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象湖镇长塔村原村委会主任詹木冬弄虚作假、谋私逐利问题

做人要讲诚实,不能弄虚作假,当干部更要如此,这既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纪党规的直接要求。

然而,詹木冬却不以为然,2016年4月,在协助象湖镇政府审核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款申请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以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及家庭困难为由,用妻子的名义,以父亲早年自建的土坯房为居住地申请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款。

为骗得造福工程补助款,他擅自篡改房权证登记时间,且隐瞒其家庭在2006年、2010年已另有购置房产的情况。2017年7月,共骗得补助款9000元。

同时,2016年3月,在确定贫困户过程中詹木冬优亲厚友,将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二哥詹某秀一家6人列入国定贫困户,致使詹某秀违规获得扶贫补助款共计22.66万元。

2018年11月,詹木冬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退回其违纪所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