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年12月2日上午9时,卢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出庭支持公诉。

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1年以来,以被告人郭某某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卢氏县某小区建设过程中,聚集群众、起哄闹事、阻挡工程,以威胁手段强揽小区建设工程,并向施工企业强要金钱和房屋。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被告人郭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任某某、郭某甲、宋某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马某某、宁某某、张某某等五人为积极参与者,以威胁等手段在卢氏县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该案受理后,由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亲自承办。经认真审查,核实证据,该案被卢氏县检察院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中,检察长郭煜以该案为例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呼吁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恶势力犯罪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共同抵制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闫咏雪、刘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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