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法院家事法庭有亮点

民和法院家事法庭有亮点

自今年7月份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民和法院川口法庭设立为家事审判庭以来,院党组对家事法庭的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选派法官进行专项培训,并组织法官到有“全国家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的互助县法院等地学习取经。对家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进展,院党组还多次向县委、县人大作了专题汇报。

家事法庭主要审理离婚、子女监护与抚养、领养以及其他与家庭关系相关的案件。家事案件存在审理复杂、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如果处理不当易造成民转刑案件。在短短的五个月的时间里,川口法庭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着力构建了具有民和特色的“调解促和解,调动促执行”的“十字”工作思路和一堵、二调、三兑现、四结案的“一、二、三、四”工作法。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堵。针对离婚案件中夫妻矛盾不大,感情尚未破裂的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实现和好或撤诉,起到了一个堵的作用,在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局面下,这不失为一个亮点。

二调。对离婚案件采取冷处理的同时,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亲友团等多种方式,尽量促成家庭和睦;对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尽量调解离婚,做到了好聚好散。三兑现。对调解离婚并有给付标的的案件,通过充分释法讲理,促使当事人既时兑现,做到了不留后遗症。四结案。对成功调解结案的,及时制作调解文书,真正做到事了案结。

通过“一、二、三、四”工作法,川口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呈现出调撤率高、调解率高、自动履行高的“三高”的特点。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家事案件 361 件,调撤和好260件,调解离婚80件,自动履行77件,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履行标的达100余万元,且无一件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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