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語庭審”下基層

11月27日,我院第三人民法庭巡迴到玉水鎮,在巡迴審判點開庭審理原告梁某某與被告柏某某離婚糾紛一案。


“雙語庭審”下基層

(圖為“雙語”庭審現場)

在庭審剛開始中,被告柏某某陳述自己的基本信息情況時,聲音很小,且表達含糊不清。見狀,主審法官當即主動詢問被告是否擅長說漢語。被告表示平時不說漢話,只說布依話。隨即,主審法官陸榮森用布依語與被告進行溝通,並在接下來的庭審中使用布漢“雙語”進行交流,使法庭調查、辯論、當事人陳訴得以順利進行,充分保障了被告柏某某的庭審表達權利。最後,原告梁某某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夫妻感情破裂的主張,且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法庭經調解無效,依法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請。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繼續用布依語對原、被告及他們的三個子女釋法析理,引導家庭成員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幫助,才能建設幸福美滿的家庭。


“雙語庭審”下基層

(圖為“雙語”庭審現場)

近年來,我院第三人民法庭在拓展司法為民服務新領域、新渠道不斷積極探索,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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