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英烈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

全省首例英烈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浠水檢察機關指控獲法院支持

11月20日,由浠水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公開開庭審理。縣人民法院支持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當庭判決被告人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未依法履行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責令其採取補救措施,捍衛英烈尊嚴,保護文物古蹟。

全省首例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公益訴訟人出庭指控

浠水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2011年8月,浠水縣團陂鎮十三廟紀念碑由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縣城鄉規劃局)批准團陂鎮十三小學新建幼兒園申請,並頒發了《建設規劃許可證》,該規劃許可距紀念碑座外圍僅11.7米,侵佔了十三廟紀念碑保護範圍內土地。團陂鎮十三小學幼兒園建成投入使用後,完全遮擋了紀念碑入口方向視線。而且,由於進入紀念碑園區必須由幼兒園內經常被鎖住的一個小側門進入,導致通往紀念碑園區的道路被侵佔,阻礙了社會公眾瞻仰、悼念英雄烈士,進而損害了十三廟烈士紀念碑的文化價值。

全省首例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詢問證人

對此,2019年6月,該院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該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從而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然而,該院在跟進監督中發現,紀念碑所在地的團陂鎮政府付諸實踐積極整改,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其違法規劃行為仍未採取有效整改補救措施,致使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狀態依然存在。

全省首例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代表委員、人民監督員觀摩庭審

為了捍衛英烈尊嚴,保護文物古蹟,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該院按照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要求,根據行政訴訟法、文物保護法和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於9月26日依法就該案向浠水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全省首例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青年幹警觀摩庭審

11月20日,縣法院經過開庭審理,依法查明瞭事實,支持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並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當天,縣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公安局、生態環境局等20多家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和團陂鎮政府相關負責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等120餘人參加庭審。

全省首例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庭審現場

據悉,這是該院今年依法提起的第二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也是全省首例英烈保護和文物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此舉彰顯了該院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堅定決心,踐行了“做實行政檢察”的職責使命,為推進法治平安浠水建設提供了“檢察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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