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清帝國沒有強大的錦衣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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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需要

明朝的廠衛,實際上是皇帝用來對付文官集團的工具。

明朝的文官集團,實際上是相當可怕的,細究起來,明朝好幾個皇帝死得不明不白,都和文官集團脫不了關係。為了對抗文官集團,明朝的皇帝,重用廠衛。

而清朝,文官就是奴才,完全沒有和皇帝抗衡的能力,皇帝自然也不需要錦衣衛這樣的存在來對抗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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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清朝並不需要錦衣衛!首先我們要知道,錦衣衛是明太祖朱元璋發明的特務組織。這個特務組織的最大作用則是監視文武大臣,防止其圖謀不軌犯上作亂!

而清朝則不是這樣,清朝皇帝在宮廷中擁有以八旗貴冑子弟組成的“御前侍衛”。而這既是皇帝對八旗貴胄的恩賞與信任,同時也等同於把這些人,變成了皇帝手中的人質。

更兼清朝從始至終都是以八旗監控天下的,在各個重要城市都有八旗軍駐防,在中央各部門也是八旗子弟佔據著主導地位。

因此需要被防範的漢臣根本就沒有真正掌握大權的機會,而地方官員又因為受致於朝廷設計的互相牽制制度,所以也不可能有造反的機會!在整個清朝歷史上,除了在特殊歷史時期產生過平西王吳三桂因坐大而造反外,其他時期從未發生過統治階層內部的反叛!

這樣看來,清朝皇帝以八旗監控天下的手段,可是要比明太祖朱元璋的錦衣衛制度高明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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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錦衣衛是幹嘛的,負責什麼?

錦衣衛是皇帝的儀仗兵,只是負責出行,明太祖朱元璋為了對付胡惟庸、藍玉等逆臣,錦衣衛被給予偵緝、刑訊和管理詔獄的權力,永樂朝又設立了南、北鎮撫司,賦予了維護京城治安的權力,增加了參與大獄、聽審的權限。錦衣衛曾有過監察百官的時期,但明中後期就沒有這職能務了。

清攝政王多爾袞曾經設立過錦衣衛,順治二年改為鑾儀使,負責給皇帝當儀仗隊,但清朝還是有真正的“錦衣衛”的,不過叫“步軍統領衙門”。

《夢蕉亭雜記》概括:“步軍統領,又名九門提督,即古之執金吾。管理京師地面,權勢重要,扈從尤極煊赫。”

步軍統領衙門統率京師八旗步兵和京師綠營馬步兵,除了負責北京內城九座城門內外的守衛和門禁之外,還要負責巡夜、救火、編查保甲、緝捕、審案、發信號炮等職責。

康熙13年,為加強京城治安和保衛,始命步軍統領提督九門事務,稱“九門提督”。步軍統領衙門開始正式負責“京城內外,一體巡察,責任既專,則於費除盜賊、安輯商民,庶有裨益”。

這時,該衙門的主要工作就已經和大明朝的錦衣衛一樣,可以代表天子干預司法——比如可以單獨負責緝拿欽犯。

步軍統領衙門可以參與司法審判,有審理犯人、緝拿犯人的權力,對於“違禁、犯法、奸匪逃盜”等情形,可以自行完審,將錄供送交刑部定擬。

城內各種禁令,也由步軍統領衙門執行,包括內城不許開設戲院、青樓,旗人及職官不許入戲院,不許編刊鼓詞、小說,入夜之後關閉街衢柵欄,禁止夜行等等。

老舍《茶館》裡,成天拿著灰大褂的宋恩子和吳祥子,就是步軍統領衙門的番子,番子多是旗人,常常“欺軟怕硬”。所以,有錢有勢、有反骨的秦二爺不敢招惹,但是沒錢沒勢只有一身正氣的常四爺卻是他們的“一生之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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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成立之後,就將明代留在北京的所有機構都收歸名下,其中就包括錦衣衛。在初期,這些錦衣衛的名稱並沒有改變,只是取消了錦衣衛的偵查等職責,只是讓錦衣衛管理皇帝儀仗人員,可這使錦衣衛還是歸朝廷大臣所管,可是錦衣衛與皇帝畢竟有直接關係,所以在後來才由本朝宗室管制,並改名為鑾儀衛。

也就是從這時開始,有兩百多年曆史的錦衣衛才算是真的在時間消失了,並且在順治三年七月,清廷“革鑾儀衛緝訪人役,永著為令”,這時就連錦衣衛的特色也消失殆盡,而鑾儀衛也一直在清朝滅亡之後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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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錦衣衛僅存在一年,即清入關後的第一年仿效明朝制度設立錦衣衛,但是在順治二年,錦衣衛改稱鑾儀衛。

清朝鑾儀衛是負責掌管皇帝皇后車駕儀仗的機關,設置於皇宮的中央機構。鑾儀衛總管大臣為正一品武官(相當於中央警衛局局長),職責非常重大,負責皇帝出行儀仗及其保管,皇帝的保衛工作,由滿族貴族親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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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一方面清朝的家族性質決定他不需要錦衣衛這樣的機構;第二,清朝吸取明朝滅亡的經驗,宦官專權,朝政腐敗,所以不再設錦衣衛。

首先來講一下錦衣衛的由來和職能,明朝初期,丞相胡惟庸等官僚集團密謀造反,但是被朱元璋鎮壓下來,為了以後不再出現官僚集團影響皇權的局面,明太祖設立了錦衣衛,由皇帝的禁衛軍改成的軍事組織。東西廠、錦衣衛都是皇帝用來制衡官僚集團的工具和機構,深受明代各個皇帝的重用,但是明朝後期這些機構相互勾結、狼狽為奸、戕害忠良,間接的加速了明朝的滅亡。

下邊說一說大清帝國沒有設立錦衣衛

第一,清朝的家族性質決定不需要設立錦衣衛

其實在中國曆朝歷代按民族統治可分為漢族和外族兩種,漢、唐、明是漢族統治者,這樣皇帝在政治上需要家族(漢族不立異性王,明朝天子守國門)或者一個機構來支持,對抗其他官僚集團,使他不會對自己的統治權力構成威脅。

元和清時期是屬於外族統治全國,而皇帝身後是整個民族,實力雄厚,家族人員在權力的最高峰,家族都安排在各個緊要職位。拿清朝來說,整個國家都是愛新覺羅的,天下也都是滿族八旗子弟的,他們身處高層,並且擁有共同的利益。

所以說漢、唐、明時期有及其嚴重的宦官專權問題,在元、明時期宦官勢力弱小,不需要特務機構來制衡其他勢力。

第二,清朝設軍機處等制度替代類似錦衣衛機構,

其實在順治進關後,延用明朝所有的機構,包括太監、錦衣衛等,但是在順治二年就取消了錦衣衛,改為鑾儀衛,由滿族人員擔任職務,負責皇帝出行以及保衛工作,鑾儀衛存在到最後清朝滅亡。

明朝設上行文書制度,皇帝所看的奏摺是經過一定品級的官員審核後才看到的,這樣的話,皇帝就不能看到實際情況,錦衣衛就會蒐集密報,並被賦予一定的權力,直接聽命皇帝,這樣一來加強中央集權。

清朝設立秘密奏摺制度,康熙時期鼓勵官員上密奏,與皇帝直接對話,這樣各個官員都不會知道對方上的什麼摺子,也避免了瞞報事實的情況,皇帝也非常瞭解各級官場及地方的情況,另外雍正時期設立了軍機處,加強中央集權。

總的來說,錦衣衛制度不適合清朝,性質不同,另外也吸取明朝滅亡經驗,採用更好的制度取代類似錦衣衛功能的機構。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也有好多不對的地方,希望指出,謝謝您的閱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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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為了強化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從明太祖朱元璋起開始設立特務組織,並逐漸形成廠衛制度。

廠衛指的是錦衣衛、東廠、西廠的簡稱,均為明朝特務組織,所執行的職務不盡相同。明朝為了強化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從明太祖朱元璋起開始設立特務組織,並逐漸形成廠衛制度。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

明代設錦衣衛,乃是著名的酷政。其實,明代有許多朝廷官僚以外的、直屬皇帝的專設監察、刑獄系統,包括錦衣衛、東西廠、鎮撫司獄等,這類系統,自己有軍隊、有監獄,又直接向皇帝負責,基本上貫徹於整個明皇朝的始終。《明史·刑法志》把它們與廷杖(皇帝在朝廷打臣僚板子的肉刑)加在一起,稱之為:“明之自創,不衷古制”。一語道破了貫穿明皇朝的特別專制的酷政性質。

東廠為明成祖朱棣所設。在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侄子的皇位後,朱棣的精神一直處在高度緊張中,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斷出現,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持。為了鞏固政權,朱棣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專制機構,但他覺得設在宮外的錦衣衛使用起來並不是很方便,於是決定建立一個新的機構。在朱棣起兵的過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過很大力(如著名的鄭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還是覺得宦官比較可靠。

為什麼清朝不設立錦衣衛東廠西廠?

至少有兩個層面的原因。第一是“家天下”vs “族天下”導致對宦官的不同態度;第二是不同的奏摺制度導致對特務機構的不同需求。簡單地說,明代與清代的一個本質不同,就是明朝是“家天下”,而清朝是“族天下”。

明朝是朱家的天下,但老朱家並沒有一個與他休慼與共利益一致的統治集團。皇帝面對強大的文官集團時,常常勢單力薄,需要拉上宦官集團(及其領導下的特務機構)來做同盟軍。而族天下的皇帝,則有整整一個統治民族站在他身後,形成天然的同盟軍。這個統治民族盤踞在社會最上層,把持著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權力要津,皇帝只是這個統治民族的代表。天下既是愛新覺羅家的,也是所有八旗子民的,二者是利益共同體。

中國歷史上的幾個統一大王朝,漢人建立的漢、唐、明有非常嚴重的宦官專權。而異族入主的元和清則宦官勢弱。原因很簡單,後者根本不需要宦官發揮政治作用。第二個原因是明清的上行文書制度不同。明朝大臣給皇帝的奏摺,要有通政司抄錄,內閣轉遞,基本上一定品級以上的官員都能看到。皇帝要想探聽點文官集團中的各種秘密,非常困難,只好成立專門的特務機構來做這事,一個還不夠,後來又加上倆。

而清朝從康熙朝開始,鼓勵官員給皇帝上秘密奏摺,勿需經過內閣等程序,而是直接與皇帝一對一交流。這樣一來,官員之間誰也不知道別人跟皇上說了些啥。對於皇帝來說,這個制度使他能非常方便地瞭解各地各部官場情況,根本用不著再成立專門的特務機構了。

順便說一說,曹雪芹他爺爺當年頗受康熙寵愛,一大原因就是他負責向皇帝秘密彙報江南一帶的官情民情,算是康熙派駐江南的一大監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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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關後,很多地方都沿襲明朝舊例,但在特務機構上,卻摒棄了明朝特有的廠衛政治,沒有設立錦衣衛這種正式的特務機構,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關於這個問題以下具體分析。

先說說錦衣衛的由來與職能。

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蒐集情報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錦衣衛設立之初,其職能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方面:守衛值宿、偵查逮捕、典治詔獄。明朝初年的錦衣衛,由於具有司法職能,所以在“藍玉案、郭恆案”等重大政治案件中極為活躍,深得朱元璋信賴。後期錦衣衛發展到軍事領域,參與收集軍事情報、策反暗殺敵將等工作,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錦衣衛審訊關押囚犯的地方,就是臭名昭著的“詔獄”。朱元璋生性多疑,錦衣衛成立五年之後就被他廢除錦衣衛“典治詔獄”之責,將他們的這一職能移交司法部處理。

朱棣登基後,由於得國不正,需要大量監視臣民以防復辟之人。於是他恢復了錦衣衛原先被廢除的所有職能,並進一步擴大其職權,甚至都開始插手朝廷中原由憲司所負責的事項。朱棣還設立了北鎮撫司,由此加強了錦衣衛的司法職能。

明朝初期的時候,錦衣衛的名聲還算可以,基本上能做到秉公執法,沒有後面出現的藉機盤剝,打擊報復等弊端。但隨著東廠權勢日重,錦衣衛逐漸淪為了東廠的附庸與走狗,二者狼狽為奸,犯了許多天怒人怨的罪行,使得錦衣衛的口碑急轉直下。直到明朝滅亡,廠衛政治都始終存在。

清朝入關後,對於明朝的很多制度措施都承襲下來,繼續使用,這其中也包括錦衣衛。1644年(崇禎十七年,順治元年),剛剛繼位進入北京的順治皇帝(實際上應為多爾袞,畢竟順治還是個孩子)也設置了“錦衣衛”來拱衛京師,並且其一把手也叫“指揮使”,其餘屬官也與明朝錦衣衛的基本類同:

定在京文武官員支給俸祿柴直,仍照故明舊例……錦衣衛都督、一百六十八兩。都督同知都督僉事都指揮使、都指揮同知、各一百四十四兩。署都指揮僉事、都指揮僉事指揮使各一百二十兩。指揮同知、九十六兩。指揮僉事七十二兩。帶俸都指揮使等官、四十八兩。經歷、三十六兩。——《順治實錄》
以內大臣輔國將軍錫翰、總理錦衣衛事。——《順治實錄》

只不過轉過年來,到了順治二年,清朝的錦衣衛便被更名改姓了,改稱鑾儀衛。在那個時代,剛剛建立起來的一個機構,在經歷了短短一年的時間就被改名,一切都還沒來得及鞏固完善,更不用說會留下什麼樣的具體影響。因此,在歷史上它當然不會廣為人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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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清朝也曾有過“十三衙門”“粘杆處”這種具有部分廠衛性質的機構。“十三衙門”是清朝順治皇帝在位時期,仿明朝體例二十四衙門而設,前身是內務府,包括司禮監、御用監、御馬監、內官監(宣徽院)、尚衣監、尚膳監、尚寶監(尚寶司)、司設監、尚方司(尚方院)、惜薪司、鐘鼓司(禮儀監、禮儀院)、兵仗局、織染局(經局)等。十三衙門明面上都是為皇家日常衣食住行等服務的機構,當然私底下這類機構都會有一些打探消息,監視監聽的作用,依照明朝舊例都是由宦官掌管。後來為了避免出現明朝宦官干政亂政的局面出現(實際上順治帝時期的吳良輔已經有此趨勢了,他與外官勾結,互相行賄受賄),公元1661年,康熙即位後殺掉吳良輔,裁撤十三衙門,恢復內務府建制。

其次特務政治不得人心,這在明朝以及其他朝代身上都已經得到了驗證,可以說錦衣衛這種組織機構,對於維護統治有利有弊,就看統治者自己如何看待。歷朝歷代的君王都會有替自己打探消息的人,關鍵就在於這種人一旦擺到明面上來,就會干擾正常的司法程序。如果暗中使用,一來破壞力小了很多,二來能讓臣民安心接受。此外,由於滿清是異族入主中原,旗人同漢人的區別對使得所有八旗子弟都可以是滿清統治者的耳目。同時,滿清還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例如曹寅擔任織造,充作皇帝耳目,但這樣的耳目太少了,於是從康熙朝開始,清廷建立了“密摺奏事”制度。康熙命令特別親信的臣子專摺奏聞,專折不通過原先制度下的通政使司審閱就可直接奏呈皇帝。當然所奏之事內容主要是涉及各地糧價、雨水、收成、民間輿論、官員的清廉和貪汙。所以,可以看成是康熙皇帝和手下部分有密摺權力的臣子,共同構成了一個鬆散的特務機構。但“密摺奏事”畢竟只是制度,而不是真正的情報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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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用重典,朱元璋建明後,為維護統治,懲治貪腐,設立了錦衣衛特務機構,錦衣衛作為皇帝直屬的機構,獨立於國家司法機構之外,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任何機構都無權干涉過問。可以說錦衣衛的權利在明朝達到了極致。就是權傾朝野的東西廠,都不敢與錦衣衛對立。

清朝入關後,錦衣衛也同明朝大多數官僚軍隊一樣,投降清朝,多爾袞防明設立國家機構,保留錦衣衛機構,但僅一年後,錦衣衛機構被廢除。這是因為清王朝入關後,志在天下,總結了很多明朝滅亡的經驗,清朝統治者認為錦衣衛特權太多,權利太大,胡作非為、貪贓枉法、無人監督,直接造成了了冤案錯案層出不窮,社會朝野混亂不堪,得出“明之亡之一於廠衛。”之說。

所以清王朝是沒有錦衣衛這個機構的,也沒有類似的特務結構,但是清王朝設立一個密摺制度,以彌補皇帝情報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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