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保护伞”大理祥云县公安局原政委王锦林被双开

充当“保护伞”大理祥云县公安局原政委王锦林被双开

掌上春城讯12月24日,掌上春城记者从大理州纪检监察网站获悉,经中共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祥云县公安局原政委、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原纪委书记王锦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锦林在担任祥云县公安局政委及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瞒报漏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上腐化,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王锦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大理州纪委常委会议、大理州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锦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掌上春城记者:代鑫媛

编审: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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