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阿旗交警:男子任性不思悔改 二次醉駕再進牢房

赤峰阿旗交警:男子任性不思悔改 二次醉駕再進牢房

2019年11月19日下午,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對年內兩次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李國某,再次移送起訴至人民檢察院。

2019年2月21日14時30分許,駕駛人李國某酒後駕駛蒙D92***號小型轎車行駛至天山鎮富龍燃氣公司西側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對其人體血液乙醇含量司法鑑定,李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3mg/100ml,已達到醉酒標準。犯罪嫌疑人李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於居住地。並在此案偵查終結後,移送起訴至人民檢察院。

犯罪嫌疑人李國某在第一次醉酒駕駛被查處後,不但不認真反思自己的過錯,反而在案件辦理期間,於2019年10月31日19時10分許,二次酒駕與賽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雙方車輛損壞。事故發生後,經對犯罪嫌疑人李國某人體血液乙醇含量進行司法鑑定,其結果為:297.75mg/100ml,已達到醉酒標準,再次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9年11月1日,犯罪嫌疑人李國某因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被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11月16日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立案調查並對其執行刑事拘留;11月19日將此案移送起訴至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檢察院,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