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期間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安全的通告

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期間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安全的通告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全省已經啟動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現就疫情防控期間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安全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全縣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各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立即取消一切聚餐活動(包括自辦宴席活動),積極向訂餐者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並無條件退訂;嚴禁餐飲單位在經營場所內圈養、宰殺畜禽和野生動物;嚴禁餐飲單位採購使用未按規定檢疫或來源不明畜禽肉類,嚴禁採購、加工、銷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二、全面關閉各類活禽屠宰經營場點,嚴禁活禽銷售,全面清空交易場所內的活禽,並按衛生防疫要求對交易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消毒,對活禽市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凡上市銷售的各種禽類製品,必須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嚴禁野生動物交易,嚴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加工、銷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對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嚴格實施封控隔離,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

三、各藥品經營單位在銷售疫情防控抗病毒藥物、相關中藥飲片、消毒用品、防護用口罩等藥具時,不得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不法行為。不得趁機搞非藥品冒充藥品經營行為,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宣傳具有防治“新型冠狀病毒”功能,消毒劑廣告宣傳必須嚴格限定在其說明書功效範圍之內,不得引用“新型冠狀病毒”用語及相關內容。

四、嚴禁疫情防控期間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嚴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五、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員工晨檢制度,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

六、強化個人食品安全自我保護。為避免重大公共健康風險,請廣大消費者不要購買來源不明的水產品、畜禽類產品,避免到空氣不暢環境、人員密集場所活動,不舉辦、不參加各類聚餐活動。

七、疫情防控工作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有相應的防控報告程序,各市場主體要主動宣傳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引導消費者加強防控意識。如發現有發熱等疑似症狀的消費者,立即向當地衛健部門上報。

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嚴厲打擊。歡迎廣大群眾踴躍監督,舉報電話:12315。

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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