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无情事故令心寒 法官解忧获民赞

勉县:无情事故令心寒 法官解忧获民赞

“谢谢法官!谢谢法官!我们拿到了救命钱!”

这是陕西省勉县法院民一庭近日审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原告的丈夫眼含热泪,在充满感激之情的谢意声中将一面“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民一庭的法官以示谢意。

2018年2月11日,当日被告胡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勉县城区与原告李某乘坐他人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原告李某及摩托车驾驶人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勉县骨伤科医院接受治疗,后因伤情较为严重当日被转入汉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共计花费医疗费等各种费用约20余万元,被告只垫付李某一小部分医疗费用。

原告李某为了病情能够得到治疗,花光所有的积蓄后,也只能东挪西借。就在原告李某外伤有所好转的情况下,又被检查出患上严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急需巨额的医疗费用,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这种没有医疗费治疗的状况下,原告诉至勉县法院,请求赔偿。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起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一处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且其旧病未愈又患重疾,面对这种棘手的局面,案件承办法官为了尽快的让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一边想方设法给双方做工作,希望他们能积极面对处理此事,不要让李某即受病痛折磨又感到心寒,另一边不断安慰原告。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宣讲法律及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又督促保险公司及另一方事故责任人第一时间将赔偿款汇至勉县法院执行款专户。一般赔偿款兑付需要原告带身份证、银行卡到法院书写领条进行兑付,但顾及到原告卧病在床,行动不便,法官亲自上门找到原告书写领条及完善领款手续后,将赔偿款40余万元及时兑付原告李某。至此原告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已实现,其病情也能够继续治疗,对此原告及其家人感激非常。

忧心的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虽说事故无情,但办案法官以廉洁高效、公证执法的工作态度,怀揣为民解忧、以情感人的不懈努力下,使一起让双方当事人都苦不堪言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同时也使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赋予他们的暖意。

(记者吕平 通讯员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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