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揭東區曲溪街道路篦村的村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吳旭美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揭陽市揭東區曲溪街道路篦村的村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吳旭美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被執行人:吳旭美,女,38歲,住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曲溪街道路篦村。身份證號碼:44522119811111****。

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粵5203民初277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吳旭美應立即支付申請人劉惠容因交通事故(致殘)損失賠償金人民幣195984.66元,案件受理費4430元,上述合共人民幣200414.66元,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吳旭美承擔。

因被執行人吳旭美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義務,申請人劉惠容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於2019年2月21日依法立案受理。案號:(2019)粵5203執161號。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吳旭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聯繫人:洪法官 電話:0663—326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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