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扫黑除恶最新动态

扫黑除恶 | 关注扫黑除恶最新动态


1

吴忠中院二审首例“套路贷”涉恶案

12月10日,吴忠市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审理李岳等6人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上诉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吴忠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


利通区法院一审查明,2017年5月5日以来,被告人李岳注册成立宁夏捷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公司),于2018年3月吸收被告人杨自学、郭飞龙入股,并招收被告人李翔、马娟为员工,在吴忠市利通区从事汽车质押借款业务。被告人李岳及捷信公司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与被害人签订约定利息等关键内容空白的质押借款合同,后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等手段,刻意制造违约或肆意认定违约,并随意处置被害人的质押车辆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李岳为首,被告人李翔、郭飞龙、杨自学、马娟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截至案发,被告人李岳单独实施诈骗犯罪8起,将8名被害人的9辆汽车转卖他人,非法占有金额400165元。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犯罪事实83起,共向83名被害人收取利息、停车费、中介费等各项费用,并将其中15名被害人的15辆汽车转卖他人,非法占有金额2326218元。同时,被告人李岳、李翔、郭飞龙、杨自学、马海明还对1名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长达13小时。


利通区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及量刑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李岳等6人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8个月至15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各被告人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共计200余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李岳、李翔、杨自学、郭飞龙、马娟等5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吴忠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专业合议庭,认真查阅一审卷宗,庭审过程中重点围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法庭调查及质证,控辩双方围绕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各辩护人对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各上诉人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在庭审中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公开宣判。(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党文强)


2

永宁县法院一审宣判马田仁等4人涉恶案

近日,永宁县法院对被告人马田仁、马志刚、曹华、何会4人犯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7年8月,被告人马田仁、马志刚、曹华、何会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先后在永宁县玉泉营、闽宁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所具有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田仁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0.4万元。对被告人马志刚、曹华、何会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4年至8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杨淑琼 通讯员 仇旭辉)


出品:银川检察融媒体中心

官方微博:@银川检察

政务企鹅号:银川检察

官方网站:http://www.nx.jcy.gov.cn/YCJCY/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