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飛地”法援創新模式獲省裡點贊

由三名資深律師組成法律援助團體,赴嵊泗縣“輪班”提供駐地法律援助,駐島援助律師在辦理援助遇到疑難問題時,將由團隊一起討論分析,若三人無法統一意見,可提交律所全體律師共同商討。現在,南湖區這一“飛地”法援創新模式已經受到省司法廳高度肯定。此項工作舉措,也被南湖區司法局作為創新項目上報上級司法行政部門。

“發明”這種“整所援助”模式的是浙江嘉誠中天律師事務所。今年1月,該事務所參加了一個由浙江省法律援助基金會聯合浙江省律師協會、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組織併發起的浙江律師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活動。

根據原本的志願服務活動要求,每個參與這項工作的律師事務所須派遣一名執業三年以上的資深律師,到指定的公共法律服務薄弱地區駐地提供法律援助一年,這一年省法律援助基金會將提供8萬元的資金補助。

但對於一名資深律師來說,連續“離職”提供一年異地法律援助,意味著原本受理的案件必須中斷,積累的各種資源也要“隔離”一年,而且這一年的收入遠低於原水平,律師本人長期離家心理上也會產生孤單、想家的問題。

浙江嘉誠中天律師事務所考慮到上述種種實際情況,決定嘗試一種新的援助模式,派三名律師“接力”援助,並報銷律師本人和家人來回探望的差旅費,而這三名律師也結成團隊,可以在遇到難題時相互討論,或是向事務所求助。這樣,一舉解決了原本讓律師對異地援助“望而生畏”的問題。

這項舉措經市、區兩級司法局向省司法廳報送,得到了支持和肯定。向全所律師公佈這一方案後,也得到了很多律師的響應,經過一番篩選,最終選定了陳建祥、李康和葛丙鋒三名律師赴嵊泗島支援。

嵊泗島總共只有三名執業律師,其中一人已經轉行,另一人年紀較大,很少接手案件,只負責一些法律諮詢,只有一名律師在承辦案件。

李康是這場“接力跑”的“第一棒”,上島後,迎接他的不僅有法律援助,還有大量普法、諮詢電話和為政府機關提供法律意見等工作。他發現因為律師人數不足,而且幾個離島與縣域間距離遙遠,難以保證足量、高質的普法,當地居民的法律意識與南湖區有一定差距。

比如退伍軍人朱某因一起工程款拖欠糾紛前來求助,因其是因公致殘的退伍軍人,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與李康商議後決定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因為案件的另一方當事人吳某不在嵊泗縣域內,李康律師通過電話聯繫吳某,對案件事實進行核實後,從法理、情理等角度對吳某進行勸導,逐漸使吳某瞭解到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經過多次電話遠程調解,使吳某與朱某達成調解協議,幫助朱某拿到了這筆應得的勞動收入。

陳建祥律師是三名律師中唯一有《海事法》相關經驗的律師。他曾是一名海員,對海事糾紛有一定了解,也是三人團隊中年齡最長者,是團隊的“定海神針”。近日,他從嵊泗法院領到了一份判決書,判決結果是一審法院採納了援助律師的辯護意見,駁回原告起訴。

陳建祥是這起案件的第二個承辦律師,這起案件的首個指派律師是他的“前任”駐島援助律師葛丙鋒。當時,葛律師收到援助指派後,發現受援人魯某是名精神病患,在發病情況下殺死了親子,但免於刑事責任,而其夫邵某為躲避之後雙方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執行,向嵊泗法院起訴要求魯某承擔因殺害兒子的鉅額經濟損失。

考慮到案情複雜,葛律師馬上與“援助三人組”聯繫,經過討論,認為邵某在魯某殺死兒子時是魯某的法定監護人,其起訴的實質是自己告自己,主體有誤。最終,一審法院採納了援助律師的觀點,為受援人魯某爭得了合法權利。

通過這樣的“飛地”法援,南湖區為嵊泗縣帶去了大量便利、專業的法律諮詢和普法服務,直到法援律師們回到南湖區,還常常接到來自嵊泗島居民的諮詢來電,對律師們耐心、專業的服務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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