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子女過程中,您支持家長實施體罰嗎、支持教師體罰嗎,為什麼?

ERP石頭跡


我的倆個女兒,大女屬蛇,小女屬馬,如今都是二立之人了!我們聊起她們小的時候的事,我都會感到女兒,她們心底對父親當年狠心打在女兒身,痛在父親心時,女兒心底的一絲怨恨情。認真說,如果時光還能倒流到女兒的童年時,我,決不會在用當年那麼粗暴的方式,去打、當初認為不聽話的女兒了!

現在回想自己當初粗暴的起因,還是因為自己當年,不懂的如何讓自己走進女兒她們幼小的心裡的過錯。也可以說,粗暴的愛,只能是體現做父母的無知的表現吧!

我從心底認識到這種教育子女的過錯行為,也是近幾年女兒成家有了我的外孫外孫女後,看到女兒在管教外孫時的打罵時,問女兒恨父親當年粗暴打她們時的聊談中,說道女兒為什麼會記恨父親說起的。我不想讓我當年的過失再在女兒身上重演!現實中,長期快節奏的社會生活工作壓力,對底層的年輕父母來說,想讓他她們,都能以理性理解孩子們心理的教育方式,去教育自己的子女,真還有待於全社會教育體制的提高!父母的粗暴教子方式,給子女心靈上留下的是長期對父母的記恨陰影,專職教師的粗暴或者岐視一些學生的行為,更會讓孩子們對粗暴的行為,產生一種長期的記恨和報復心的。謝謝!


用戶名辰悟


我是家長,我是反對體罰的。

現在的體罰,最難掌握的,是一個度的問題。如果體罰是適度的,我覺得問題倒是不大。但體罰的老師或者家長,一般到了使用體罰這個手段的時候,都是火冒三丈,情緒失控,下手就失控了。

我兒子19歲了,他算過,長這麼大,我一共打了他七次。哈哈,大概平均兩年一次,不算多。可能也是因為次數少,他每一次都記住了。在體罰孩子的家長裡面,我這個爸算比較理智了。但每一次下手打完孩子,我自己都會後悔不已。體罰孩子,是所有手段裡面,最後的手段。不能成為常用手段。

我尤其反對老師體罰孩子。

每一個家庭,對孩子的期望值不一樣。我兒子小學的同桌,一個女生,在門口跟她媽媽聊天,她說,我知道我兒女笨,學習成績不好,所以我對她要求不高,沒穿沒爛幸福長大就行,學習成績差一點沒關係。所以每天到時間我就叫她睡覺,做不完作業,我也叫她睡覺。老師呢,知道這個家庭的期望不高,對這妹妹要求也沒那麼高了,不交作業,也沒難為那妹妹。考試那妹妹抄我兒子的,班主任開家長會還開玩笑,哈,我們班這XXX同學鎮不錯,誰跟他做同桌,誰考試成績就大幅度提高。

後來初中畢業,這妹妹考不上高中,去了讀技校。偶爾在街上碰到她媽媽,聊幾句,她媽媽對於她女兒讀技校這事,也挺開心的。她說,我女兒不是讀書那塊料,讀技校好好工作就行,也能混一口飽飯。

如果允許老師體罰,這個度真是很難掌握的,遇到我兒子同桌媽媽這樣的家長,她交不上作業,你應該懲罰她嗎?人家目標讀技校,人家不惹事,只是交不上作業而已。

權力越大,責任越重。

體罰這個手段,只能做最後的手段,不能是常規手段。

家長或者老師,能不用體罰這個手段,還是儘可能不用。

像我這樣,把孩子養了十幾年,平均兩年才打了一次,我都心痛不已。

欺負一個體力比你弱的人,算什麼好漢。


春暖花開003


好孩子好學生是誇出來的,而絕對不是體罰出來的。孩子學生需要不斷的鼓勵表揚。相反,成年人可以需要適當的打擊。

父母老師都沒必要也不應該體罰孩子學生。如何教育孩子學生,這也是一種文化,更是一門藝術。孩子,學生,老師,為人之父,這些角色我都經歷過了。下面從我的親身經歷感受跟大家分享一下。

孩子學生年紀還小,不可能像成年人一樣能夠把是非對錯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們在對事物的感知認識上必然存在侷限,有時候我們成年人都存在這樣的侷限。因此我們作為父母老師的就應該對孩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分析孩子學生所犯錯誤的原因,指出其所犯錯誤的後果與危害性,並通過類比擴展地給孩子分析,讓孩子學生從心裡面樂意接受批評教育。孩子學生雖然年紀小有時糊塗,但一經點撥,他們也是很聰明可愛天真無邪的。通過這樣處理,一般都可以改變孩子學生的錯誤感知認識,達到科學有效教育孩子學生之目的。

孩子學生雖然年紀小,但也是有自尊心羞恥感的。當他們被父母老師體罰的時候,他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打擊,羞恥感加重,給他們幼小的心靈埋下了陰影。久而久之,不利於孩子學生的健康成長。經常被打罵侮辱的孩子學生,其身心健康是受到傷害的。這樣的孩子學生,長大後基本上都是性格孤僻的。相反,那些不被經常體罰的孩子學生,多般都是性格陽光開朗活潑可愛的。作為父母老師,必須認識到這一點。

孩子學生是要不斷的鼓勵表揚才能夠不斷健康成長的。這一點與成年人是不同的,成年人需要適當的不斷的被打擊。這個我深有體會。因為我做過孩子,也做過教師,現在是家長,這些角色我都經歷過來了。

在我還是孩子的時候,曾經被母親狠狠的打過一次,記不清楚誰是誰非了,總之那一次我想到過自殺算了。至今也回憶不起後來怎麼又活了下來。我是1964年的人,過去的父母,生活艱難,大家都很不容易,這是普遍現象。在艱難貧困交加的歲月,父母的心情很難好到哪裡去。這是我做孩子的角色。

我的小學是在廣西柳州市鹿寨縣導江鄉導江小學度過的。上小學的時候,我有幸獲得我的恩師靳新萍老師的好感,她是我小學低年級的語文老師,她對我們全班同學確實很好,我的漢語拼音就是她耐心教的,現在都是她教給的用拼音打字,甚至可以用拼音寫作。有一次我的腳被玻璃劃傷了,是她揹著我到衛生院包紮,又把我揹回我家。在她的關懷下,我取得了鄉一級小考第一名的成績。這些年,恩師已不在了,但這些情景隨時都歷歷在目。我不能在她臨走前去看她一面,成了我割不斷的遺憾。我的高中學生時代首先是在廣西柳州市鹿寨縣雒容中學,我的班主任王先忠老師雖然只教了我一個學期,同樣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是我的學生角色。

1986年,我當上了小學民辦教師,同樣有我喜歡的學生,但是真的沒有我討厭的學生。我所喜歡的學生現在也還真不錯。這是我的老師角色。

後來我成了為人之父。說實話,我的兒子,我罵過,但是從來沒有打過。兒子被我罵,是因為兒子讀書的時候年齡偏小了點,還差兩個月未滿六歲就上小學一年級了,學習老是跟不上,老師叫他留級,他不願意。當時我也是生活壓力大,輔導起來很不耐煩,免不了發火。後來我老婆就不讓我輔導,她來輔導。由於我的兒子學習成績不突出不優秀,在學校肯定難以得到老師的好感,這是正常的,我們欣然接受。而且還有一次被他的一位小學老師誤以為偷了一個同學的作業本。因為一個同學的作業本不見了,老師在課堂上叫大家誰拿錯了的,交出來。沒人交。最後搜,在我兒子的課桌抽屜裡面搜出來了。最後這位老師把我老婆叫到辦公室,說我的兒子有盜竊行為。好在同辦公室有另一位音樂老師熟悉我們,熟悉我兒子,也知道我們這個家庭不可能會出現這樣的孩子,於是對那位老師說,這個孩子不可能會去偷同學的一本作業本的,也許是哪位同學惡作劇搞的。這樣,我兒子,我老婆才勉強得挽回了一點面子。兒子在小學的成績處於中下水平。這是我兒子的小學時代。

後來,在兒子姑姑馮華華老師的關心下,兒子的初中進入了姑姑的班級,姑姑是他的班主任英語老師。平心而論,姑姑肯定給予了我兒子極大的關懷。2012年中考成績排全縣37名。這是我兒子的初中時代。

在我們廣西,柳州市鐵一中學高中部的業績名聲地位是名列前茅的,兒子想進這所高中讀書。按照兒子的這個成績,公費是不可能的,交1.8萬是可以的。剛開始我們也願意交費進去。但是剛開始柳鐵一中學的招生老師可能是想欲擒故縱,說我兒子這個成績交費也不可以進。於是我就帶上兒子到了廣西柳州市第一中學報名,招生老師一看成績單,立即公費錄取了。第二天,柳鐵一中的招生老師又打電話給我,說我兒子可以到他們學校來了。我跟兒子商量了一下,分析給他聽,如果他去柳鐵一中,是不可能得到老師的重視的,但是如果在柳州市第一中學,那就是尖子班了,必然會得到老師的重視,而且我們已經在柳州市第一中學報名了。兒子同意了我們的看法。於是回絕了那個看錢說話的柳鐵一中。後來的實踐證明了我們的選擇是非常正確的,很多比我兒子成績好的學生,到了柳鐵一中,高考成績並不理想。我老婆經常送飯去給兒子,經常開家長會,對老師有一些瞭解。據她說,柳州市第一中學的老師非常好,他們很敬業,愛學生就像愛自己的孩子一樣。尤其是班主任雷林文老師,語文課胡春老師等,把學生培養成為德智體美勞各方面都很不錯的社會主義接班人。我兒子高中未畢業,就自己到教育培訓機構找暑假工,一個假期下來就拿到了1.6萬元的打工錢,而且據我兒子說,他們班每一個同學都利用暑假打工賺錢了。這與廣西柳州市第一中學老師的辛勤付出是絕對分不開的。2015年高考,我兒子在廣西排名大約4700名,被上海大學錄取。當時他可以選幾所985大學,但是我們建議他放棄985,選擇上海大學。這是我兒子的高中時代。一路過來,兒子所取得的成績,無不跟老師的關心鼓勵表揚息息相關。所以,好孩子好學生是誇出來的,而絕對不是體罰出來的。

藉此機會,我感謝天下所有的老師,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大學……是你們撐起了孩子學生的未來,撐起了祖國的未來。你們對人類社會的貢獻是很大的,你們理應受到全人類的尊敬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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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時期,正是孩子們的判逆期,體罰會對他們造成身心上的傷害的,並也難以復原的。因為在他們這個年齡段,幾乎等同於一張白紙,一旦凃上汙點,是不容易去掉。

這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

記得我二兒子上小學的時候,因為那年陰曆八月十五我們家長都不在,沒有慣例送班主任些果品、月餅之類的禮物,這個女班主任就把它從前三排中間坐位調整到最後一排拐角。這還不算,每天丟一本書,不是語文便是數學等主課本。第五天他媽又到新華書店買書,店員也感覺不是同學偷書,而是有人有意為之。

就在這天送書到班上時,看到大冷天我兒子一個人在教室門前站著。她回到教室老師不在,同學們說我兒子沒做下作業被罰站著,(沒書了怎做作業?)這幾天每天如此,還把新文具盒用來打的變了形。結果是這孩子一見老師就害怕,而且接凍帶怕病的住了半個多月醫院。最後我們反映到校長那兒,免了她班主任才了亊,但給我兒子的身心造成了傷害,逃課成了家常便飯,從前十名直掉末尾,不得不轉到別的學校去。

這是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後來和兒子談起學校之類的話題,他總是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

所以,無論家長或是學校,在教育孩子們的過程中,以攻心為上,不要動不動體罰,體罰於他們的身心健康是不利的。

不過,我想現在的學校各方面都有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家庭也意識到了教育孩子們方式方法的重要性,不會採取些比較極端的方法,而面對自己孩子未來所造成不利於後天發展的陰影!


往事如煙168478548


我個人認為可以體罰,棍頭出孝子也是老祖先留下的祖訓。只是有時學校的體罰有點超出了我們的範圍。體罰的含義:體罰是用罰站、罰跪、罰跑圈、打手心等方式來傷害學生身體或心靈的行為, 體罰是處罰兒童的一種教育方式。教師用體罰的方法來處理違反紀律的同學也應稱為體罰。 變相體罰是指用上述體罰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來體罰學生。變相體罰同樣會侮辱學生人格,傷害學生心靈。其形式歸納有以下幾種: 一、罰抄:罰抄詞語、定律等超過五遍;詩歌、規則等超過兩遍,課文超過一遍。 二、罰錢:不論數目多少,不論形式如何。 三、罰勞動、罰做值日或罰其打掃衛生並連續幾天。 四、罰逐出教室而不及時處理。 五、辱罵學生,諷刺挖苦學生。 六、敲教鞭,甩東西。 七、未經領導同意,隨意停課或停止學生參加一切活動。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我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也明文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三哥小視頻


我的觀點是傾向於給教師或家長一些適當的體罰懲戒權。

當然學生還是要以教育為主,因勢利導,多表楊,多鼓勵。擺事實講道理,親情感化,等等。但很多時候也需要適當懲戒來規範。

現在社會雖不再講究,孝子不生慈父之家,虎父出虎子,嚴師出高徒。但對於過分淘氣犯了大錯的孩子,既不認錯,又屢教不改的,為糾正其缺點錯誤,適當給點體罰也有必要。

反觀現在多少孩子在家是皇帝,進學是公子。無論對錯,愛聽表揚話讚美語,不能受一點指責或批評,動輒就離家(校)出走,重者走向極端,有多少家庭支離破碎,悔恨當初。

又有多少青少年學生,沒有正確人生觀,家長嬌貫不捨管,老師無權不敢管,很好苗子誤入岐途,到社會上胡作非為,違法犯罪,甚至強姦殺人,葬送一生。

在教育子女過程中,我支持家長對屢教不改的淘氣孩子適當體罰,傾向於給老師下放一些適當的懲戒權,去挽救那些迷失方向而不聽勸阻的孩子。使孩子們成人成材。


相濡以沫LAOTIAN


體罰廣義上講:是用罰站、罰跪、打手心甚至摻耳光、揪耳朵、蹲牆角等方式來傷害學生身體或心靈的行為。變相體罰是指變相使用以上體罰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來體罰學生。變相體罰同樣會侮辱學生人格,傷害學生心靈。其形式歸納有以下幾種: 1、罰抄:罰抄詞語、定律、作業、試題、詩歌、規則、課文等超過不同年齡段孩子承受範圍的數量。 2、罰錢:不論數目多少,不論形式如何。 3、罰做值日或罰其打掃衛生並連續幾天。 4、逐出教室而不及時處理。 5、辱罵學生,諷刺挖苦學生。 6、敲教鞭,甩東西。 7、未經學校同意,隨意停課或停止學生參加一切活動等其他形式來體罰孩子。

不管如何,過度體罰是處罰兒童的錯誤教育方式。而且極易造成學校與家庭以及社會之間的不必矛盾。作為家長之一,我認為教育子女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非常重要的事情,適當懲戒孩子不良行為是必須的,但是度就很難掌握,凡事物極必反,為了解決家長和老師及學校的誤解,又能很好的呵護與教育子女,我們可以參考國外的幾種方法:

美國

1.學年開始時,家長和學校簽訂一份聲明,表明是否同意對學生實施體罰。2.必須在其他教育方法都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實施體罰。3.不許當著其他學生的面體罰某個學生。4.體罰時必須有證人在場,以確保體罰依法進行。5.剛剛與受罰的學生髮生衝突的老師不得實施體罰。6.體罰必須考慮學生的性別、年齡以及身體狀況。7.體罰時必須打孩子身上肉比較多的部位,比如屁股。

英國

一些地方教育當局規定了學校及教師體罰學生的8點要求:1.用鞭子或皮帶時,必須是經過認可的標準。2.必須備有懲罰記錄簿,列明體罰的原因及處理過程,經過校長簽署核准許可後才可施行,並接受監督。3.實習教師、代課教師、臨時聘用教師等均不得施行體罰,至少具有3年以上教師資格者才能施行體罰。4.對年齡在8歲以下的兒童禁止體罰。5.絕對禁止在班上或眾人面前施行體罰。6.施行打手心的體罰,每雙手不得超過3下。7.對女學生只限於打手心,而且只能由女教師來執行,如果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過6下。8.對患有生理或心理缺陷的學生,必須事先獲得醫護人員許可才能施行體罰。

日本

正重新考慮容許學校施行體罰,以管教不遵守紀律的學生,保障教師安全。在學生欺凌,校園暴力,課堂紀律失控,以及學生對教師的人身攻擊面前,很多日本教師束手無策。這份臨時報告呼籲對欺凌弱小的學生實施停課,並建議對體罰的概念進行重新審視,使教師獲得維持秩序的更大空間。一部分教師認為,現今教師無法對學生採取嚴厲措施。因為如果教師遭到家長的指控,無法從學校和教育委員會獲得保護,一些學生在利用教師的這個弱點。如果政府採納了報告的建議,這對教師來說是很鼓舞人心的。

韓國

在2002年6月公佈了《學校生活規定預示案》,對教師如何體罰學生作了如下規定:1.實施體罰之前要向學生講清理由。2.實施體罰前對學生的身體、精神狀態進行檢查,必要時可延期進行體罰。3.學生可提出以校內義務勞動來代替體罰。4.體罰必須在校監和生活指導教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韓國還對體罰的實施作了詳細的規定,對小學、初中生,用直徑1釐米、長度不超過50釐米的木棍。對高中生,木棍直徑可在1.5釐米左右,長度不超過60釐米。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實施體罰時,初中生和高中生不超過10下,小學生不超過5下,程度以不在學生身體上留下傷痕為準。

澳大利亞

有一些公立學校設立了警戒室,學生違反了校規校紀,就被請到了警戒室,由專門的教師依照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式進行懲戒,賠禮道歉或寫檢查,最嚴重的是開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會被送到特殊學校。

新加坡

關於體罰學生的《指導原則》規定,在輔導、留校的懲戒方式不能奏效後,校長、副校長和紀律事務長有權用藤條對違規學生進行體罰,但對象限於男生,部位限於手心和屁股,必須有見證人在場,體罰後寫成書面報告,並立刻通知家長。

意義

懲戒是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懲戒的目的是為了讓未成年人認識到做錯事要負責任,還有讓未成年人學會如何面對挫折,表揚、肯定、激勵等教育手段和懲戒的教育手段是相輔相成、相互補充的。蘇霍姆林斯基教育中的懲戒始終貫穿著“自我教育”,即激發學生做一個好人的願望,讓學生體驗到自己的錯誤釀成的後果不只是自己的失敗,還有可能給他人造成屈辱。

以下是擇錄部分名家語錄

名家眼中的教育懲戒

“體罰是權威制度的殘餘,在時代的意義上說它已成為死去的東西;它非但不足以使兒童改善行為,相反地,它是將兒童擠下黑暗的深淵。” ——陶行知

“積極的鼓勵比消極的刺激來得好,但是鼓勵法也不可用得太濫,一濫恐失其效用;刺激法若用得其當,也是很好,不過只可偶一為之而已。” ——陳鶴琴

“鞭打給兒童帶來的只是害怕和痛苦,使其不寒而慄。” ——普魯塔

“棍棒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心靈更為懦弱,更為固執……男孩子生性自由,不善服從;對待他們,當以誠懇和率直的態度,幫助他們建立起勇氣。——蒙田

“合理的懲罰制度不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這種合理的懲罰制度有助於形成學生的堅強的性格,能培養學生責任感,能鍛鍊學生的意志和人才,能培養學生抵制引誘和戰勝引誘的能力……適當的懲罰,不僅是一個教育者的權利,也是一個教育者的義務”。——馬卡連科

“ 我們不能為了懲罰孩子而懲罰孩子,應該使他們覺得這些懲罰正是他們不良行為的自然後果。” ——盧梭

“懲罰是一種敏感性極強,不無危險的教育手段……教師應該認真地考慮一下,是什麼因素促使兒童幹這一件或那一件事,把你們自己放在兒童的位置上,你們就會相信兒童是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改正錯誤的……有時寬容引起的道德震動比懲罰更強烈。”——蘇霍姆林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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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適當體罰,但堅決反對語言暴力。對於家長,可以實施適當體罰,包括動手打屁股,不支持雞毛撣子等“作案工具”。對於老師,支持罰站、打掃衛生等體罰,不支持擊打學生,今年11月22日,教育部發布了《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該意見稿明確規定了教師可以實施的體罰,也明確規定了教師不可以擊打學生。

不認可“教師具有最高的家長權利”,教師不能替代家長,我認為家庭教育始終應該排在孩子教育的首要位置,無可替代。

舉一個我女兒的例子,剛三歲時,有一次為了讓我給買個冰激凌而躺在小區門口的地上撒潑打滾,講了幾句道理,還是說不通,想以此要挾我。我知道如果這個口子一旦打開,以後就會成為她慣用的手段,後患無窮。考慮到小區門口人來人往,我沒急於動手,把她抱到綠化草叢裡,在屁股上打了幾巴掌,哭了一會兒,從此再也沒有躺在地上撒潑打滾過。這個時期的孩子,語言理解能力還比較差,她聽不懂你講的道理,但是知道疼,打幾下後,於是腦子裡就會形成這樣一個認識:躺地上不起來=捱打。但即便時體罰也要分場合,絕不可當眾實施,三歲之後儘量別打,罰站、罰做家務就可以了。體罰是為了給孩子立規矩,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如果做了就要受到懲罰,讓孩子有敬畏之心。

對於教師的體罰,我認為教育部發布的《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中對教師的懲戒手段規定的很好,堅決不可以擊打學生,避免了因為打學生而造成的家長和學校之間的矛盾。同時也給了教師適當實施體罰(懲戒)的權力,可以正當管教學生。我上初中時,有些學生老師要不是體罰他,整個班就別想上課,那時老師打的比現在兇多了,但凡是這樣的學生,絕大多數都是家長也管不了的,也早早的就成了社會人。為了大多數學生的公平,教師還是應該有一定的體罰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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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適當的體罰,天地君親師,自古以來,入學堂要先拜夫子。在私塾學生都怕夫子的戒尺,往往讓人記憶猶新,所以上五千年中華文明,獨領風騷。當今老師教訓學生成了一種錯誤,是師德缺陷,甚至丟飯碗吃官司,成就了不怕老師的一代人,成就了在父母面前大吼大叫叛逆的一代,叫做“叛逆期”,翻遍古籍這還是個新時代產物。


新縣湯世波


我都不支持!

我支持“君子動口不動手”、“有話好好說”!

孩子還小,不懂事,你打得輕了,不起作用;打得重了,把孩子的身體和心靈都打壞了,很可能就把孩子的一生給毀了。

而且,多數情況下,孩子犯錯誤並不是故意的,而是無意的,家長或老師“體罰”了他半天,他都不知道因為什麼,只感覺到冤枉、滿肚子委屈!



因此,這時候,家長或老師只需提醒孩子就足夠了,何用“體罰”呢!

“體罰”既顯得家長或老師無能、黔驢技窮,又會把孩子打得逆反,讓孩子從此後和你對著幹!

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所以對學生一定要和風細雨,春風化雨;不能像監獄一樣,腥風血雨;也不能像軍隊一樣,暴風驟雨!

對孩子足夠地尊重,他將來才會尊重你;打出來的孩子,將來很可能也會打你!

所以,打孩子,既不利於培養好孩子,還會把孩子培養壞,請老師和家長堅決不要“體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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