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一瓶125ml的小酒帶來的服刑加鉅額醫藥費

喝進去幾滴美酒,流出來無數血淚,一瓶125ml的江小白可以帶來團聚和歡樂,但是如果“江小白”喝的時間不對,會給自己帶來傷害以及服刑加鉅額醫藥費。

事件回顧:一年前的深夜接到一起報警求助

2018年10月27日晚上8點11分左右,縉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新碧中隊接到報警稱:縉雲縣五雲鎮新民路6號小車單方事故,有人受傷。接警後,當日民警迅速帶隊奔赴現場,只見現場一輛小型越野客車撞到濤濤集團門衛的牆上,車頭已經變形,駕駛員被困在車內。救護傷員是處理交通事故的第一要件,但駕駛員正好被方向盤卡主,上下動彈不得,民警只能一邊安慰駕駛員,給他遞水喝,一邊聯繫專業救援人員。後來在消防隊、施救人員和周圍群眾幾十人的合力下,終於將駕駛員救出,緊急送到鈄氏傷科醫院。

民警細心詢問謊言後背的真相浮出表面

將現場清理完畢,民警到鈄氏傷科醫院瞭解病情,問駕駛員宋某,車上有幾個人,宋某說一個人,但邊上還躺著幾位傷員,他們又在用方言交流,一個疑團在民警心中產生,“會不會是一車人”。經過仔細調查,宋某和其餘兩位兩位老鄉都是一車人,一起受的傷,因為宋某被卡住,他們提前送到醫院了。宋某為何要說謊呢,難道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後隱藏著什麼。經過多方認證,發現宋某涉嫌酒後駕駛,民警遂對其進行了抽血。受傷的陸某因傷勢較重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另一傷者代某也傷勢較重,但能開口說話,經詢問,代某說晚上他們幾個人一起喝酒,喝完酒準備回家,而宋某也喝了酒,是駕駛員。因三人都有傷,民警便讓他們先看病。

迫於壓力傷者主動交代事件過程

事故的第二天,傷勢較輕的宋某主動到中隊來交代了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經過。原來事故當晚他們一幫人從永康前倉出發一起到黃碧街美食城吃晚飯。期間每人都喝了不少酒,其中宋某喝了一瓶125ml的小酒還有一瓶啤酒,屬於酒喝得較少那一位。而酒足飯飽之後他們準備回永康,喝酒之前陸某開了一輛小型越野客車過來,不知何故,喝了酒之後的陸某就將車鑰匙交給了宋某,而宋某以為自己喝著這點酒沒事,抱著僥倖心理就帶著陸某和宋某上路了。不料在濤濤集團門口,因為對車況不熟悉,誤將剎車當油門,車子就像失控的野馬一頭撞在了濤濤集團門衛的牆上,在門衛值班的兩位老大爺正好和車子面對面,幸虧牆體是花崗岩,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事件處理結果:因酒駕服刑加鉅額醫藥費

2018年11月8日,經麗水市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鑑定,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78mg/100ml,宋某危險駕駛案被立案偵查。2018年11月09日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縉雲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同時陸某由於傷勢嚴重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先在鈄氏傷科醫院治療,後轉院至金華市中心醫院,最後到杭州市明州康復醫院治療,前後花去鉅額醫藥費。而代某由於脊椎錯位也前後花去五萬餘元醫藥費。因為一起就餐的都是安徽老鄉,陸某和宋某是表兄弟關係,曾經坐在一起吃飯的不是親戚也是“兄弟”,為了給陸某治病,大家也是比較慷慨,就是代某自己花去五萬餘元藥費,還是出了二萬給陸某治病,在一起吃飯的每人都出了幾萬,最少的也一萬,而宋某因為是駕駛員大頭就落到了他的身上,前前後後出了幾十萬,幸運的是陸某也漸漸好起來。2019年9月陸某人體損傷程度經縉雲縣公安局法醫鑑定為重傷二級。

2019年10月23日,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縉雲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目前在縉雲縣看守所服刑。

警方提醒:在中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後駕車有關,酒後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主要是酒精會麻痺人體機能,包括視覺、觸覺、判斷和操作能力、疲勞程度等等,讓駕駛行為變得危險。“飲酒後,一些人容易出現超乎尋常的‘自信’,自認為還能夠開車,對酒駕危害重視程度不夠、防範心理較差。人在聲、光等刺激下反應時間延長,無法準確判斷距離和速度。人會出現睏倦、短暫睡眠等情況,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為此,我們的額廣大駕駛員們不要有任何僥倖心理,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好習慣,既安全自己,又安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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