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傳謠!上猶6人被公安教育訓誡!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有一些網民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佈、轉發不實信息,甚至製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近日,上猶公安依法查處多起網上故意製造傳播謠言的違法行為,目前已有6人因在本地微信群、微博發了未核實信息被教育訓誡。


1月26日下午

上猶公安民警在網上巡查時發現

一網民“XX鼠業”

發佈了一段外地超市內市民搶購大米的短視頻

並造謠稱黃埠鎮沒有米賣了

造謠傳謠!上猶6人被公安教育訓誡!

經查,網民“XX鼠業”在一小商店沒有買到米後,為表達心中不滿,便在微信群轉發了一段外地超市搶購大米的短視頻,並編造謠言稱黃埠鎮沒有米賣了,引起群內網民恐慌,造成不良影響。

造謠傳謠!上猶6人被公安教育訓誡!

目前,上猶公安已對張某編造、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訓誡,經批評教育後,張某表示認識到自身錯誤,不該造謠、傳謠,隨意轉發未經核實的信息和視頻給社會帶來恐慌。

除此之外

還有多起散佈疫情的網絡謠言的

違法行為

被上猶警方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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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月28日上午,新浪微博網民“蛋酥卷兒er”在新浪微博發貼稱:“乏力,畏寒,頭痛,胸悶,心跳加速,腹瀉,可能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引起部分本地網民討論。經查,此信息系黃某發出。黃某因自身感冒腹瀉原因擔心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不敢去醫院檢查,故在微博發帖求證,後經我縣醫務人員檢查黃某體溫正常,已要求其在家隔離留觀。因未出現大範圍傳播及造成更大的影響,且黃某主動刪除了該帖文,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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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月27日上午,有一則消息在微信群中傳播:情況非常嚴峻!請大家務必引起高度重視!上猶已強制隔離十幾例疑似病例,有些保密消息不便公開!請大家相信這不是開玩笑的!經查,此信息系陳某發出。因未出現大範圍傳播及造成更大的影響,且陳某主動在微信群內告知不要相信此類信息,民警對陳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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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月27日上午,有一則消息在微信群中傳播:大家請告訴家裡人,外出千萬不要收現金,當地已經在多批次人民幣表面監測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特別是小朋友不要接觸現金壓歲錢,這也是為什麼有部分感染者從未去過華南海鮮市場卻被感染的情況,外地回鄉人員請儘量不要使用在武漢流通過的紙幣和硬幣!比宿主感染比飛沫傳染性更強!經查,此信息系宋某發出。因未出現大範圍傳播及造成更大的影響,民警對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在微信群刪除信息並告知大家不要相信此類信息,宋某表示認識到錯誤,今後堅決不轉發未經核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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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1月27日上午,有一則消息在微信群中傳播:有人冒著生命危險在撿口罩了,說明已經有人開始回收口罩了!大家口罩一定要剪掉掛帶再扔!不要讓本應該保護我們健康的口罩成為新的病毒傳播物。接力!!迅速轉發出去!經查,此信息系羅某發出。因未出現大範圍傳播及造成更大的影響,且羅某主動在微信群內告知不要相信此類信息,民警對羅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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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1月25日下午,有一則消息在微信群中傳播:明天早上四點到四點半不要出門,因為政府安排飛機灑消毒藥水,請相互轉告。經查,此信息系黃某發出。因未出現大範圍傳播及造成更大的影響,且黃某主動在微信群內告知不要相信此類信息,民警對黃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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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猶公安提醒

造謠傳謠!上猶6人被公安教育訓誡!


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民警提醒,面對此類信息,請廣大市民一定要審慎轉發傳播。


一是要學會理性判斷,不要盲目、不假思索地隨意轉發。可先在網上搜索一下,看看其他城市有無這樣一模一樣的案例。


二是要及時關注當地官方及主流媒體發佈的權威信息,通過官方渠道瞭解事情的真相,不盲目輕信來自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以免讓自己陷入恐慌。


請發佈、轉發謠言信息的網民立即刪除此類謠言信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於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散佈謠言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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