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涉及2條道路的改建(延伸)
姜堰有地塊要被徵用
主要涉及梁徐鎮(街道)和羅塘街道
共8個村
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1. 土地補償費標準:
農用地27萬元/公頃
建設用地27萬元/公頃
未利用地13.5萬元/公頃;
2. 安置補助費標準:
1.7萬元/人;
3. 青苗補償費標準:
2.7萬元/公頃;
4.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根據實有附著物按泰政規〔2014〕3號文件有關規定的標準補償。
具體用途及涉及的村組看這裡
一
姜堰區興姜大道西延工程
建設用地
徵地位置:
姜堰區梁徐鎮(街道)梁徐村、周埭村,羅塘街道曹家村、城南村
被徵地村(組)及面積:
姜堰區梁徐鎮(街道)梁徐村2個組及村集體土地1.3135公頃,周埭村4個組及村集體土地3.4473公頃;羅塘街道曹家村九組耕地0.5052公頃、其他農用地0.1459公頃,城南村3個組集體土地1.2368公頃。
被徵地村(組)徵地補償安置費:
涉及的農業人口安置辦法:本次共需安置農業人口101人,按泰政規〔2014〕3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二
姜堰區天目路
(東海路一S229省道)
改建工程建設用地
徵地位置:
姜堰區羅塘街道城中村、前堡村、通揚村、朱雲村
被徵地村(組)及面積:
姜堰區羅塘街道城中村五組耕地0.2266公頃、其他農用地0.1155公頃、建設用地0.0059公頃、未利用地0.0542公頃,通揚村4個組集體土地3.3694,前堡村2個組集體土地0.4513公頃,朱雲村2個組集體土地0.8545公頃。
被徵地村(組)徵地補償安置費:
涉及的農業人口安置辦法:本次共需安置農業人口47人,按泰政規〔2014〕3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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