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遠洋船員降稅

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促進海運業發展,適應國內對海產品較快增長的需求,借鑑國際做法,從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對一年在船航行超過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個稅應納稅所得額。

重大利好!遠洋船員降稅

實際上,關於我國海員降稅的問題,在業內早有討論。

從2014年開始,全國政協委員、河北遠洋董事局主席高彥明,就多次提交關於免徵我國國際海員在船工作收入個人所得稅的提案。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總工會副主席許振超也曾表示,航海很辛苦,海員一出去,便常年見不著家人,連電話都不能打,掙的都是“辛苦錢”,但是海員工資免稅問題,一直沒能解決好。“這個問題如果能夠解決,將提升海員職業的吸引力,不然越來越沒人願意幹。”

他還認為,雖然運輸情況在發生新變化,但海員職業將長期存在,全社會需要海員。他建議說:“在謀劃海員稅收等各項政策時,要本著人性化的原則,多從現在這一代海員的具體情況來考慮,讓海員有獲得感、安全感。”

在2018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遠海運集團董事長許立榮也提出,希望減免遠洋海員的個人所得稅。

許立榮表示,減免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是國際通用的慣例,我國應與國際接軌。“如果我們繼續堅持改革開放,就要跟國際接軌,更何況接軌的內容對我們有利,並不增加額外負擔。”

事實上,當前航運企業普遍面臨招人難的困境。許立榮解釋說:“以前海員很吃香,沿海港口城市都有海員俱樂部,但現在招人很難,要到邊遠地區招,而且生源質量不好。”他認為,海員在全球流動,一個船員可能在船上工作10個月,在家裡的時間很短,“並不能享受國家提供的許多公共服務,所以應該進行減免,這是通用的辦法。”

重大利好!遠洋船員降稅

2019年“兩會”期間上,依然有不少委員代表,為海員權益奔走。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員建設工會主席丁小崗建議,出臺海員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穩定海員隊伍,提升海員職業的吸引力,從而促進我國海運業健康有序發展。

他表示,考慮到海員的職業特點以及為世界經濟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國際上通行減免海員個人所得稅政策。

參照國際慣例,1999年,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遠洋運輸船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的通知》,對海員個人所得稅實行減免,起徵點實際按每月4800元執行,相當於當時陸地職工(800元)的6倍。

之後,陸地職工個稅起徵點標準作過幾次調整,2008年、2011年和2019年分別提升至每月2000元、3500元和5000元,但是海員的個人所得稅一直未作相應調整,當前我國已無任何稅收優惠。

他認為,當前海員稅收政策與航運事業的發展目標不適應,帶來一系列不利影響,因此,研究制定適應當前發展形勢的海員稅收優惠政策,勢在必行。

此次,在業界人士多年奔走呼籲後,政策終於落地,無疑將極大提升海員的幸福感,提振航運業信心,進而促進我國航海事業的更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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