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車拋錨 來幫忙的“好心人”身上藏“貓膩”

高速路上車拋錨 來幫忙的“好心人”身上卻藏著“貓膩”……

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破壞他人車輛,再駕車跟隨,待被害人車輛拋錨後,主動幫助把車輛拉回修理廠維修。看似遇到了“好心人”,實則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由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起訴的汪某、郭某涉嫌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破壞交通工具罪一案,在江寧區法院宣判,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判決已生效。

好好的車怎麼突然拋錨了

而且維修要花上萬元?

2018年1月1日早上九點多,崔女士從河南固始上高速趕往浙江嘉興,十二點左右到達南京江寧某服務區。休息了半個小時之後繼續開車,行駛一段路後,發現車輛報警並冒煙了,崔女士急忙把車停在了應急道上。正當她準備給高速車輛救援隊打電話時,後面跟來了一輛黑色本田轎車,車上下來一男子,自稱姓汪,是修理廠員工,正從前面路段搶修回來,可以免費幫她把車拖回修理廠,如果不嚴重的話,七八百元錢很快就能修好。崔女士著急回嘉興,於是就同意將車交給汪某他們維修。

到了修理廠,汪某告訴她,車輛發動機拉缸了需要大修,費用大概六千來元。剛才說只要七八百,這一下子要六千多,擔心被“坑”的崔女士趕忙打電話給愛人,打算把車拖回浙江修。此時汪某勸她,拖車會進一步加重損壞,如果擔心費用的話,可以便宜一些,修理廠也可以派車送她回嘉興。崔女士著急回嘉興,只好同意六千多元的修車費。汪某收了500元“友情價”車費後,派車將崔女士送到嘉興。然而,第二天,崔女士卻不斷收到對方發來的車輛修理需要的零件圖片,修車費用也在不斷增加。直到1月3日,對方報來的修理費用達到了15000元。

從七八百元漲到15000多元,這讓崔女士心中的疑慮越來越大。從河南固始出發一路都沒什麼問題,怎麼進了一下服務區,車輛就拉缸了呢?而且當時車子壞的時候,感覺剛停到應急道上不到一分鐘,自稱修理廠的員工就過來了,這是不是太巧了?崔女士的愛人周先生一聽也覺得不對勁,於是1月3日趕到江寧某高速公路服務區。

通過監控,周先生髮現,妻子的車開進服務區後,剛離開車輛,一名男子拿著工具蹲在妻子的車下面搗鼓了十來秒鐘。周先生拍了照片發給愛人看,結果崔女士一眼就認出那名男子就是免費幫她拖車的男子,於是立即報警。警方根據線索很快控制了汪某、郭某、張某三人。其實,有相同遭遇的不只是崔女士一人。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裡,三人在多個服務區作案多起,有些被害人直到接到警方電話才知被騙。

汽修廠的生意難以為繼

三個老闆動起了歪腦筋

汪某原本是個頭腦靈活的汽車修理工,在常州某汽車修理廠打工時認識了郭某和張某。由於生意慘淡,2017年5月,汪某、郭某、張某三人合夥在南京市溧水開發區開設了一家汽車修理廠,並僱用了王某某、李某甲、李某乙等幾名員工。

2017年底,見生意難以為繼,三人動起了歪腦筋,準備到高速公路服務區“拉生意”。

這個生意怎麼拉?其實三個人都心知肚明。因為地緣優勢,修理點離常(州)合(肥)高速很近,每次選派兩人駕車到附近服務區觀察等待,看到獨自駕車的外地牌照車輛時,趁駕駛員下車休息,一人負責望風,一人迅速鑽至他人車底,破壞汽車水管、水泵、皮帶等零件。被害人駕駛車輛繼續行駛時,他們駕車跟隨,待被破壞車輛拉缸熄火後,再裝作是在高速上搶修事故車輛的修理廠員工,主動上前攀談車輛維修。由於他們作案選擇的都是外地車輛,一般被害人都著急趕路,不知不覺就著了犯罪分子的“道”。

2017 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間,僅檢察機關查明汪某、郭某、張某等人實施的犯罪事實4起,與被害人約定維修費用共計人民幣2.6萬餘元,已收取人民幣2000元。公安機關偵查後,向江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破壞交通工具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為啥以破壞交通工具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釋理說法

本案提起公訴的為什麼是破壞交通工具罪,而不是詐騙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

據承辦檢察官李弋介紹,汪某等人犯罪行為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破壞車輛行為,汪某等人在高速服務區破壞汽車水管或水泵皮帶,導致水泵不工作,進而導致發動機過熱拉缸,本質上使車輛發動機遭到破壞,屬於汽車主要部件,可能導致輪胎不轉,引起側滑,特別是高速行駛的車輛可能引發追尾,引發重大交通事故。所以,汪某等人的行為既危害公共安全,又侵犯被害人財產權益,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和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法條競合,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重法優於輕法的原則,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第二階段為隱瞞真相騙取修理費的行為,符合詐騙犯罪構成。二行為屬於手段行為和目的行為的牽連關係,按照擇一重罪處罰的原則,應認定為破壞交通工具罪。

最終,汪某等人為自己的不法行為付出了代價,檢察官也給大家提個醒:駕駛員在高速服務區休息時應提高警惕,不要將車輛停在偏僻處,有條件情況下,人員輪流離車休息。當車輛遇到交通事故或故障時,切莫因為焦急心態而亂了方寸,一定要通過官方渠道報警或求助救援,不要隨意相信陌生人提供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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