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於擬將連城縣姑田溪口新利機磚廠繳存的生態保證金轉為財政專項收入的通告

 經查,連城縣姑田溪口新利機磚廠未按要求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經研究,擬不予返還其繳存的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本息共計人民幣壹拾萬零柒仟貳佰伍拾壹元柒角叄分(¥107251.73),轉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專項收入。

  若有異議的,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攜帶有關資料向我局反映(聯繫電話:0597—3320370)。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保證金擬轉為礦山地質環境專項收入情況表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於擬將連城縣姑田溪口新利機磚廠繳存的生態保證金轉為財政專項收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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