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的无缝对接,现就本院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本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3日。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十五)期间庭审(不含公告案件)及其他诉讼活动均改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院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办理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请诉讼参与人留意来电及短信。

二、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予以准许。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原因情况消除后提供相关证明供核实。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尽量选择“吉林移动微法院”“吉林电子法院”等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办理诉讼事务,减少出行,降低风险;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我院提交,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四、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联系;确需到院办理相关事宜的,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及安全检查,在确认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后方可入院。

五、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保全、执行等财产查控措施的,本院将优先通过网络查控平台进行查控,原则上不进行线下财产查控、处置。

六、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凭传票、出庭通知进入审判区,如需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非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

七、由于疫情防控带来不便,敬请理解!

特此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邮寄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134700

收件人:立案庭

联系电话:0439- 3728417 3728486

信访接待咨询电话:0439-3728482

石人法庭电话:0439-3782227

吉林电子法院:http://www.e-court.gov.cn/

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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