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老赖”请举报(黄官祥)

被执行人黄官祥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广西桂平市马皮乡水秀村新地屯48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9)粤0607执4423号

立案时间: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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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官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黄官祥

年龄:48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52523197112283519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9)粤0607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2019)粤06民终9193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退还货款90000元、支付违约金50000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488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户籍所在地:广西桂平市马皮乡水秀村新地屯48号

经常居住地:不详。

案件来源:李泽宏诉黄官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607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6民终91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黄官祥须退还李泽宏货款9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000元。因黄官祥未履行上述义务,根据权利人申请,本院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执行。本院已向黄官祥发出执行通知书等,其未按通知履行义务亦未按传唤到庭报告财产。

联系举报电话:(0757-87393992/18818760161)

联系人: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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