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光镇:成功调解上草市修路占地纠纷

我要说

  屯溪区屯光镇上草市村村民徐晶晶反映,村里欲修一段水泥路,占用她家地。为方便村民出行,她家曾放宽路面。如今,村干部与她家因地的宽窄产生异议,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

记者调查

  11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徐晶晶。因其正在上班,徐晶晶委托母亲徐金花和表妹领记者察看现场,村委会主任张金良随行。由山坡而下,一条沿着田地的小路蜿蜒通向山边,工人正在浇筑水泥路。到达小路尽头,徐晶晶母亲指着一块菜地说,这就是她家的地,上面是水库,可养鱼。在水泥路中央划有一条白线,徐金花说让出的地测量过,村里答应补偿几百元,也和她商量过,但没达成一致意见。她几乎天天来看,11月18日因下雨没来,没料想村里就浇路了,她不能答应。

  张金良向记者出示一张证明,上写“兹有上草市村竹坞庄后塘路(具体位置:九组徐金花户农田田塝沿线道路),为方便村民出行及劳作,经上草市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将对该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徐金花户表示,该路原有宽度只有70公分左右,但据不少村民反映,此路原有宽度至少为1-1.2米。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向广大村民征求意见,证实该路原有宽度超过70公分,望村民积极表达意见。”记者看到,证明上面有10余位村民签字。张金良说,修路是公益事业,按照当地征地标准,徐金花让出的土地应补偿600多元。都是同村村民,应相互体谅。此前,徐金花姐夫跟他讲,徐金花已经答应。闻听此言,徐金花当即否定。

我来办

  争论不下之际,记者劝大家冷静,回村部坐下再议。在村会议室,村党总支书记徐美云告诉记者,修路是为村民办实事,但要严格按政策办事。11月15日,她与徐金花就让地一事商量过,徐金花口头答应。随后,徐美云按照当地征地标准计算出补偿价格为600多元。徐金花说,那日,村干部约她商议,她在路上跌倒,数日未去上班,至今没有痊愈,这怎么算?于是,场面再次陷入僵局。记者随即联系屯光镇联村干部吴涛,正在撰写材料的吴涛很快到达村部,此时离下班不过10多分钟。吴涛向当事双方了解情况后,先是阐明政策,随后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并答应徐晶晶表妹帮助联系施工人员加固鱼塘。徐美云说,如果村干部在商量过程中真有过激言辞,她表示道歉。最终,经过一番入情入理的劝说,村委会与徐金花达成了一致协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