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男子私藏雷管、導火索30餘年被行拘

赫章一男子私藏雷管、導火索等危險物品,多年後被發現,最終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11月26日上午,赫章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召開“警民議事會”接到反映,村民郭某某家中至今存放有雷管、導火索等危險物品。接到線索後,民警隨即趕往現場,在郭某某家中發現了三枚雷管和二十多米導火索。

  經詢問,郭某某(男,65歲,赫章縣雙河街道人)如實陳述了三十餘年前村裡組織開山改地時,村裡發給郭某某雷管和導火索用於開山改地,其便將剩下的雷管和導火索私藏於家中的違法事實。

  目前,郭某某已經構成非法存貯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被赫章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公民非法存貯炸藥、導火索等各類爆炸物品都是違法行為;公民若撿到上述物品,應主動上交公安部門,不得私自使用或存貯,否則將面臨法律處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因觸犯《刑法》而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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