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原縣長被公訴!曾被通報“恣意妄為、貪得無厭”

據安徽檢察消息,日前,安徽省靈璧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曾超(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黃山市人民檢察院向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安徽一原縣長被公訴!曾被通報“恣意妄為、貪得無厭”

安徽一原縣長被公訴!曾被通報“恣意妄為、貪得無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超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黃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曾超在擔任宿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靈璧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招標、施工、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徽一原縣長被公訴!曾被通報“恣意妄為、貪得無厭”

今年10月,曾超被“雙開”。當時的通報稱,經查,曾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調整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影響購買住房謀取不正當利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還稱,曾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黨性原則,漠視黨紀國法,肆無忌憚,恣意妄為,利慾薰心,貪得無厭,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變本加厲,嚴重違反多項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

曾超簡歷

曾超,男,1970年1月出生,漢族,安徽宿州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1年10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入黨。

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安徽大學哲學系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學習;

1991年7月至1991年10月,待分配;

1991年10月至1997年10月,原宿州市委宣傳部幹事、科員、副科長(其間: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管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7年10月至2000年2月,宿縣地區行署、宿州市政府辦公室科員(1996年9月至1998年6月在安徽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科員、信息宣傳科副科長;

2002年7月至2006年5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宣傳科科長;

2006年5月至2009年11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督查室副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4年3月,宿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宿州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宿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靈璧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靈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靈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來源 | 人民網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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