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部分营运车辆,并规范部分营运车辆营运范围,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公交车辆暂停运营。
二、全市所有市县际班线(出市境外的客运车辆)、市境外旅游包车暂停运营。
三、全市范围内出租车禁止超出本市范围营运,不得从外地载客进入福泉市境内,也不得从福泉市境内载客到市外其他区域。
对不按规定经营的,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福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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