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做了些什么?

Q:

什么是国家宪法日?

A: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临沭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都做了些什么吧。

宪法日|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做了些什么?

主题党日活动

宪法日|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做了些什么?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12月3日,我院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法治临沭建设”主题党日活动。

宪法日|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做了些什么?

活动共有三项内容,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知识,二是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三是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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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活动

宪法日|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做了些什么?

按照县委的整体部署,12月4日,我院在县文化广场设宪法宣传活动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居民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并重点介绍了扫黑除恶、公益诉讼、认罪认罚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宪法日|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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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张继宾、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晓东及相关领导到现场了解宣传情况。


宪法日|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做了些什么?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法治宣传材料百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十余次,通过面对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进了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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