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3·14”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上诉案开庭,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上方蓝字,关注“海案线”

污染了绿水青山,受到损失的岂止是金山银山。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武宣“3·14”跨省区非法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自治区高院院长黄海龙担任本案审判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庭履行职务。这起案件是高检、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案件,也是全国首例省区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公益诉讼二审案件。

来宾“3·14”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上诉案开庭,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2016至2017年间,广东惠州市博罗县加得力油料有限公司、佛山市泽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捷升润滑油有限公司、中山市板芙镇实大润滑油调和加工厂、刘尾、黄阿添、刘土义、柯金水、韦世榜等人违法向广西转移废酸油渣,堆放、倾倒和填埋在来宾市武宣县,给污染地造成极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11月8日,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今年1月10日,来宾中院一审宣判,判决博罗县加得力油料有限公司、佛山市泽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刘尾、黄阿添、刘土义、柯金水、韦世榜等被告连带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941.56万元、鉴定评估费252.1万元,并在广西日报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一审宣判后,佛山市泽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黄鸿昌、黄应顺不服判决,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今天的二审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黄海龙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引导双方对案件的事实以及本案争议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对出庭的鉴定人进行询问,各方进行了最后陈述。

来宾“3·14”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上诉案开庭,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海龙

争议的第二个焦点,在佛山市泽田公司内部,环境侵权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还是黄应顺个人的行为,或者说黄应顺和公司,是否在内部也要承担损害的连带赔偿责任问题。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庭履职,他认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所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广西检察机关大力支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但绝不意味着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轻追究或不追究,建议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近150人旁听了今天的庭审。

来宾“3·14”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上诉案开庭,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全国人大代表 黄超

今天的庭审效果非常好,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很好地宣传贯彻了习近平书记“生态文明”的思想,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自治区人大代表 来宾市武宣县县长 吴孝斌

武宣是这起环境污染案件的重灾区,我们直接的处置费,我们县里面就花了1940多万元,我们就期盼着法律能够尽快公平地帮我们追回已经付出的费用。

被告代理人 李旺东

大家各自在政策、法律框架内运行,谁触犯了法律,那一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来宾“3·14”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上诉案开庭,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因案情重大复杂、涉及公共利益,该案将择期宣判。据了解,2016年以来,广西法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来宾市、贺州市等地法院分别对6件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34名被告人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刑罚,有效震慑了犯罪,取得良好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记者:任磊 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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