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關於機動車駕駛證註銷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的公告
連公交警〔2019〕68號
鄒榮海駕駛人: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八條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二)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註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現公告鄒榮海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註銷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請及時到公安車輛管理所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特此公告。
附件:截止2019年11月29日駕駛證註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名單
連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姓名
服務名稱
服務內容
準駕
鄒榮海
A和B類證同責以上死亡事故未構成犯罪註銷
您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駕駛證(352627*1614)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將被註銷。請在本通知後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否則公告註銷的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A2E
閱讀更多 龍巖資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