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资讯: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正式启用 首支拟处置股票正式对外发布

法院资讯: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正式启用 首支拟处置股票正式对外发布

11月26日下午,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启用,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平台发布了第一支大宗股票司法处置公告。这也标志着,上海金融法院创新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正式启动。

法院资讯: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正式启用 首支拟处置股票正式对外发布

公告显示,首支处置的大宗股票为沈某(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93,840,000股股票,为无限售流通股,涉及金额3亿余元。有意向的竞买人可通过上述平台在线申请竞买,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时间截止至12月9日。首支大宗股票的正式竞买将在12月12日当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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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沪市大宗股票司法处置工作研讨会上,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钟明现场解读了金融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及大宗股票司法处置询价竞买规则,包括分拆处置方式、保证金条款、具体参与方式等。

竞买人参与方式包括六大步骤:

查看公告、缴纳保证金、资格确认、登录平台申报、结果公示、支付价款等。

具体竞买渠道为:

交易所会员、自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通过配置账户直接登陆,或通过报盘通道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可以配置账户登录。其他市场参与人想参与竞买,需委托交易所会员代为申报。

大宗股票处置不收取交易手续费,但过户产生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

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功能及操作流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机构投资者、律师事务所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还就具体竞买操作问题现场展开交流探讨。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处置股票公告

(2019)沪74执251号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 处置标的物:沈某(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93,84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瀚叶股份,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226,占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99%。

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2019年12月1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收盘平均价的90%,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二、 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自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盘通道提交竞买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网址:https://sf.uap.sse.com.cn/)进行竞买申报。其他竞买人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会员代为提交竞买申报。

三、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因参与本次竞买导致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超过30%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 本次处置予以分拆处置,每笔最小竞买申报数量为10,000,000股,最小竞买申报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0元,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应当与其拟竞买的最大申报数量相匹配。保证金应于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9日15:30前支付,保证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实际竞买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名称、拟竞买的申报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本院确认竞买资格及竞买申报数量。未支付保证金或未足额支付保证金的竞买出价无效。

竞买结果公布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差额(扣除保证金)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400037190529361)。逾期未支付,本院予以重新处置,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五、 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2019年12 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30。经分拆后剩余的3,840,000股股票,按照最终匹配结果中竞买价格的高低,依次征询竞买人意见,如无人竞买,由本院通过其他方式处置。

竞价由司法执行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匹配,经本院核实后,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布竞买结果。

六、 竞买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余款后,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本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大宗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具体事宜按照《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操作规范》执行。

上海金融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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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文字:练维宇

摄影: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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