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打响“跨地区调解”品牌

前不久,湘乡市泉塘司法所干警远赴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县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这是湘乡市司法行政干警今年赴外省调解的第87起案例。跨地区调解,是湘乡市人民调解工作的亮点,维护了在外务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响了“人民调解”的湖南品牌。

10月中旬,在都安县某项目打工的泉塘镇上湖村刘姓青年意外摔伤,救治10余天后不幸离世。在商谈赔偿标准时,双方分歧较大,死者家属拿不定主意,向泉塘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来回的路上耗时3天,调解仅用了1天,就达成了赔偿协议。”泉塘司法所所长潘景阳告诉我们,把争议的焦点放在法律框架内逐一化解,双方心服口服。

湘乡每年外出务工群众有数十万之众,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湘乡市推出了跨地区调解制度,“矛盾纠纷在哪里,人民调解就到哪里”。据介绍,把跨地区调解当作制度来安排,在省内乃至国内其他县(市)区都不多见,这项创新举措赢得了事发地同行的点赞。

今年8月中旬,湘乡市育塅乡花坪村村民刘某,在广东省英德市为当地村民张某建房时触电身亡。因赔偿标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僵持不下,事情越闹越大,令当地政府颇为头疼。8月23日下午,育塅司法所所长王建琼赶到当地后,先说服死者家属将尸体送往殡仪馆,纷乱的场面得到控制。之后,这位在基层司法所干了21年的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通宵达旦和双方“谈判”,天微亮时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

当地调处了3天没有任何进展,湘乡女司法所长一个晚上就解决问题,这让英德当地参与调解的干部不由得伸出大拇指:湖南的“人民调解”真有一套。近几年,湘乡市司法行政干警到广东、广西、青海、贵州、湖北、江西、内蒙古、新疆等地跨地区调解,精准有效的调解帮助当地快速化解难题,维护了地方的和谐稳定,为湖南的“人民调解”工作赢得了口碑。

只要群众有需求,无论何地,都能提包就走。湘乡市司法局局长刘明说,湘乡的司法行政干警作风硬朗,调解时不分昼夜连续作战。据了解,今年已调解87起案件,主要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和工伤(亡)待遇纠纷,调解成功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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