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十大奇案》之“錦衣衛烈女奇冤”是怎麼一回事?後來真凶下場如何?

宰少


這是發生在明朝年間一件真實的冤案,案件曲折離奇,峰迴路轉。妙齡少女幾近含冤屈死,做惡之人差點逍遙法外,堪比一部偵探大片。好在為善之人自有天佑,幸得一位恪盡職守的錦衣衛秉公執法,才得使沉冤得雪,惡人終伏法。

主人公的名字名叫李玉英,是明朝錦衣衛李雄之女。這個李雄“廕襲百戶”,因其驍勇善戰,屢立戰功,被皇帝升為千戶。他生得一表人才,為人正直,又文武全才,深得上司賞識。

李雄娶妻劉氏,夫妻兩人恩愛有加,育有四個孩子。李玉英排行老二,姐姐叫做李桂英,還有一個妹妹和弟弟李承祖。

但李雄命運多舛,結髮妻子早逝,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四個女兒。官差在身的李雄,為了孩子們的成長,迫不得已續娶了焦氏。焦氏進門後,雖說是半路夫妻,但對李雄前妻的幾個兒女倒還疼愛,對李雄也是禮敬有加。不久後,兩人又生下了一個兒子,整個家庭似乎又迎來了轉機,日子日漸紅火。

不過,這樣的好日子非常短暫,婚後沒幾年,李雄在一次外出征戰中,殞命沙場。四姐弟失去雙親,瞬間成為了孤兒。

這時,焦氏貪婪惡毒的嘴臉便顯露出來。由於李雄的千戶可以承襲,焦氏便打定主意,想讓自己的兒子來繼承。可不是還有一個李承祖嗎?他可是李雄的長子,按理應該是李承祖來承襲才對,還輪不到焦氏的兒子。

於是,一個惡毒的計劃,在焦氏的腦海中漸漸成形。

在為李雄守靈七天後,焦氏把李家孩子叫到一起,說道:“你們的父親戰死沙場,屍骨都不知所蹤。作為他的子嗣,是不是應該去將他的遺骨找回來呀?”大女兒李桂英滿口應承:“那就我去。”

焦氏卻不答應,執意要年僅10歲的李承祖去完成這個任務。

李承祖迫於焦氏的淫威,只好收拾行囊獨自上路。

待李承祖前腳剛走,焦氏就迫不及待地將大女兒李桂英賣給了大戶人家為婢。一夜之間,李桂英就從官宦千金,淪為任人差遣的奴婢。

接著,焦氏便尋思著對付年僅16歲的李玉英。正當焦氏絞盡腦汁想著如何將李玉英趕出家門時,不曾想,幼小的李承祖居然攜帶著父親的部分遺骨回來了,打了焦氏一個措手不及。

焦氏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和他的哥哥焦榕合計,下毒毒死了李承祖。同時殘忍地將他尸解,然後埋在了不同的地方。

害死了李承祖後,焦氏轉過頭來繼續對付李玉英。

一天晚上,李玉英正在臥室小憩,突然被一陣“抓姦夫淫婦”的喊聲驚醒。幾個人不由分說,粗暴地推開了李玉英的房門,衝進來後將她五花大綁,同時在她的房間裡搜出了一根髮簪,兩頁詩箋,還在其房門外找到了一隻男士鞋子。

在一番折騰後,焦氏將李玉英送到了錦衣衛,狀告她與人通姦。

負責審理此案的官員是錦衣衛使陳寅,他在收到焦氏的賄賂後,就開堂審理起了這件案子。在“確鑿證據”面前,李玉英始終一言不發,這下惹得陳寅惱羞成怒,將刑具給李玉英加上。

可憐李玉英小小年紀,身體柔弱,那吃得消錦衣衛的酷刑。在昏死了幾次後,陳寅授意手下拉著李玉英的手指畫押,以“通姦罪”將她打入了死牢。

歹毒的焦氏心中竊喜,這李玉英即將成為刀下冤魂,自己霸佔李家財產的險惡企圖即將實現。

不曾想,李玉英卻奇蹟般地絕處逢生。

當時適逢朝廷寬恤之典,差遣太監審錄各衙門未經發落之事,凡是認為自己冤枉的案情,都准許具狀陳奏。

李玉英得到這個消息後,想起一家骨肉,俱被焦氏陷害,此番若不趁機伸冤,便再無昭雪之日。一時悲從心來,遂提筆寫下訴狀,將冤案始末,細細陳述。

李玉英的訴狀,引起了朝廷的重視,隨即差人到錦衣衛重審。負責重審這個案件的,就是日後“勢傾天下”,助嚴嵩扳倒夏言的陸炳。

陸炳在調閱了案件卷宗後,認為此案大有蹊蹺,親自提審了李玉英,隨後拘捕了焦氏兄妹。在鐵的事實面前,焦氏不得不承認了誣陷玉英的罪行。

原來,李玉英詩箋上的兩首詩《送春》和《別燕》,是因思念去世的父親傷感而作,並非是寫給通姦情郎的。

現場發現的一支髮簪,也並非姦夫所贈,而是李雄送給女兒的。至於那隻男鞋,根本就是焦氏故意栽贓,隨便找了一個家丁的鞋子,扔在了李玉英的房門前。

最為直接的證據是,經過仵作的查驗,李玉英居然還是處子之身,整個案件至此真相大白。

那麼,當時的李玉英為何在酷刑的折磨下,依然一語不發呢?這是因為李玉英擔心一旦揭穿焦氏的陰謀,焦氏必定被捕下獄。不但自己年幼的妹妹將無人撫養,而且焦氏所生的李家幼兒,也會承受喪母之痛,於是隱忍不發。

在陸炳抽絲剝繭的審問中,還發現了焦氏兄妹毒殺李承祖的罪行。於是,陸炳最後判處焦氏兄妹死刑,將李桂英贖回,陳寅也被撤職查辦,李玉英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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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四年,發生了一大奇案。 一位絕色女子被錦衣衛北鎮撫司擬了剮罪重刑,秋後就要凌遲處死。

消息傳開,鎮撫司監獄裡立刻人人嗟嘆,幾位年老的獄卒竟然流下了眼淚。 那是因為這個正當妙齡的美麗女子,所定之罪行,不過是屈打成招,但是隻求速死,拒不認罪。而錦衣衛以所謂的事證為由,零口供將其判了凌遲處死的重刑。


此女不過是想到認罪是一死,不認罪既會慘遭折磨而死,徒然增添痛苦而已,所以只求速死。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何況是面對這樣一個如花似玉、正當妙齡的可憐女子?

由於此案確實是千古奇冤,有人把這個已經做成鐵案的冤案捅到了嘉靖皇帝那裡,當時嘉靖皇帝和一些大臣原本就有些矛盾,為樹立皇權威嚴,體現皇恩浩蕩,嘉靖帝親自下令讓陸炳徹查獄中冤案。

陸炳初次面見李玉英,就感覺此女子的表現和其他罪犯不太一樣,而李玉英亦在女牢頭的勸說下推翻已判案卷鳴冤,於是陸炳將案件倒推,從新查起,終於使李玉英的冤情得以沉冤昭雪。

實際案情是這樣子的:烈女李玉英本來是一個千戶的女兒,也算是大戶人家。她有兩個姐妹和一個年幼的弟弟,一家原本過的也還算衣食無憂,富裕美滿。然而李玉英的母親去世的早,她的父親又常年在邊關服役,不能照顧幾個兒女。

所以就又續下一房名為焦氏 ,且與焦氏育下一子,名喚李亞奴。由於千戶的官爵可以世襲傳承(當下所謂的抵班),焦氏害怕年長一些的李玉英之弟弟李承祖奪取了繼承權,所以將其為眼中釘肉中刺。最終李玉英的父親戰死邊關,焦氏為了李父的爵位繼承權和獨佔家產,就下毒害死了李玉英的弟弟李承祖。

焦氏為了掩人耳目,並設計連環計,嫁禍給李玉英,案發後,焦氏在李玉英房裡放置了一隻銀釵和幾首情詩,還有一雙男人的鞋子。焦氏即以李玉英與“姦夫”偷情,被弟弟李承祖發現,為滅其口,投毒殺死親弟弟的名義將李玉英綁送錦衣衛。


錦衣衛一看事證俱全,也就先入為主的認定李玉英是一個謀害弟弟的淫婦,於是根本不管其申辯便屈打成招。因為牽涉個人名節和殺害弟弟真兇的問題,李玉英拒不招認,只求速死。以致於錦衣衛呈報的案卷就出現了零口供判定死罪的荒唐鬧劇。

這便是《明清奇案》之錦衣衛烈女奇冤全案之大概始末,所以在有罪推定的封建王朝時期,判案不重視證據鏈,僅憑主判官的個人情感和直覺定案,不知多少冤魂,痛哭於九泉之下啊。


謝金澎


明嘉靖四年,一個名叫李玉英的女子向嘉靖上疏鳴冤引起了一樁奇案。

案情幾經反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真相大白。此案牽扯到皇帝和錦衣衛,成為明代中葉的一大奇案。

李玉英是被“私通姦夫,欲置繼母於死地,大逆不道”的罪名抓到錦衣衛大牢的。

據原告、李玉英的繼母焦氏稱:其與李玉英的舅父焦榕得到稟報,李玉英私通情夫,於是便一起來捉姦夫淫婦。

嘉靖:

但姦夫在他們進門之時翻窗逃跑了,只搜出一隻銀簪和李玉英寫的幾首情詩。家丁李強兒在窗外撿到一隻男人鞋,顯然是姦夫丟下的。

於是焦氏把玉英捆了起來,送到了錦衣衛。 李玉英的父親原是錦衣衛千戶,常年帶兵在外,為了使玉英姐弟有人照料,在原配去世後,續娶了焦氏。焦氏第二年又生下了一個男孩李亞奴。

繼母為了能使親生兒子承襲千戶官爵,便開始了對李玉英大弟李承祖的陷害,恨不得李承祖早點死。

這時恰好李父在陝西陣亡。焦氏怕李承祖承襲職位,誘騙李承祖飲了放有砒霜的菜湯。焦氏,在李承祖死後,將其屍體拋進了護城河。

錦衣衛:

為怕李玉英知道真相後告發,設下這一局,以姦淫的罪名把玉英送進了錦衣衛監獄。

錦衣衛指揮使陳寅輕信了原告的一面之詞,不容玉英分辯,只管要她招供。

李玉英當然一句口供也沒有。案件拖了一年多。陳寅便趁玉英受刑昏厥之機,強按了手印。結案以後,玉英被打入死牢,只待秋後凌遲。

李玉英:

就在玉英入獄不久,嘉靖皇帝與大臣之爆發了大議禮之爭。楊縝居然帶著百官在左順門前哭門,嘉靖大怒,下令逮捕了二百二十人,廷杖了其中的一百八十餘人,有十七名大臣當場被打死,首輔楊廷和也被逼退隱回鄉。

此時朝廷內人心不穩,嘉靖為了穩定人心,下旨複核昭獄冤案,凡有冤者可以上奏皇帝。並且委派陸炳作為審理大員,全權處理複審事宜。

陸炳辦事幹練,斷案公道,他在獄中巡視幾天,發現李玉英與其他犯人不同,似乎有冤情。

李玉英也接到了聖旨,但她擔心如果自己平反,繼母會被下獄,繼母生的弟弟無人撫養,李氏香火就斷絕了。這會愧對死去的父親。因此,被判凌遲後,她對繼母焦氏只有憤恨,但卻沒有萌發過鳴冤的念頭。

看守玉英的女牢子,十分同情玉英,她和玉英說,只要確實冤枉,一定可以得到昭雪。玉英想起了小弟的慘死,想起了焦氏對自己姐弟的百般摧殘,終於下定決心,上疏鳴冤。

劇照:


李玉英的狀紙很快送到了陸炳的手中,陸炳下令,將李玉英的全部案卷調來,由他親自審理。

李玉英的案卷很簡單,只有一張原告人焦氏的檢舉狀,列舉了玉英平時怠慢母親和勾引姦夫的事實,又有一張李府家丁李強兒的證明口供,說抓住玉英那天晚上,他看見有一個男人從西面越牆進來,鑽進了玉英的臥室,後來又是他在追拿姦夫時,撿到一隻男鞋。

李玉英與人通姦的物證也很簡單,只有玉英親筆寫的二首小詩,一隻男鞋和一隻刻著矢志不移字樣的銀簪。

從證據看,似乎不足以證明李玉英確有姦淫之罪。而怠慢母親罪名也沒有一點旁證,這樣輕易地把一個青春少女擬成凌遲處死,未免過重了。

更令人不解的是,全部案卷中,竟沒有一句犯人口供。而且結案文書是別人代寫的,李玉英並沒有簽字,只有一枚手印,說明犯人是被脅迫按的手印。

陸炳見李玉英身材嬌小,體態婀娜,不像是個不守婦道之人。便命女作杵檢驗,結果是李玉英居然是處女。

陸炳:

陸炳再傳李玉英,把焦氏鴆殺李承祖及玉英珍存的銀簪來歷都問了個一清二楚。

親自到焦氏家中,緝訪實情。 陸炳到了李家後,立即傳李強兒來問話,據李強兒說,出事那天的後半夜裡,他到後院拿東西,看到一個人鬼鬼祟祟地鑽進了玉英小姐的臥房,不一會兒,小姐就吹熄了燈火。

他急忙稟報給焦榕,然後一同前往捉姦,等到踢開小姐房門,姦夫已經逃走。

李強兒估計他是越牆而下的,就翻牆追了出去,結果在幾十丈外的小樹林內,發現了姦夫遺失的鞋子,姦夫卻不知去向了。

李強兒:

陸炳仔細檢查了現場後決定第二天再審此案。 第二天陸炳在北鎮撫司大堂升堂問案,將焦氏、焦榕和李強兒帶到堂上,陸炳問道:

李強兒,你受焦氏之賄,誣陷李玉英,還不從實招來
?

李強兒偷覷了焦氏一眼說:

小人所說的都是實情,不知大人為何說小人是誣陷?

陸炳隨手把李強兒撿來的那隻鞋子擲下堂去說:

你說姦夫是個魁梧之人,這隻鞋子尺碼卻小得可憐,試問一個八尺大漢能穿下去嗎?李強兒被問得一愣,不敢再出聲。

陸炳接著說道:昨日在李家勘察,鄉鄰都說去年大澇,溝渠之間全被溢滿,你家西牆外的舊水溝,地處窪地,若有雨水,必首先集中於其內,姦夫越牆跨溝逃走,必定要涉水跋泥,那鞋子上豈能沒有泥汙?你這鞋子,只有鞋底有點泥土,鞋幫鞋面一塵不染,難道姦夫是飛過水溝去的嗎?

李強兒冷汗滿面,無以對答,陸炳喝聲:你還不肯招供,來人,立枷侍候!

李強兒嚇得面如土色,磕頭如搗蒜般地哀告:大人饒命,小人願招! 原來誣陷李玉英是焦氏一手導演的,焦榕還有點良心,不忍下手,是焦氏逼著他將玉英送到錦衣衛。事後李強兒得了二百兩銀子。

錦衣衛:

不久玉英被判凌遲的消息就傳了出來。三人認為此案已天衣無縫,不想被陸炳看出了破綻。

陸炳又向焦氏問道,殺害李承祖之事,你還不招嗎?焦氏此時心理已崩潰,便將用砒霜毒死李承祖,陷害李玉英之事一併招供。

陸炳當堂判焦氏死刑,從犯焦榕、李強兒杖八十,發配三千里,李玉英無罪釋放。

順便說一下,這個陸炳後來可不得了,他是明朝三百年中唯一一個三公兼三孤。他後來擔任錦衣衛都指揮使,壓制得東廠根本不敢在他面前放肆一步。


剛日讀史


明朝的嘉靖年間,有一位年輕漂亮未經人事的處女被錦衣衛判處了“凌遲處死”的重罪!

錦衣衛我們都多多少少有所耳聞,不管是影視劇的戲說還是民間野史都有不少的冤假錯案。


這個“錦衣衛烈女案”究竟是什麼情況呢?

  1. 故事的開頭都有一段可供追憶的美好過往!!!在明朝正德年間,有一個錦衣衛的家庭,父親是錦衣衛的千戶,也曾上過戰場,立過一些戰功,母親是一位“三從四德”的賢妻良母,他們兩個育有一兒一女,姐姐叫做李玉英,弟弟是李承祖,他們雖不富裕,但生活起來也沒有什麼壓力,一家四口其樂融融,生活的很幸福。

  2. 母親不辛病逝,繼母進入家庭,父親戰死以後悲慘生活開始!可惜好景不長,在弟弟李承祖兩歲的時候,母親不幸因病去世,父親為了讓姐弟倆個有一個好的照顧,就續娶了焦氏為妻,不久之後,焦氏給李玉英又生下了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李亞奴。李焦氏就是一個狠毒的婦人,在父親不在家的時候,經常虐待年幼的李玉英和李承祖,不過這個時候尚未有性命之憂。父親死後,李玉英姐弟倆的生活進入地獄模式。弟弟剛剛十來歲,卻再焦氏的要求下去邊疆尋找父親的屍骨,李玉英每天在家過著奴僕式的生活!
  3. 弟弟慘遭毒手,姐姐不知廉恥,通姦入獄!弟弟李承祖帶著父親的屍骨回來了,他躲過了深山老林裡的豺狼虎豹,卻沒有躲過繼母的毒手――為了保證自己兒子能夠繼承錦衣衛千戶的官位,焦氏就用毒毒死了十來歲的李承祖。這個時候,有人舉報說,李玉英不守婦道,通姦野漢,被家丁抓了個現行,有鞋子和玉簪為證,就這樣,姐姐李玉英被錦衣衛抓走,面臨死刑!


  4. 真相大白,還民於公道!在古代,通姦是大罪,特別是女子不守婦道,是要被處於極刑的。而李玉英面臨的就是這種狀況,可是在大獄裡無論遭受什麼嚴刑拷打,李玉英都不認罪,到了嘉靖年間,皇帝大赦天下,李玉英的案子得到了重審的機會,負責重審此案的官員是一位公正負責的人,所以在李玉英的案子裡他很快就發現了疑點:

    一是經過查驗,李玉英是一個處女,二是鞋子明顯是偽造的證據,三是並汙衊成定情信物的玉簪其實是李玉英的父親留給她的遺物。就這樣,李玉英的“烈女案”真相大白,焦氏謀害弟弟李承祖,陷害姐姐李玉英的陰謀告破。

“錦衣衛烈女案”因為人心的險惡和封建社會官僚的不作為才差點造成了“竇娥”式的冤屈。古代女人的地位和人身自由實在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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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歷史長河,沒有哪個國家在過去沒有一點冤案錯案產生的,無論這個國家的法治有多麼好,可是始終會有冤案產生的,別的國家先不說,拿我們國家來說,縱觀我國上下五千年歷史,最著名的莫過於元朝關漢卿創造的元曲《竇娥冤》了,而實際上在後來的《明清十大奇案》中也有記載,今天我們要聊的就是其中的一案“錦衣衛烈女奇冤”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事情的經過,事實的真相,和最終的兇手到底是誰呢?他點下場又是如何?我們一一解開謎底。



其一:由於父親戰死疆場,李玉英姐弟倆度日如年

李玉英出生在一個錦衣衛的千戶家裡,父親是錦衣衛的千戶,也曾上過戰場,立過一些戰功而母親也是那種古代典型的賢妻良母,李玉英有一個弟弟,一家四口本該十分幸福的生活,之後卻發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後來母親因病去世,當時李玉英弟弟年僅兩歲,所以李玉英父親為了讓姐弟倆個有一個好的照顧,就續娶了焦氏為妻,之後焦式生下了一個兒子名叫李亞奴,焦式是個十分心狠手辣的人,常常趁著丈夫不在家虐待姐弟二人,更不幸的是李玉英的父親戰死在戰場上了,又因為當時千戶的職位是可以世襲的,焦式為了讓李亞奴繼承他父親的官職,竟然用砒霜毒死了李玉英弟弟,而焦式陷害李玉英的計劃也早已預謀已久。

其二:李玉英被誣陷通姦入獄

焦式毒死了李玉英的弟弟,她接下來的動作就是李玉英了,具體事件是這樣的,家丁李強敘述在出事那天的後半夜裡,他到後院拿東西,看到一個人鬼鬼祟祟地鑽進了李玉英的臥房,不一會兒,小姐就吹熄了燈火。他覺得事情不對就前去稟報了焦榕也就是焦式的兄弟,然後一同前往捉姦,等到踢開李玉英的房門,姦夫已經逃走。而搜查李玉英的房間發現一隻刻著矢志不移字樣的銀簪和幾首情詩,就翻牆追了出去,結果在幾十丈外的小樹林內,發現了姦夫掉落的鞋子,姦夫卻沒有蹤影了。只是如此簡單的證據如此簡單的證詞就認定李玉英有通姦之罪,要知道在古代女子通姦可是觸犯倫理綱常的大罪啊,竟如此草率的就下結論了,況且李玉英一直沒有承認,可陳寅便趁玉英受刑昏厥之機,強按了手印。毫無天理可言。


其三:李玉英正逢嘉靖年間大赦案件得以重返

要說李玉英運氣也算好的,在李玉英被判死刑以後不久,嘉靖為了穩定軍心下旨複核昭獄冤案,凡有冤者可以上奏皇帝。並且委派陸炳作為審理大員,而陸炳是出了名的好官,斷案公道為人正直,而在陸炳重新審視李玉英的案子是發現疑點重重,所以下令重新徹查此案,經過一系列調查,陸炳確定李玉英沒有罪,之後將李強和焦榕二人召來公堂讓再三逼問之下才說出真相,確實是焦式所陷害的,最後真相大白。


最終以“李玉英被無罪釋放,而主犯焦氏被判死刑,從犯焦榕、李強兒杖八十,發配三千里”而告終!


小鎮月明


一個處子之身的花季少女,竟然被誣陷通姦二三年之久,然後被昏頭錦衣衛直接判千刀萬剮之刑?幸好遇到了嘉靖皇帝的童年發小,才免除一死,這起荒唐大案背後有什麼手眼通天的高人麼?

李玉英被判死刑

嘉靖4年,錦衣衛指揮使陳寅欽定了一樁通姦案,犯人名為李玉英,十七八歲,相貌迤邐,獄卒們稱其為“當代楊玉環”,因“不合不顧羞恥,與人通姦,欺侮母親,私擬情書,敗壞家俗”被判千刀萬剮之刑。

李玉英罪狀由來

李玉英父親李雄是順天府故宮錦衣衛千戶,且是世襲的,與髮妻育有一子一女,李玉英和李承祖,髮妻死後,自己在外作戰無法照顧年幼的子女,所以續絃娶了焦氏,並且生下了第二個兒子李亞奴。

焦氏為了讓自己的親兒子李亞奴繼承世襲的錦衣衛職位,趁著李雄不在家,終日折磨李承祖,導致李承祖面黃肌肉孱弱不堪,但是李雄尚在世,焦氏也不敢太猖狂。

好景不長,李雄在陝西戰死,且骸骨不明。焦氏令十歲的李承祖去千里之外尋找父親骸骨,直接導致李承祖的死亡,一樣是屍骨不明。

李承祖死後,李玉英就成了焦氏的眼中釘,於是在一天夜裡,捏造出一個“姦夫”,找了一個下人做證人,將李玉英搞成了“通姦”之婦。

證人是一個叫做李強兒的家丁,證物是:

1、一隻鞋子(號稱是姦夫倉促逃離之時所留)

2、一根玉簪子(上刻矢志不移四字)

焦氏稱家中從無此玉簪子,於是簪子被認定是“姦夫所贈”,審理此事的錦衣衛不經細判,加上李玉英父母弟弟皆亡,已經存了死心,更何況對方人證物證俱在,自己沒有任何自證的辦法,所以在公堂上不發一言,讓錦衣衛認為是“東窗事發、百口難辯”,直接判死刑。

但是因為找不到“姦夫”,所以李玉英案一拖再拖

,一年多也沒有一個進展,李玉英便一直在死囚牢中。

李玉英一案的轉折點

在封建社會中,有許多冤案,都是遇到了一個偶然的機會,在統治階級之間的明爭暗鬥之中,被一派所利用而得到了昭雪。李玉英剛好恰趕上了這個偶然。

李玉英入獄不久,嘉靖登基,因為與“準備把自己的親生父親、興獻王朱祜杭稱為皇考”一事,與大臣鬥了許久,最後牽連了不少無辜大臣。

嘉靖為了安撫天下民心,知道錦衣衛辦事糊塗,難免有許多冤假錯案,於是下了一道聖旨:

以天氣太炎,在獄軍民未獲發落,仍差審錄太監研審,凡有事枉人冤,許通行奏。欽此欽遵

這道聖旨救了李玉英一命,而偵辦冤案一事正是嘉靖皇帝的發小:陸炳,是一個超級耿直的boy。就是後來的錦衣衛都指揮使,在嘉靖一朝中,陸炳掌管的錦衣衛權勢竟超過了明代最大的特務機構——東廠。

陸炳第一個看的就是“拖延未決”的李玉英一案,頓覺疑點頗多,偏偏判定此案的正是自己的頂頭上司,當時的都指揮使陳寅。

於是他委婉的跟陳寅表明了想法,得到了許可後,開始偵辦此案。

李玉英翻案

陸炳決心為嘉靖穩定民心,所以對偵辦冤假錯案一事非常用心,且油鹽不進,讓慣於貪汙受賄、胡亂判案的錦衣衛們聞風喪膽。

陸炳全盤審理了此案的關鍵證人和證物,然後到李玉英所在的村莊進行實地考察,聽取了當地村名的說法,整理出以下幾個關鍵點:

1、家丁李強兒號稱姦夫是一個“身材魁梧”的大漢,然而證物是一隻小腳男人的鞋子;

2、李承祖消失之時,有村民發現焦氏的弟弟焦榕深夜外出,抱著一個包袱,而那晚之後,村裡的狗經常在一個地方團團轉,不停叫喚;

3、玉簪子的來源被確定,原來是王爺賞賜給李雄的玩物,隨後李雄給了女兒保管;

4、李玉英家中的圍牆外是一片爛泥塘,姦夫從這裡逃走,留下的鞋子上竟然無灰塵;

最終李玉英一案真相大白

經過再次審理,李玉英一案真相大白。原來李承祖並非死在尋親的路上,而是被焦氏、焦榕合謀以砒霜毒死,並肢解,隨後由焦榕深夜送出,並埋屍他處,所以村子裡的狗聞到埋屍處有血腥味,故狂吠不止。

李玉英一案的主犯是繼母焦氏,焦榕在受姐姐的唆擺下毒死李承祖後,面對焦氏想要陷害李玉英一事原本是極力反對,因為焦榕對李玉英有意,可最終被姐姐所脅迫,不敢不從,可謂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終陸炳當堂判李玉英無罪釋放,並將焦氏判為死刑,秋後問斬。從犯焦榕、李強兒杖八十,發配三千里。至此李玉英一案結案。通過這件事展現了陸炳的才能,難怪錦衣衛在他的帶領下終嘉靖一朝都勢力龐大,深受嘉靖歡心。

史味人生


在歷朝歷代中,冤案刑獄多的不勝枚舉,許多案件的發生到結案就像一則毫無懸念曲折的笑話一樣,負責審理的官員就像3歲的小孩子一樣任憑告狀人的一面之詞,不做任何思考就相信了事實,導致了許多冤假錯案。明朝中葉的“錦衣衛烈女奇冤”,就是這樣一樁案件。

錦衣衛在明朝是一個很特殊的衙門,這個衙門直接為皇帝效命,待遇好、專橫跋扈,錦衣衛的大牢裡就沒有 一樁清白案子基本上都是屈打成招的冤案。


李玉英的父親就是一名錦衣衛千戶,千戶的職位是可以由兒子繼承的,算是中等高官了。

李玉英的冤案就要從他父親李雄開始說起,她的親生母親去世後,父親又為他們娶了一個年輕漂亮的後母焦氏,焦氏又給他們生了一個弟弟李亞奴。一切都要從這個李亞奴的出生開始,有了兒子的焦氏就希望息的兒子能夠繼承千戶的爵位,但是前妻生的兒子排在前面,自己的兒子就沒有機會啊。

父親作為千戶經常帶兵在外,家裡的一切都由焦氏操持,狠心的焦氏為了自己兒子,一切惡毒手段都使得出來,經常對姐弟幾人連打帶罵,對李承祖更是惡毒之至,焦氏不給李承祖飯吃,讓年僅10歲的李承祖餓的瘦骨嶙峋,而這一切他們的父親都不知道,姐弟幾個也不敢聲張。

焦氏本想著以飢餓的方式讓李承祖自然死亡,沒想到這時父親出意外,在陝西殉職了,焦氏眼看自己計劃快要得逞時,卻出現了這麼個意外,為了防止爵位落入弟弟手中,就以他們父親殉職在外,屍骨未寒需要將屍骨帶回家中安葬為由,讓李承祖獨自一人去陝西將父親的屍骨帶回。

天寒地凍,一個10歲的孩子收拾行囊獨自上路,去接父親的遺骸,這一路路途遙遠而兇險,生死未知,焦氏本以為這樣可讓李承祖死於途中。自己的兒子就可以繼承爵位了,但是她萬萬沒有想到1年後,李承祖居然帶著遺骸回來了,自己的如意算盤打空了,一計不成又心生一計。

焦氏讓李承祖吃下了伴有砒霜的飯菜,可憐的孩子,沒有死於那艱險的路途,卻死於狠心的後母之手。焦氏徹底毀屍滅跡,將李承祖大卸八塊,讓自己的弟弟焦榕將屍塊扔於河中。


惡毒的焦氏並沒有因為長子的死,自己的兒子繼承了爵位就善待剩下的姐妹幾個,她先後將妹妹賣到當官人家做丫頭。

接著焦氏買通家丁、夥同自己胞弟焦榕,誣陷李玉英與人通姦,敗壞家中名聲,並且指出李玉英閨房中的詩就是姦夫所做,姦夫還送她一枚刻有“矢志不移”的簪子,當天晚上雖然沒有抓到姦夫,但是家丁親眼看到姦夫從院中逃走,還在現場發現的姦夫的鞋子。

焦氏將李玉英送入錦衣衛大牢後,並且暗中買通錦衣衛,對她嚴刑逼供,而李玉英面對錦衣衛的重刑審判,只能忍受著,卻不為自己申辯一句,她知道進了錦衣衛監獄的人絕沒有生還的可能,她也擔心如果自己講出實情,後母就會受到懲罰,自己最小的弟弟就會無人照顧,落的餓死、凍死的結果,害得李家斷了香火,自己反而成了不孝之人。而她一直不說一句話,案件拖了一年多無法結案,最張審案的人在她受刑昏厥之時,強按了手印結案,李玉英判處千刀萬剮之刑。

一個冤案一旦定案,想要翻案就非常難,除非碰上再世包青天,或者遇上了統治者之間的明爭暗鬥,被另一派所利用而得以沉冤昭雪,李玉英就碰上了這個偶然的機會。

嘉靖四年,嘉靖皇帝為了自己父親皇考的稱位和大臣鬧的不可開交,一怒之下抓了200多位大臣,仗責了180多位,其中有17人當場被打死,此事鬧得朝堂怨聲載道,為了平息這場政治內亂,嘉靖皇帝下達了許多有利於政治的御旨來收買人心,其中有一道就是重審冤假錯案。

嘉靖皇帝也知道錦衣衛中的冤案多,也一直以來為人所詬病,他本以為這只是走一形式,審理的官員只是走一個過程,就結束了,但是當時負責這件事的是錦衣衛都指揮使陸炳,這個人一向以辦案公道著稱,敢於為受冤的官員說話,而深受三司和百官的稱讚。

李玉英看到了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向上申訴,將自己受冤、弟弟被毒殺的全部經過都向陸炳說明了。

經過陸炳的查證審理,證明李玉英房中的情詩是她自己所寫,並不是什麼姦夫所送,她一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女子,哪裡去認識什麼陌生男子呢?

而刻有“矢志不移”簪子,是鄭王爺為獎勵他父親的忠心而特意送他的。

現場的鞋子,乃是焦氏買通家丁所做的偽證,

同時還查出了弟弟李承祖被繼母所害的真相。

真相終於大白了,李玉英被還了清白,焦氏兄妹的惡行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陸炳也因此案而坐了指揮使的位置。


雨霽視角


這件案子,自然是非三言兩語說得清的,在此,筆者就簡單概述一下當時的情景。

明朝嘉靖年間,有一個千戶家庭,李雄一家,李雄家中老婆死得早,只留下了一兒三女四個孩子,李兄雖然是千戶,但也不能時時照料自家的這四個孩子,為了能妥善照顧家中子女,李雄於是便又娶了一名妻子,焦氏。

別看焦氏對李雄言聽計從,實際上焦氏可是個心狠手辣的主,對待家中的四個孩子,焦氏可是恨得牙癢癢。

為何焦氏會這麼仇恨家中的四個孩子?焦氏其實也為李雄生過一個孩子,但畢竟這個孩子年紀小,等到李雄死了,焦氏的兒子是絕對沒機會繼承李雄千戶的職位的,畢竟當時的李雄還有一個兒子,一旦李雄去世,就是這個兒子繼承爵位。

為了讓自己的兒子成功上位,成為長子,焦氏無所不用其極,對四名孩子極其殘忍,畢竟李雄常年帶兵打仗,不能回家,焦氏也便可以為所欲為。

本來焦氏只敢背地裡動手腳,不敢從明面上動手,但誰知,李雄死得早,這時候的李雄之子才十歲,而焦氏之子也三歲了。

為了害死這個年僅十歲的孩子,焦氏讓李雄之子前往邊疆領取李雄的骨灰,要知道,在那個年代,十歲的孩子獨自出遠門,基本有死無生,但誰知道,焦氏的小算盤落空了,李雄的兒子還真把他的骨灰帶了回來。

為了繼續害死李雄之子,焦氏決定將李雄的三個女兒給先收拾了,這樣就沒人再保護李雄之子。

三女中,最聰明伶俐的,也是最漂亮的,李玉英自然是首當其衝。

夜黑風高時,李玉英房外突然傳出了雜亂的腳步聲,李玉英趕忙穿上衣服,一副還沒穿好,繼母就已經跟舅舅來了,他們一來,就一口咬定李玉英私通姦夫,這時候的姦夫已經跑了,只剩了李玉英一個人。

為了冤枉李玉英,焦氏更是捏造了三個假證,其一,李玉英收藏的父親的銀簪,實為王爺所贈,卻被焦氏當作姦夫所贈。其二,窗外灌木叢中的男子之鞋,其三,李玉英所作的,相思情詩。

在被焦氏抓住以後,李玉英被送往了錦衣衛的大獄,在牢獄中,李玉英什麼口供都沒有說過,對於李玉英來說,若是說了任何口供,就算是自己平冤昭雪了,焦氏的三歲兒子又該怎麼辦,最終,李玉英什麼都沒說。

除了陷害李玉英,焦氏還曾經將李雄之子,李承祖用砒霜害死,然而這件事,卻也是被焦氏掩蓋了下來。

當然了,法網恢恢,嘉慶皇帝為了討個好名聲,竟然下令讓錦衣衛重查當年的諸多案件,其中就有李玉英這件冤假錯案。

嘉靖皇帝就是做做樣子,派出了陸炳去查案,但陸炳卻是秉公執法,真的要翻案。

在獄中,陸炳見到了這名女子,李玉英,長得美麗,卻是翻了偷奸罪,獄卒們也都是指指點點,感到十分可惜,聽說了這件案子,陸炳也起了疑心,本就是待嫁的年紀,李玉英為何要做偷奸之事?

經過一系列的調查,陸炳終於敲開了李玉英的嘴,李玉英將整件事情的經過完完全全的告訴了陸炳。

首先是那個簪子,因為李雄曾經在王爺府中任職,深受王爺青睞,於是便賞賜了這跟簪子。

其次是那個鞋子,據焦氏所述,姦夫應該是一個魁梧的漢子,但那個鞋子卻是顯得小巧,完全不象是一個大漢穿的上的樣子。而且窗外的路面上完全沒有腳印的痕跡,難道姦夫還能飛出去?

最後是那首詩,女子寫詩本就是常事,少年還可以無愁強說愁,少女為何不能?

經過調查,李玉英最終被判無罪,而焦氏以及舅舅,卻是因為陷害李玉英,被判處了極刑。

陸炳此人,後來也成為了明朝唯一一個三公兼任三孤的官員。


魏青衣


下面看看這樁冤案的來龍去脈:

明朝正德年間,有一名叫李雄的千戶,他膝下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其中二女兒名叫李玉英,幼子叫李承祖,原本他還有一位賢良淑德的妻子,但不幸的是妻子早逝,而身為千戶的李雄因長年領兵在外又無法照顧好幾個孩子,於是妻子死後他又續娶了一位妻子焦氏,婚後焦氏產下一子。

焦氏為人狠毒刻薄,因李雄時常不在家而處處刁難折磨李玉英等姐弟,尤其是李承祖,畢竟李雄官居千戶,頗有家產,如果李承祖死了,那麼自己的兒子就可以繼承所有家產還有官爵。

正德十四年,李雄戰死在陝西,按照規定,李承祖本該繼承李雄的官爵,但焦氏卻以“李雄戰死沙場,屍骨未能周全”為由強令李承祖孤身前往千里之外的陝西去尋回李雄屍身,李承祖出於對父親的思念和孝道揹著行囊就去了,其實焦氏的目的是希望他死在路上,但皇天不負有心人,李承祖還是尋回了父親的屍骨,焦氏看他安然無恙的回來了,心中頓時憤恨難當,眼看著李承祖即將要承襲“千戶”一職,她心一橫便設計用砒霜毒死了李承祖。

李承祖終於還是慘死在了繼母手中,死後他被焦氏之弟焦榕大卸八塊,分批投入河中,再加上大姐被繼母強行賣給大戶人家為奴婢,小妹因試圖逃跑慘遭焦氏毒打,身心俱疲,現在只剩下李玉英成為了焦氏的眼中釘肉中刺。


某一日,玉英在房中刺繡,突然聽見“捉拿姦夫淫婦”,她還沒反應過來,閨門已被踢開,焦氏,焦榕帶著一群人來她的房間搜查,搜出一支刻有“矢志不移”得銀簪,還有幾首自己排遣寂寞時寫的小詩,之後更是有一下人李強兒從屋外搜到一隻男鞋,憑著這些焦氏便當場以“勾引姦夫,行為不端”的罪名將玉英送往官府。

後來玉英被送到錦衣衛,錦衣衛指揮使陳寅親自審訊,為了急於結案,他輕信焦氏等人的狀詞將玉英判處秋後凌遲,而這期間,玉英一個字也沒有說,她知道平常人進了錦衣衛的詔獄根本就不可能活著出來,說與不說又有何區別呢?況且弟弟已經死了,即便真的伸冤將焦氏伏法,那焦氏之子又該如何?他畢竟也是李家骨肉啊,所以矛盾之中,她不知道該怎麼辦,絕望中她只能靜靜地等待著死亡。

但玉英入獄後不久,朝中就發生了“大禮議”事件,年輕的嘉靖皇帝通過為自己父親爭奪正統地位來打擊楊廷和等一幫舊臣元老,以便加強皇權,鞏固自己的統治,後來持續三年的大禮議以嘉靖皇帝的勝利而告終,俗話說,新人新氣象,嘉靖皇帝勝利後,為了穩定民心,他便下令各地重新審理原先舊案,旨在恢復冤假錯案。

其中被委派到錦衣衛去審理案情的是陸炳,陸炳後來做到了錦衣衛指揮使一職,他的母親是嘉靖皇帝的乳母,與嘉靖從小玩到大,而且他本人也是武狀元出身,能力很強,所以他執掌錦衣衛時權力遠超東廠,是明朝最厲害的錦衣衛指揮使。陸炳雖然位高權重,但執法也算公正,為人還算坦蕩。

雖然陸炳日後非常輝煌,但此時卻還只是一名微不足道的千戶,他來到詔獄後,認真複查,他發現行為端莊,性格沉穩,長相秀麗的玉英看上去不像是罪大惡極之人,但玉英一直不說話,她究竟有沒有冤情,陸炳也拿不準,於是他命令獄婆一定要讓玉英開口說話,獄婆也非常同情玉英的遭遇便反覆勸說她伸冤,尤其是對玉英說陸炳為人正直,只要有冤情,他一定能為她洗脫冤屈。在獄婆苦口婆心的勸說下,玉英決定寫狀詞,將自己的冤屈一五一十的寫了下來。

陸炳看著那一行行娟秀小楷,玉英字裡行間的悲憤之情感染了陸炳,陸炳的內心深處也開始相信能寫下如此深刻感人的狀詞的人一定是無辜的,於是他開始走訪探查,雖然案子是上司陳寅審辦的,但他絲毫不懼,即便有再多刁難,他都未曾放棄。

後來他找到了李承祖的血衣,也證實了銀簪是當年郕王爺贈送給李雄的,最為重要的是玉英還是處子之身,又如何能勾引姦夫?撥開層層迷霧真相陸續顯現。

最終陸炳成功的為玉英洗刷了冤屈,而殺害李承祖,陷害玉英的主謀焦氏,焦榕,同謀李強兒均被陸炳緝拿歸案。

雖然玉英的冤屈洗刷了,但她的家庭也支離破碎,往日的溫馨不復存在,而且不得不承認的是,自古以來冤假錯案就從未斷絕過,能有玉英這等運氣的實在太少,嘉靖皇帝下令重新審理冤假錯案也只是出於統治的需要而不是真的想要為民伸冤,所以尋常百姓若是有了冤屈,大多隻能忍氣吞聲,甚至為此而付出生命的代價。

人如螻蟻,命如草芥,這就是歷代王朝老百姓們的真實寫照。


鹹魚閒聊


這件案子是發生在明代嘉靖時期的一樁典型的“零口供”案例,所幸在錦衣衛副千戶陸炳的審理下,烈女李玉英最終沉冤得雪,誣告人(也是行兇人)繼母及舅父被下了大獄。

這件奇案與嘉靖朝的大禮議事件也有關聯,在大禮議事件後,嘉靖皇帝為了收買人心,下令讓錦衣衛處理一些陳年舊案,改善在民間的口碑。

雖然是下了這道聖旨,然而嘉靖帝本身不可能在這件小事上牽扯精力,做做樣子而已。偏生派去複核案件的是一位耿直boy——陸炳。

陸炳並沒有察言觀色,做做樣子,而是實打實的親自下錦衣衛的詔獄去排查,果然讓他揪出來這一樁烈女奇冤案。


這樁案子本來已經定盤,人犯李玉英準備秋後問斬。她犯的是什麼罪呢?

李玉英的繼母和舅舅告她勾引姦夫之罪。證據是所謂姦夫給李玉英的一隻上書“矢志不渝”四字的銀簪,李玉英的一首情詩,以及所謂姦夫流落在現場附近的一隻鞋子。李玉英本是待字閨中的少女,遂被捉拿進錦衣衛的大獄(因為李玉英的生父是邊疆的千戶統領)。

奇怪的是,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李玉英始終一語不言,零口供。

李玉英本人生得容顏秀美,舉止端莊,是監獄裡唯一的獄花,眾人十分憐惜她,陸炳派人過來複核案情時,就有好多獄卒幫她說話,引起了陸炳的注意。

在多番相勸之後,李玉英終於被打動,親手寫下了一紙冤屈。


原來,李玉英本是大家閨秀,生父李雄之前在王府當侍衛,因積累功勞,被升為百戶。王爺念他忠勇,親賜他一支銀簪(便是案件中所謂的罪證),並舉薦他升為千戶,前往邊疆效力。

李玉英,有姐妹各一人,下面還有一個最小的弟弟李承祖,一家人本來是幸福美滿。可惜生母去世的早,父親公務在身,為了給4個兒女提供照顧,不當沒了孃的孩子,又娶了一房繼室焦氏。

很快,焦氏又生下了一個小兒子李亞奴,對前妻所生的4個孩子十分厭棄,反正丈夫也老是不在家,因此有機會虐待這4個子女。

明代的千戶職位是可以世襲給兒子的,焦氏自從生了兒子,就開始惦記這個職位,前妻生的兒子李承祖就成為眼中釘。

她經常趁丈夫不在家的時候虐待李承祖,往小黑屋一關就是好幾天,好歹還有三個小姐姐給他偷著送點飯吃,她們也都是少女,面對家庭暴力無計可施,忍氣吞聲。


忽然一天前線傳來噩耗,父親李雄血染邊疆,英年早逝。

這一下子,姐弟4個的生存環境更加愈發惡化了。

為了達到整死李承祖的目的,繼母居然派10歲的李承祖,前往邊疆領取父親的屍骨。三個小姐姐,明明知道是繼母蛇蠍心腸,居心叵測,但也沒有任何辦法,李承祖一咬牙,孤身一人前往邊疆。

也是他福大命大,一年後,11歲的李承祖居然揹負著父親的遺骸迴歸故里,姐姐們喜出望外,繼母卻恨得咬牙切齒。

一計不成,再施一計。繼母夥同其兄長,殺死了年幼的李承祖,給自己的小兒子承襲千戶之職掃清了道路。

眼見這三個小姐妹一天天長大,繼母焦氏也怕她們走漏風聲,對著其中最聰明的二女兒李玉英也下了毒手,夥同其兄長設計了這樣一出誣陷的戲碼,成功把李玉英送去了錦衣衛的監獄。


李玉英早就聽說錦衣衛手段殘忍、無所不用其極,明知是冤枉,也不敢申辯。其實李玉英心中真正所想,並非自己的冤屈,善良的李玉英是擔心自己沉冤得雪,繼母必將受到嚴懲,那麼,年齡尚幼、剛剛三歲的同父異母的弟弟李亞奴便沒人照顧了。她不想讓李亞奴再承受這樣的痛苦,再加上她也幻想,自己一個人受罪也就罷了,盼望繼母焦氏能網開一面,放過她兩位姐妹。因此拒絕任何口供,一心求情願受死。

在陸炳的調查下,很快就發現此案大有蹊蹺。首先,陸炳敲開了李玉英的心絃,姑娘把事情全盤托出,說出了自己的疑慮。

另外,陸炳也找到了王府,王爺作證,這支銀簪,是他當年賜給李雄的獎賞。

而那首所謂的情詩,也是少女偶然之作,李玉英尚未出閣,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根本就沒有機會結識所謂情夫。

那隻遺落在現場附近的鞋子,疑點更多,繼母買通的人證說晚上看到姦夫的背影,是一位身材魁梧的大漢,而這隻鞋子,尺碼卻很小。事發當日,當地有連綿的雨水,鞋子本該泥濘不堪,然而鞋底鞋面卻一塵不染。

靠著這些過硬的證據,陸炳洗刷了李玉英的冤屈,繼而查出了焦氏夥同兄長,殺害幼子李承祖的事實,李玉英姐妹們終於得以團聚,殺人兇犯也遭到了應有的懲處。

陸炳因此案,最終也做坐上了錦衣衛都指揮使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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