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该不该有拒绝隔离的自由?


患者该不该有拒绝隔离的自由?

现在大家都很关心新型冠状病毒的事情,根据今天的消息连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都有一例确诊患者了(大家可以搜一下环球时报的消息)。今天早上有一条消息着实是把我震惊到了,上海市有一名疑似感染的患者,在就诊之后偷偷离开医院。公安机关据说横跨四个区终于找到了,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将患者进行隔离。

因为这次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殊性和潜在危害,国家已经非常重视,虽然是乙类传染病,但是按照甲类转染病来管理。所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疫情控制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并且如果患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所以说对患者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是有法可依的,是患者应该遵守的法律义务,在法律上已经毫无疑问。那么从其他角度来看,患者能不能有拒绝隔离的权利呢?

1.为什么有的患者要拒绝隔离?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除开情况通报,在网络上听到最多的有两类声音。一类是好像看起来很丧、平常很宅的人,但是转发如何应对病毒,积极买口罩、戴口罩甚至是鼓励别人戴口罩的是他们。另一类是平常看起来非常养生的一些长辈,但是面对晚辈和新闻的轰炸和劝阻,他们似乎并不介意去人多的公众场所,也压根就没想过戴口罩,从头到尾都是一句“没事”挂在嘴边上。

这一正一反,其实是一种非常鲜明的对比。在科学和热爱生活面前,曾经看起来很丧的年轻人选择了尊重,选择了口罩。曾经看起来很养生的一些长辈们选择了默示,选择了摘下口罩心存侥幸。

我想这也是许多疑似患者选择拒绝隔离,选择偷偷离开医院的原因。因为啥?因为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得的就是普通的感冒发烧,没有必要接受隔离治疗。这个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是对医院的不信任。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费用,国家都出台了政策明确这些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的总额里,换句话说就是国家特别照顾,可以额外走医保报销。同时,我相信隔离治疗的医疗条件绝对只会比门诊好,不会比门诊差。既然医疗条件又好、经济上也没有吃亏,患者选择离开还是说明对医院的不信任,认为隔离就要跟其他疑似患者在一起,明明自己不是(也是前面心存侥幸的一种表现),反倒是“中招”的概率提高了。

第三个方面是对死亡的恐惧。相比于前两点,这一点我倒是还有点认同,毕竟如果真的在隔离中逐步走向死亡,死前没有亲人朋友的陪伴确实还是多少有些难以接受的。不过这一点我认为和前两点一样,不是站得住的借口。

因为这次新型冠状病毒比SARS的威力要小,根据上一次SARS的数据,全球平均致死率在10%左右,比10%略高一点。但是这里面还有一部分其实是高强度的医疗工作人员和身体素质较低的人,其实致死率比10%还要低一些。换句话说,如果在医院接受正规治疗,痊愈的概率是非常大的。所以这种恐惧完全没有必要。

换句话说,患者拒绝隔离的想法和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隔离治疗和更好的医疗条件对患者本身也是大有好处的。

2.何为自由,不侵犯别人的自由才是“真”自由

我相信有些话大家都很清楚,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真正的自由,不侵犯别人的自由,保护别人的自由才能够让大家得到真正的自由。

回到拒绝隔离这件事情上,如果真的允许患者拒绝隔离,那么患者回到社会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好,出入公共场所也罢。一旦是真正罹患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新病毒的传染性很强,将潜在的影响到很多人。而这些周围的人并无过错,也没有必要为患者无理的自由“买单”。

我们之所以能够进入现代文明社会,关键靠我们的制度,靠我们齐心协力在国家的英明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以前说的是“舍小家、为大家”,现在隔离治疗根本不存在什么“舍小家”,那么做点小事“为大家”这点要求也不过分吧?

3.戴上口罩,为自己负责也为别人负责

其实这几年我认为最大的一个怪现象,许多长辈自己每天刷手机刷的不亦乐乎,网络游戏玩的比谁都嗨,从来也不反思自己。反而是晚辈有一点不舒服头疼脑热,绝对要把原因归结到晚辈手机玩的多上面。所以,面对这段时间有人说劝不动长辈戴口罩,长辈都是一句“没事”,我真的非常理解。

但是不管我们自己有没有觉悟,或者说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是否足够的重视,我们都不能有一丝一毫侥幸的心理。权威专家已经明确指出了这次传染是可以通过人传人的,而且飞沫是最主要的途径。那么减少出门,如果真的不得不出门去公众场合,提前戴上口罩,绝对是避免病毒侵袭最好的手段,没有之一。

往小了说,戴上口罩,能防止自己“中招”,也能最大程度的保护家人。但往大了说,传染病之所以是传染病,最重要的就是传染性强,如果大家齐心协力,都戴上口罩,把传染的范围控制在最小。相信大家一起战胜病毒,摘下口罩,很快就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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