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喝酒次日被抓“大意”司机教训惨痛


因“隔夜酒”被抓的案例已不罕见,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定陶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几天前就查到一名这样的“酒司机”,由于他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受到了更严厉的处罚。

办案民警介绍,事发当天12时40分许,定陶交警大队人民路中队民警在定陶区人民路与定砀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沿定陶区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的轻型货车存在违法行为,随即对其进行拦截。而执勤交警对驾驶员牛某检查时,发现牛某身上有酒味。牛某承认,他在头天晚上喝了不少白酒,休息了一晚,感觉开车应该没事。执勤交警通过对牛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部门表示,由于牛某所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他受到的处罚会更加严厉。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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