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小电驴 人进医院工作丢

前几日,在平阳县鳌江镇,马某因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将自己送进了医院。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当天一早6点左右,在火车站大道胜利路路口,两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路线呈S型。不一会儿,其中一辆竟一头撞上了另一辆电动自行车。

  民警随后在医院找到了脸部受伤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马某,闻到了其身上浓重的酒味。经检测,马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82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醉驾。后经鉴定,马某骑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于机动车范畴,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此次事故不仅让马某尝到了皮肉之苦,还丢了工作,可谓教训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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