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件

2019年11月27日上午9时,长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长临长子高速路连结线陶鬲坛广场入口处有十余人堵路,挂横幅打标语,拦截过往车辆,导致道路堵塞,行人和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出警民警极力对其进行劝阻,仍不离场,并干扰民警正常执法,场面一度混乱,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接报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全林高度重视,同政委范倩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在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之后,部分人员被劝离,少数人不听劝阻、蓄意挑衅,执意拦在路中,并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打农民工了”等挑动性语言,试图错误引导围观群众,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王全林副县长当机立断,立即责成我局民警将带头挑事的周某贤、周某波、袁某红等三人依法带离现场,传唤至县公安局进行调查。

经查,带头挑事的周某贤、周某波、袁某红等三人与连接线工程项目部有经济上的纠纷,本是两个部门之间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但违法嫌疑人周某贤等三人却假借为“农民工”讨要工资为名,先后三次纠集工友一起在长临长子高速路连结线陶鬲坛广场入口堵路,采取挂横幅、阻拦车辆通行、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煽动群众等手段,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分别对周某贤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对周某波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对袁某红进行警告,对参与此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件的其余人员进行教育训诫,当事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出深刻的检查。

年关将近,农民工讨薪的事件将会有所抬头,长子县公安局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要自觉依法依规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抓早抓小抓苗头,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确保他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表达诉求要合法,扰乱秩序必追责。

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长子县公安局始终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但对于打着为农民工讨薪的旗号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严肃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编审 | 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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