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朐一男子毆打妻子 被警方“黃牌”警告

臨朐男子吳某因瑣事與妻子張女士發生口角,並對其進行毆打。接到張女士的報警後,民警向其丈夫開出了告誡書,事後不定期詢問、關注吳某的表現,並告知張女士如再次遭遇家庭暴力,可及時報警或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日前,家住臨朐縣城關街道某村的吳某因家庭瑣事與妻子張女士發生口角,揪扯妻子的頭髮並用空酒瓶對她的臉部進行毆打。張女士不堪欺辱,選擇報警。民警詢問得知,張女士與吳某於2007年登記結婚,婚後不到半年,便遭到丈夫多次謾罵和毆打,由於顧及家庭形象,一直默默忍受。期間,吳某還多次將家中電視、洗衣機等物品砸毀。

民警在核實相關情況後,考慮到吳某的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長並且較為惡劣,隨即將其傳喚到派出所,對他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當場出具了一份告誡書。民警告知吳某,這份告誡書是對他實施家庭暴力、毆打妻子的“黃牌”警告。如果吳某再次實施家庭暴力,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法律的,將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事情處理完後,民警又進行了“回頭看”,不定期詢問、關注吳某的表現,並告知張女士如再次遇到家庭暴力,可及時報警或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記者 宋樹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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