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警服,證件警械一應俱全,儼然一位人民警察,本以為自己遇到了“守護神”,殊不知這竟然是個害人的“騙子”!我們一起來看看是怎麼回事?
今年九月份,市民小謝遇到了一名自稱是“龍巖市公安局某部門民警”的王某。
市民 小謝
在籃球場上認識的 他剛開始是沒有
後面就開始說他是警察
他身上有穿著警服 還有警銜
還有佩戴一些警用設備
龍巖市公安局曹溪派出所民警 詹智樅
他們約出來見面談過幾次話
喝了幾次茶打了幾次球之後
雙方互相建立起一種比較信任的關係
小謝對王某警察的身份深信不疑,沒多久這名“警察”王某便商量一起合夥做生意。
市民 小謝
認識十多天吧 他說有個項目
可以一起合作一下
合作做二手手機
就是他是說從香港代購手機回來
然後到大陸轉手之後會賺中間的差價
他又是以他警察的身份來證明
就這樣,小謝前後陸陸續續投資了8萬元。本以為一切都會向著美好發展,然而一段時間過去了,小謝始終沒有收到王某給的“甜頭”,起了疑心。
市民 小謝
因為他給我們的真實身份
跟他給我們的名字是不一樣的
可以知道對方的實際名字
龍巖市公安局曹溪派出所民警 詹智樅
也就9月份認識的 在10月多的時候
感覺不對 因為一直投錢進去
但是都沒有收到回報
然後就開始尋逼問嫌疑人
嫌疑人後面就沒辦法
出來見面說答應他說要還錢
但是還不起 被害人就懷疑
對他身份就起了懷疑了
當小謝發覺上當受騙後,找到王某並報警。隨後,警方對王某租住的出租房實施搜查,現場查獲偽制警察夏執勤服2套、警銜1副、警用腰帶1條等警用物品。據王某交代,這些警服和警用裝備都是通過網上購買獲得。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龍巖市公安局曹溪派出所民警 詹智樅
在見過幾次以後 嫌疑人會有
帶著一些警用的這種裝備出現
比如手銬 辣椒水這樣子
被害人看到這些東西以後
對他身份就更不會懷疑
就算他嫌疑人說有開一個手機店
被害人在完全沒有看到這個跟手機店
有關的任何東西的前提下
他也會相信 也會把錢轉給嫌疑人
前前後後有兩個被害人
一共轉了12萬左右的錢給嫌疑人
在我國的《刑法》裡,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刑法》第279條規定:構成招搖撞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王某的行為顯然觸犯了《刑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警方也提醒市民:交友須謹慎,要提高自我安全防範意識,當遇到類似情況時,務必要注意分辨事情的真假,學會利用法律的武器,如發現被騙,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
龍巖市公安局曹溪派出所民警 詹智樅
投資方面的事情 一定要心裡有數
不能因為你知道對方什麼身份
有可能對方給你的身份是假的
你一定要看到實際的東西
眼見為實 也不能就直接簡單地
把錢就直接轉過去 肯定要跟合同
具體的收條這些具體的清楚一點的東西
這樣才比較不容易被騙
(龍巖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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