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判!

11月26日上午,在沣东新城斗门街道,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甄某伟、左某龙、左某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甄某伟等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公开审判!


2018年8月30日晚,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接报警称,某汽车维修中心有人持枪抢劫。警方调查,甄某伟伙同左某龙、左某雷驾驶一辆黑色无牌途观车辆,以修理厂未使用原厂配件为由,携带枪支,抢劫修理厂老板朱某超后,三人驾车逃离现场。另经民警进一步核查,2018年7月27日晚,在某汽车修理厂门口,甄某伟伙同他人驾驶一辆黑色无牌途观车辆,以该修理厂以前给其没有将车修好为由,持钢珠手枪打碎朱某超的起亚车窗玻璃,对朱某超实施抢劫。


2018年9月9日,甄某伟、左某龙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沣东新城分局刑事拘留,9月19日在西安市小东门地区将嫌疑人左某雷抓获,9月20日左某雷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沣东新城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6日甄某伟、左某龙、左某雷三名嫌疑人经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开审判!

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甄某伟、左某龙、左某雷于2018年7月至9月期间,在长安区及沣东新城辖区内多次实施非法制造储存枪支、贩卖毒品、寻衅滋事、抢劫、容留他人吸毒及试枪、吸毒等违法行为,其在纠集和实施犯罪中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


公开审判!


法庭判处

被告人甄某伟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被告人左某龙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被告人左某雷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九千元。


此次公开宣判,邀请了长安区及沣东新城200余名干部群众旁听,进一步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同时也给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一次普法宣传。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沣东新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西咸新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部署,对恶势力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