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大型钞票清分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银行大型钞票清分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大型钞票清分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RH-GK201901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66194589,661940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661948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先生、张先生 66194589,661940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招标标的

1、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包一(编号:RH-GK2019019-1):

本次采购10台钞票清分处理设备,配置在中国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适用于全部包次)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次招标将按照项目包次分别组织供应商报名、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和签约、履约环节的工作。

包一预算:35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件领取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7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发放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

发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领取方式:文件领取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文件费用:免费

(参与多个包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照项目包次分别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鼓励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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