,此後可入編。


第四、支教教師

三支一扶的支教教師主要是國家考慮到農村師資配備不足,教師總體素質不高,鼓勵優秀大學畢業生和城鎮骨幹教師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政策。支教一般服務期一般為兩年。

第五、勞務派遣教師(合同工)。

勞務派遣教師就是勞務公司派遣員工去學校擔任教師, 勞務派遣是合同工,一般的合同期限為3年,是派遣人員和勞務公司簽訂,為學校服務。

第六、私辦教師

私辦教師是改革開放以後出現的私立學校的教師、民辦學校的教師。私立民辦學校沒有編制可言!叫私辦教師。他們都不是民辦教師,因為民辦教師已不再是過去意義的私立民辦大中小學校的教師,不可同日而語!

第七、原民辦教師

原民辦教師是專指在某時間界限(各省不同,多數是1986年)關停民辦教師人口之前,由於辭職或者被辭退而離開教學崗位的、已成為以前是民辦教師。政府要給他們生活補貼的那部分民辦教師。把所有的民辦教師都叫做原民辦教師,是不公平的、不允許的!



第八、公辦教師

我國未實行教師聘任制之前,公辦教師就是在編的大中小學教師,是由教育行政機關派遣到大中小學任教的“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幹部”身份(公職人員)。

公辦教師是非農業(城鎮)戶口,吃皇糧(國家糧),領國家工資和享受公費醫療、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住房維修基金等福利待遇。


物理佬75957


民辦教師在上世紀末期完全退出了中國教育的舞臺。教書幾十年,現在還在教書,確切的說已經不是民辦教師,而是代課教師。

既然現在還在崗,還在堅守著,還在發揮著自己的餘熱,那麼還是應該盡職盡責做好代課教師。這是因為:

韶華盡失,沒有退路。做為臨時代課人員,能默默堅守幾十年,精神可佳。或許已經獲得了無數的榮譽稱號,也或許取得了相應的學歷。可是年齡不饒人,想必都抵近“老年”了。“改行”也不會有適合的,“轉崗”還沒有這方面的政策,自立創業吧,沒有資金,也沒有經得起折騰的身體。還不如繼續留在講臺上,等待“黎明前的曙光”。

機會會留給有夢想的人。代課教師要轉為公辦教師的夢想遙遙無期,做為每一個代課教師都在期待著,也在憂慮著。國家也沒有統一的“代轉公”政策,可是地方性“代轉公”的政策還是出臺了。甘肅省政辦【2017】144號,就是將2003年9月25日以前任教至今的代課教師審查錄用,或考試招聘為公辦教師的文件。我所在的平涼市“六縣一區”978名代課教師已於去年3月會部轉為了公辦教師。甘肅省解決代課教師問題的辦法,也可能被推廣。“至今在崗任教”這可是前提,只有堅守和等待。

等待符合離崗退養的條件。代課教師到了60歲,那時是要辦理退養手續的。這也是教人【2011】8號《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我有一同事,兩年前60歲了,當地教育局專門下發了文件,並派專人做好了他的思想工作,辦理了離崗退養的相關手續。按相關規定,他每月領取的退養費仍是在崗時的工資標準。

享受代課教師的養老補助。養老補助,也有說是養老補貼的,這可是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唯一的補助政策。領取的條件也是年齡要達到60歲,每月領取的標準是按教齡津貼的形式發放的。每一年教齡補助有8元的,有10元的,也有20元的。

幾十年代課教師已經為教育事業奉獻了大半輩子。待遇很低,可以說哪一個村裡的代課教師都是貧困戶。所幸的是含辛茹苦,將孩子們拉扯大了,成家、立業了。對於漸漸老去的自己,還是建議安於現狀,一心撲在摯愛的教育事業中。


為生活而提神


朋友(同仁):

客觀上說別急!常言道:“事緩則圓,車到山前必有路”古人又曰“船到碼頭自然直。”這些話都是安慰人心的座佑銘。從現實上講:只能與你分享1個案例。鄙人1976年從教(民辦)一直至1999年“教齡”23年,事發在1996年,當初僥倖心理想早點轉公辦。出於無奈,才出此下策拉關係走後門,請客送禮。到基金會借三千塊錢貸款,送給縣長。誰料縣長收了禮金後,置之度外,到1997年此事杳無音訊。沒法只好帶一些家鄉特產登門拜訪。卻得到的回答是:“別急!目前市裡給的名額有限,等名額多一點,優先考慮你!”又一年過去了,還是一年前的答覆。後來經過偵查、瞭解,誰送給他的錢多,市裡就有大量的“名額”優先解決!可是我再經不起折騰!先借的貸款還沒還清那還敢再借?一氣之下,把他推上了被告席。弄得個魚死網破自己判行賄罪,開除教師隊伍!縣長雙規,沒收非法所得,判刑5年。朋友上述案例百分之百真實!據現在來看來,你如果有錢,願意居人籬下,找關係送他八萬十萬工作後顧之憂就不存在了。否則只能等機會、等國家政策!


星潤環境羅鍾偉


物理佬把各類教師分析的基本到位,不管怎麼稱呼他她們乾的都是教育工作,誰也不比誰差!只是不同的稱呼而已,他她們都已經跟學校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給教育的貢獻有目共睹,不可磨滅!根據《教師法》《勞動法》都應該分門別類的按照條條框框的針對他她們的不同情況解決他她們的養老問題!這是不爭的事實!不能質疑的,合法的,有法不依要法幹啥?再說一下作者文章中說的代課教師的定義不太合適,你說的是臨時頂替個別產假或者有病的教師,可是事實並非這樣,大多數是學校缺教師,不是從幼兒園教師中選拔學歷高的優秀教師就是剛從學校畢業的或者是當時高考落榜的畢業生中選拔的,她們都熱愛教育工作,熱愛可愛的孩子們,所以不計微薄的報酬,幾十年如一日,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嘔心瀝血的幹了大半輩子,有的甚至一輩子,桃李滿天下!現在他她們有的還在崗位上,你說這樣的代課教師難道不應該跟公辦教師一樣的待遇退休嗎?他她們一生的付出不比公辦教師少,甚至更多!大半輩子的待遇不及公辦教師的六分之一,臨老了他她們還能夠活多少年?給他她們公辦教師的待遇多嗎?過嗎?


水木123456789123456


教了幾十年書的民辦教師,現在都已步入老齡化了。老無所養,病無所醫,是他們的焦慮之所在。

年輕時,他們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了祖國的教育事業,正是由於他們的無私付出,推動了我國教育事業的速猛發展。隨著無情歲月的流失,不再年青的他們,已是風燭殘年,身體狀況差,年齡偏大,生活陷入困境。

眼下,各地政府給民師按教齡補助的形式,發給8元,10元,20元不等的養老補助金。這即與當年他們的辛勤付出不相稱,也與我國現在經濟發展,物價的上漲和人們生活費用的提高不相符。

因此,希望各地政府,要切實為民師解決實際困難,為他們的生活解除後顧之憂。

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是民師們共同的期盼!!!




寶木鴻F


教了幾十年,現在仍在教的民辦教師?我有點疑惑。

這種教師,還叫民辦教師?這些民辦教師與那些大部分己轉正,一部分已辭退的原民辦教師應該不是同一回事吧?

我估計,這些人應該叫代課教師或臨聘教師吧?

至於這些人該不該轉正,日後如何辦,可能不是用一個應該或不應該可以解決的。

編內和編外這種雙軌制用人機制,己有相當一段時日了,何時可以破除,怎樣破除,並不是我們今日話題要討論的。

但一種契約精神,就是僱主和僱員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

也就是說,當初雙方產生勞動關係時,應該明確規定了作為代課教師應該享有的權力和履行的職責。諸如代課教師的地位身份,工資待遇,能否轉正,養老保險等等。在一種雙方均予認可的情況下,遵循的是一種自願原則。

如果這樣,作為一種契約,任何一方只要沒有違背原先的承諾,就沒有違約,該怎樣辦,一切以原先既定的執行就沒有違背法規。

當然,如果隨著時代變化,顯現了對某方不利的情況,這一方可以要求中止這種勞動關係,也可向相關機關提出申訴,仲裁。


飛鳥留痕2O16


是什麼原因讓這位老教師仍然堅守?我猜想,他或者她肯定主要是熱愛教育事業,喜歡校園這樣的環境。除此之外,是不是他或者她曾心存僥倖,盼望著某一天能成為正式教師?後來雖然也知道希望微茫,但也無可奈何了吧。雞肋雞肋,棄之可惜,食之無味。

應該說,教書幾十年年齡已經老大,轉為正式教師的機會確實是微乎其微。但這個年齡,你讓他或者她再轉向其他領域創業,開始一種新的人生,這更不現實。

教書幾十年,如果這個“幾十年”按30年計算,這些教師的年齡應該已在50歲左右。據我所知,我們鄉現在在職的就還有三位這樣的民辦教師,教齡都在30年左右。

從我們本縣的政策看,如果是所謂的“計劃內民師”,即雖然沒有職稱,但是有“指標”,在省市有關部門存有檔案。那麼,他們現在每月即可拿到兩千六七百元薪酬。這大概就是所謂“計劃內退養的民辦教師”。他們即使現在已經脫離了教學崗位,或者甚至已另謀他業,這個錢照樣能月月打到賬戶上。我聽說別的鄉鎮這種情況的教師差不多都離開學校,如果再找一份兼職,收入不比在職在編的正式教師差。我們縣當下教師缺編,也有這樣的老師返聘的,他或者她就可以再拿一份聘用工資。

我們鄉的這三位“計劃內退養的民辦教師”仍在崗,還在一線教學,成績還都挺好。

其中一位男教師姓蔣,我們曾經同事,他應該差不多40年教齡了;他確實很“虧”。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他在校辦工廠工作了兩年,不巧正錯過了職稱評定。那時候國家提倡勤工儉學,他所在的學校在校內辦了一個油漆廠,由於他為人實在,工作努力,學校抽調他管理工廠。評職稱時,僧多粥少,那些離職進修的、暫時沒有在一線的,差不多統統都沒有評上職稱。只不過其中頭腦活絡的,都胳膊接胳膊,找人疏通關節,最後都又評上了職稱。有兩位後來還當了學校領導,評上了副高級教師。和這位蔣老師一樣沒能弄到職稱的那幾位男教師,看前途迷茫都先後主動離職了。男教師而為民辦教師而一直沒有脫離學校的,蔣老師可謂碩果僅存。

蔣老師和另外兩位女教師,除了每月兩千多元工資,還有政府發放的幾百元鄉村教師補助;此外,鄉里也為他們發放“績效工資”。由於他們三位都教學成績突出,摺合到每月,又有幾百元左右的進項。

至於不管是何種原因主動離職的那些老民辦教師,他們作為身份特殊的從教者,薪資待遇低、工作環境差,但畢竟曾為農村的教育事業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貢獻;國家也並沒有忘記他們。

早在2012年11月6日,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及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聯合下發了關於“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的實施意見”,文件規定:凡年滿60週歲,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民辦教師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年的原民辦教師,離開教學崗位後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養老補貼。該意見執行之日起,已超過60週歲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補發養老補貼。具體的執行標準是,凡符合條件人員按教齡每滿1年每月10元發放。

儘管這份養老補貼無法同等教齡的正式教師的退休金的金額相比,但畢竟也較普通村民60歲後領到的百十元所謂“養老保險金”要多出不少。而且這也不耽誤他以年老農民的身份再拿一份養老金。也這算是對在講臺上辛苦幾十年的一點回報吧。

年齡已經50多歲,到了知天命之年。子女應該都已成家立業,您也該含飴弄孫了。

丟掉幻想,看淡金錢,多注重身體吧。到這個階段,身體好才是真的好,待遇什麼的都是浮雲。說句不好聽的:您放平心態比人家更健康長壽,不就把損失給補救回來了嘛!


花眼看花


說到民辦教師,相信會有很多人感觸頗深,如今已經失去教師身份,曾經屬於民辦教師隊伍的人有很多,而且他們並沒有得到比較合適的養老待遇。按照目前的發展來看,曾經的民辦教師要麼已經轉成公辦教師,要麼就離開了教師崗位,很少有曾經的民辦教師繼續堅守到教師崗位上,即使他們堅守在教師崗位上,也已經不再是之前的民辦教師,而是如今的臨時代課教師。

臨時代課教師和原民辦教師,雖然在稱呼上已經有了很大的區別,但是二者在教師身份、工作環境、教學任務上基本沒有任何差距,如果說存在不同的話,只能是在國家認可度與教學歷史環境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在農村教師隊伍整頓之後,原民辦教師已經退出了教育的歷史舞臺,而在相關文件的認定下,部分原民辦教師“換湯不換藥”的改成了臨時代課教師,他們在待遇、職業前景、教學任務等方面沒有發生任何的變化,只是在官方的認定上由民辦教師轉變成了臨時代課教師,這種轉變似乎對於原民辦教師的工作實際沒有產生較大的變化。

當年的民辦教師,如今的臨時代課教師,他們無論怎麼改變,但是對於教師這份工作的執著沒有改變,對於教育事業的忠誠度沒有改變,對於學生的關愛與關注沒有任何改變。但是他們的年齡卻在改變,身體健康狀況卻在改變,隨著年齡的增大,他們很多人都已經慢慢地退出一線教學舞臺,但是這樣的退出是否真的能影響到他們的職業或者今後的養老質量呢?

多數地區的臨時代課教師,包括由民辦教師轉為臨時代課教師的他們,如今沒有了一線教師的身份,他們離開了心愛的教師崗位,但是他們並沒有像公辦教師那樣,獲得比較好的退休待遇,甚至有不少民辦教師除了國家對於原民辦教師統一政策外,沒有其他任何養老保障,這種做法顯然不符合民辦教師(臨時代課教師)多年來的付出,更不符合國內尊師重教的社會風氣。

雖然他們沒有身份編制的保護,但是他們對於教學工作的熱愛,對於教育事業發展的上心度,可以說並不比正式在編教師有絲毫的差距,但為什麼退休後沒有任何待遇保障,與公辦教師之間的差距如此之大呢?這種教育現實顯然很難讓人理解,也讓多數民辦教師(臨時代課教師)難以接受這種現實。

在筆者看來,為民辦教師(臨時代課教師)提供更多的養老保障,雖然他們並不期待著能實現與公辦教師養老待遇持平,至少能對民辦教師(臨時代課教師)的養老生活有所保障,讓他們不再為退休後的經濟來源發愁,可以保障他們在退休後的物質生活待遇及水平,這種做法既合情,也合理,也對得起他們多年來為國內基層教育的發展做出的貢獻,尤其是對艱苦偏遠地區的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


東愛雨小公


建國初期學校因為缺乏老師,因為這樣的歷史原因,師資嚴重不足,政府吸收社會上有知識的人,進入公立學校(那時沒有公私之分,都是國家的),這樣的人統稱為“民辦教師”(上個世紀五,六,七十年代的)。由於開放改革的原因,有些同事已經給出了公平的結論和報酬。剩下來這樣的一群人才叫“原民辦教師”。後來,社會人士開設的許多學校任教的老師應該叫“民辦學校老師”,這樣的稱謂。對不對?大家認可嗎(以原民辦教師是有區別,後者是二十一世紀的產物)!


治平36


為一生熱愛的教育事業奮鬥終生!那怕窮困潦倒,終生無憾,因為我是在為理想而戰!到臨終時,我就可以很驕傲地說,我這一輩子幹了一件沒有發財,但十分陽光的事業!我代課!我驕傲!我是孩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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