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1/3


前段時間,與一些四十多五十歲的朋友聊天的時候,他們有幾個感慨:


一是,現在的年輕人怎麼這麼啃老,都想著要父母們買房子,結婚沒有父母的幫忙都不行了?我們當初結婚的時候,可是租房的,沒人想過啃老呀。


二是,現在的年輕人怎麼對房子這麼焦慮,為啥不多關注高曉松說的“詩和遠方”呢?人家馬化騰二十多年前賺到五十萬也不是用來買房,而是用來投入廣大再生產了。為什麼要急著買房呢,多拼事業不成嗎?


三是,現在的城市年輕人,怎麼動不動就要彩禮和嫁妝呢,我們當初都是裸婚,沒房沒車沒嫁妝沒彩禮,不也活得好好的?


四是,現在的年輕人,怎麼教育小孩就這麼難呢?我們自己就是隨便放養的,家長也沒文化,不也個個都考上名校了;現在的孩子,還要學區房,還要給小孩上這麼多補習班,甚至還要辭職陪小孩唸書……


這些抱怨都不明白,時代已經變了。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有媽媽吐槽“月薪三萬還是撐不起孩子的一個暑假”


大城市裡房子的價值,不再是你們那時候的單位包分配,也不是商品房初期的十幾二十萬、三五十萬,而是少則三五百萬,多則八百一千萬。年輕人,在結婚的時候,能自己買得起房的人不會超過千分之一。這種價格,普通家庭裡,兩個年輕人加上各自的父母,掏空六個錢包,才能買得起房子的。跟二十年前能比嗎?


而房價,前幾年我們都看到了,每個月的價格都不一樣,一年前你存的錢差十萬就夠付首付了,第二年,你省吃儉用多存了二十萬,首付卻差了三十萬,房價比上一年高了一百五十萬,越來越買不起了。——如果你不爭分奪秒地製造買房的機會,一失足就成千古恨了。


至於孩子的教育問題,早些年的粗放,和現在的精細化教育,早就不在一個層面上了。在微信群裡,我們一群頂尖高校的校友們,都在哀嘆,孩子們真不容易,我們的學二代,以後未必能考上我們現在的高校了。每個孩子都爭相打拼最優質的教育資源,誰要是稍為放鬆一點,學習和排名馬上就掉隊了,馬上就被更多的孩子碾壓了。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之所以談這個,是為了告訴大家:


這個時代的焦慮,不是無病呻吟,而是切切實實地扎到肉裡的。


在這個意義上,經濟活動在人們生活當中就尤為非常重要了。結婚,組成家庭,更是人生當中最最重要的經濟活動,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就是兩家公司的併購;只不過,有的是大公司併購,有的是小公司合併,還有的是大吞小的遊戲了。


誰不認真,誰就會被坑;如果碰上“惡意收購”,沒錢是小事,身家性命都不知在丟哪裡了。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2018年全國的離結比為38%。而2010年我國的離結比為16%,短短8年間,上升了22個百分點。圖源:觀察者網




所以,大家的觀念要改一下了。在大家都很窮的年代裡,可以隨意一點,反正差別不大;但現在這個社會,你早買三個月和晚買三個月的房子,再加上懂不懂運作的區別,你和你的朋友,可以很快地就成為不同的階層,你是平民,他是精英中產。


而結婚,就是這個資產重組過程當中最重要的一環。婚前的各項約定談得好,能讓你們倆的經濟條件錦上添花,收益最大化,雙方父母也高興。談得不好,要麼兩敗俱傷,要麼你被他們家扒了幾層皮,要麼離婚。


以為一切就靠感情、靠激情、靠衝動?這個時代,這與盲婚啞嫁也沒啥區別了吧。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2/3


像我這樣的媒體人,長年要看各種各樣的新聞,只覺一片荒涼。結婚,本來只想好好談感情,但一談到錢,就覺得很難開口。但又必須談。想想看,一方或雙方家庭當中,有數百萬甚至更高的房產和各種財產與股票,而這些房產當中,又有不少部分是自己父母出資的。婚後,又有更多收入和房產的買賣,還有公司經營和負債。再好的感情,這些就可以混在一起嗎?


你聽過兩家公司併購完全不談條件、不看合同,說了一聲,就把雙方的財務全部混在一起玩兒的嗎?不可能。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我先來講幾個故事吧。


2019年3月廣州中院有一個判例,男方父母為兒子出資200萬餘買了一套房子,名字是兒子一個人的;結婚之後,兒子認為這是贈與的房子,想把房子買掉,結果父母把兒子告了,說這是兒子的欠款。於是,夫婦兩人就必須還父母200多萬。正值兩人鬧離婚呢,兒媳相當於一結婚就背了一百多萬的債。人家父子之間,未必真追債;可這個兒媳,倒切切實實地負債了。


2018年5月北京第三中院也出了個判例,男方父母多年前出了270萬給兒子和兒媳婦買房,房屋寫了兩人名字。2017年兒子鬧離婚,男方父母拿出男方一人補籤的借條,借條上並沒有女方簽名。結果,法院認定債務關係成立。也就是說,女方只要離婚,就欠了男方父母一百多萬。


離婚律師吳傑臻分析過:


“婚戀市場裡,最歹毒的是一方父母給夫妻倆100萬首付買房,口頭上說是給的,卻偷偷跟自己子女籤借款協議,利息還不低。等到離婚時,就反口說是借款,連本帶利拿回去,目前司法實踐還有配合之勢。”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今年三月的報道。


這兩個是真實的新聞,我再來說一個通俗一點的例子:


小明和小麗結婚,婚前小明的父母給了他們一百萬付首付買房。房貸呢,小明的父母每個月幫著還。小麗用了三十萬裝修和買車。


兩年後,小麗生了個女孩。婆家不滿意,一年後,小麗又生了一個男孩。於是,小麗不得不辭職在家帶兩個孩子。再過七年,她發現小明長期出軌,小明叫她滾。


小麗發現,房子是小明婚前財產,而房貸也是小明父母付的,房子與小麗一毛錢關係都沒有。而裝修和車子,落地即貶值,小麗投入的三十萬可以說打水漂了。小明說,他的工資全部用來家用了,銀行賬上只有幾千塊錢(其實小麗知道他收入高、財產已被轉移,但毫無辦法)。小麗被要求淨身出戶,可以開走那輛開了十年的車。而且,因為小麗沒有工作,被判不適合撫養小孩。小明一家還禁止她探望孩子。


由於婚姻法的法律精神,已變成了儘可能地隔離財產。而小麗又辭職了,中斷了八九年的職場經驗和工作積累,現在已很難找到工作;而沒有收入或低收入,又是被剝奪撫養權的合理理由。


——小麗是為了真愛,可小明一家,從十年前開始就一直在算計啊。這就是“公司併購”十年,小麗一直都“瞎著”的緣故。


能不能勸說大家都要“真愛”,不要算計那麼多呢?比如說,勸勸小明,不要算計小麗呢?但仔細想一下,小明沒有哪一條違法呀?就算出軌本身,你們看看婚姻法,這也不是過錯(只有與第三者同居,才是構成婚姻法說的過錯,才能適當少分財產)。他能把一個合法的妻子,合法地壓榨到滴血不剩,法律和道德,對小明沒有任何制約,你又打算用什麼勸他?


大家聽過囚徒困境吧?兩個共謀犯罪的人被關入監獄,不能互相溝通情況。如果兩個人都不揭發對方,則由於證據不確定,每個人都坐牢一年;若一人揭發,而另一人沉默,則揭發者因為立功而立即獲釋,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獄十年;若互相揭發,則因證據確實,二者都判刑八年。由於囚徒無法信任對方,因此傾向於互相揭發,而不是同守沉默。最終導致納什均衡僅落在非合作點上的博弈模型。


也就是說,在合作對雙方都有利時,保持合作也是困難的。這大概能說明,小明為什麼要這麼幹。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數據來源:國際勞工組織2017年發佈的《為婦女和工作創造更美好的未來:男性與女性的聲音》調查報告。


不過,有一點不同的是,往往在這些婚姻裡,小明對小麗的底牌是看得一清二楚,而小麗對小明則一無所知。


如果你在一個局當中,至少,你不能當這個信息絕對不對稱的“囚徒”


吳傑臻這本書,並不是教你詐,而是,你們能遵守共同的遊戲規則。就如同他在前言裡面說的,他的太太天天看他的微博,這本書他太太也看,這就意味著,兩人都知道同樣的規則和方法。


真正感情好的人,大家互相信任,遵守同樣的守則,我不佔你便宜,你也不佔我便宜,體貼雙方的付出和難處(尤其是男性要體諒女性在婚姻當中付出的無薪酬的生育和家務勞動),

在結婚前和婚姻當中,有雙方都認同的財產和經濟約定,便是好的。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傲骨賢妻》


3/3



最早知道吳傑臻律師,是在2017年,我在寫一篇關於家暴案的文章的時候,發現有一個非常詳細的大數據《十萬份離婚起訴書,告訴你哪裡的男人最愛打老婆》,在《廣州日報》上發表。這份資料是應用人工智能系統,統計了從2014年到2016年全國法院公佈的94571份一審離婚判決文書,做的數據分析。


我記住了作者吳傑臻律師。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後來,在微博上,我也經常看到吳傑臻律師用各種在實際辦案過程當中和諮詢當中的故事,給更多的女性掰開、揉碎,講述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現在,就看到了他寫出了這本詳細分析和提供大量實戰經驗的新書,非常值得一看。


為什麼一位離婚律師的建議很重要呢?因為,知道經濟規律,知己知彼,能讓你們結一個好的婚。


我在吳傑臻的書裡,看到一個有意思的觀點:婚姻中的剩餘價值。


在他的律師生涯當中,他發現,在要求離婚的客戶中,男性來訪者很少要求女性淨身出戶,而相當多的女性來訪者希望對方淨身出戶或自己分到更多財產。


他開始以為是因為男性出軌多,有錯在先,負疚感重。但後來發現即便女性出軌的情況下,男性也很少要求對方淨身出戶。後來又發現,女性在離婚時總是提到她們對家庭的無償付出。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艾梅柏·希爾德在提交與德普的離婚申請時,稱兩人存在不可調和的分歧,並且要求德普支付配偶贍養費。


不過,在生活經驗當中,吳律師有好幾位律師同行離婚時都是淨身出戶,其中一位已經結了三次婚,兩次淨身出戶。不過,離婚後沒過幾年主恢復元氣,業績仍然蒸蒸向上,很快又重新買了房。


我回想了一下,我也有好幾位男性朋友熟人,他們就是淨身出戶的,不管當初的原因是什麼。但很快,他們就回到之前的生活水平了。為什麼呢?


“我終於發現有一樣東西是對方絕對分不走的,那就是自身的無形資產——可實現財富、地位、名聲等元素的自身價值。”


“婚姻裡的個人要取得這樣的無形資產,並不僅僅依賴自身的能力,還需要依賴配偶在家庭勞務中的付出,正因為配偶承擔了大量的家庭勞務,才能讓另一方從家庭中解放出來,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事業中。”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所以,在傳統的習慣之下,一部分女性當全職主婦,帶孩子、甚至兩個孩子,另一部分女性雖然仍然在上班,但為了家庭有人照顧,不得不投入大量時間在家庭當中,也放棄了出差、外派、擔任重點項目、升遷等機會。但是呢,她的丈夫則因為全無後顧之憂,成就了事業。


原本婚後的財產是共同財產,兩人只是分工不同。但是,一旦感情破裂了,一直在掙錢的、掌握著財產權的那位,願意把一半的錢給這個已經沒有感情的女人嗎?


如果自私一點,讓女人根本不知道錢在哪裡,妻子就算告上法庭,也拿不到錢。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傲骨賢妻》


哪怕是最無私的、最體諒女性的、願意淨身出戶那種男人,十年之後,他的個人能力、賺錢能力、調動社會資源的能力,大幅提高;他還能持繼不斷地賺錢。而他那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中的妻子,則無能力,無資源,賺錢少,只能指望眼前的一筆財富過日子了。


這就是書裡說說的,“婚姻中的剩餘價值本來含有一部分夫妻的共同付出,但在離婚後卻被不從事家務的一方無償獨佔了,這就是一方剝削另一方而獲取無形資產的秘密。”


雖然,這個道理不分男女,但是,絕大部分案例當中,被剝削無形資產的是女性。


婚姻中,女性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看到這裡,女性們還不明白嗎?誰更社會化,誰更能從社會中獲得資源、能源源不斷地掙錢,才是真正的財富。如果你的主職是在家操勞(就算你有工作),那麼,婚姻就在剝奪你的剩餘價值,捆住你的翅膀。


婚姻這件事,本來就很難。惟有雙方都各種尊重對方,尊重對方的利益,也尊重對方的智商,這個遊戲才玩得下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