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市昌灑鎮田尾村233畝土地被“退耕還林”

海南文昌市昌灑鎮田尾村233畝土地被“退耕還林”

  河南市場安全網訊 (www.hnscjgw.com) 如果不是2014年那場超強颱風,海南省文昌市昌灑鎮昌茂村委會田尾村的村民還不知道,村裡233畝土地已經莫名其妙被“退耕還林”了。

  日前,收到村民反映情況的來信,記者前往海南文昌進行了調查採訪。

  早在1998年10月,海南文昌九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洲公司)與田尾村及相鄰的林塘村等多個村民小組簽訂合同,租賃千餘畝土地進行農業種植與開發。

  “籤合同後沒多久,九洲公司的人就找來,要我們把合作的土地向國家申請退耕還林,用於開發,還說政府會發放補助資金。”田尾村村民小組長符之雲說,“我們當時拒絕了,後來此事不了了之。”

  2014年7月,超強颱風威馬遜襲擊海南,田尾村是當時重災區之一,不少村民的房屋都被颱風損毀。鑑於當時災後重建的需要,一些村民在與九洲公司合作開發的土地上新建房屋。

  就在這些村民建房的2015至2016年期間,他們收到了來自文昌市林業局下發的《違規用地通知書》,被告知新建房屋用地屬於退耕還林項目用地,在此建房屬於違法行為。

  “我們從來沒有申報過退耕還林,為啥林業局卻說這塊地是退耕還林項目用地?”符之雲等村民當時就懷疑被“退耕還林”了。隨後,村民致電林業局查詢得知,田尾村並無參加退耕還林項目的記錄。

  為此,記者來到文昌市林業局,生態修復室主任韓敏介紹了他們的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顯示,1998年,九洲公司法人代表史某印通過該公司員工林某,找到時任昌茂村委會林塘村村民小組組長的符某保,表示想承包林塘村的荒地用於種植。符某保回去後召集全體村民大會,經集體討論決定,同意和九洲公司簽訂承包合同。

  1999至2003年期間,林塘村經濟合作社分兩次和九洲公司簽訂退耕土地轉包還林合同書、退耕還林錢糧補助分成協議書,上報文昌市林業局退耕還林辦公室,獲批准實施退耕還林。

  “也就是說,這兩次退耕還林申請,是以林塘村的名義進行的,但是其中卻包含了田尾村的233畝土地。”韓敏說。林業局的調查結果初步認定,九洲公司在辦理退耕還林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了《退耕還林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調查結果顯示,2002年至2013年之間,九洲公司以林塘村名義申請的退耕還林涉及田尾村的233畝土地,獲得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共計40800斤谷、11650元種苗補貼、437560元生活補助。“這些糧食和資金卻並沒有發放到田尾村村民手上。”韓敏表示,按照《退耕還林條例》相關規定,文昌市林業局已於2018年10月向文昌市公安局報告此事。

  對此,文昌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林千愉表示,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此事,但因為有的涉案人員已經亡故,案情比較複雜,目前仍在偵查過程中。

  “我們反映此事快兩年了,到現在還沒有人被追究責任。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儘快查清真相,還我們一個公道。”符之雲說。(記者 陳偉光 毛 雷 吉 羽)

  原標題:233畝土地被“退耕還林”(百姓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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