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蕪湖」天網恢恢,懸賞兩萬的黑幫大姐大終落網

「早安·蕪湖」天網恢恢,懸賞兩萬的黑幫大姐大終落網

今日導讀

☆安徽“攜號轉網”本月底正式提供服務

☆懸賞兩萬的黑幫大姐大終落網!

☆國考筆試將於24日舉行

男子水塘釣魚意外觸電身亡

供電公司被判擔責30%

「早安·芜湖」天网恢恢,悬赏两万的黑帮大姐大终落网

天氣預報

蕪湖市氣象臺早間預報

(2019年11月19日06時)

今天白天到明天早晨晴到多雲,

東北風3-4級,

氣溫3~13℃,

明天白天到夜裡多雲,

氣溫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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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兩萬的黑幫大姐大終落網!

11月17日晚,在無為縣某居民小區一處住房,當潛逃3年多、被鏡湖警方發佈“懸賞通緝”的女逃犯張瑩瑩見到民警時,驚慌而詫異,這名曾經的“黑社會大姐大”終於低下罪惡的頭顱。

今年10月22日,鏡湖警方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懸賞通緝27名網上在逃人員,總計懸賞近40萬!信息發出後,平安蕪湖、警探、中國警察網及全國30多個地市公安機關微信予以轉載,形成強大的通緝陣勢,給在逃人員及家人施以巨大震懾力。引發廣大人民群眾關注,先後有300餘名各地群眾積極與警方聯繫、諮詢、舉報線索。

期間,警方接到群眾舉報重要線索,被懸賞2萬元的在逃人員張瑩瑩可能藏匿在無為縣某小區。

為獲取張瑩瑩潛藏的具體地點,辦案民警結合群眾舉報線索,多次赴該地點及其家人住地摸排、跟蹤,很快有了重大發現——張瑩瑩的家人偶爾會帶其孩子去某小區一出租房。經調查,該住房常年門窗緊閉,室內居住人員身份不明,足不出戶,十分詭異。

民警綜合各方信息並結合多日蹲守確定,張瑩瑩即居住此處,決定對其實施抓捕。

「早安·芜湖」天网恢恢,悬赏两万的黑帮大姐大终落网

11月17日晚19時許,時機成熟!民警破門而入。此時的張瑩瑩身穿睡衣正在客廳,見到民警,驚慌而詫異,隨即束手就擒,全然失去昔日“黑社會大姐大”的“風采”。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張瑩瑩是無為縣人。數年前,張瑩瑩作為丁紹萍、周幫海等人的黑社會組織骨幹成員,多次參與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暴力犯罪,形成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對當地社會風氣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2015年,鏡湖警方對此案展開偵查,鎖定該黑社會犯罪事實後,依法將該黑社會組織成員實施抓捕。丁紹萍、周幫海等56名涉案人員落網,而張瑩瑩潛逃。2016年4月26日,張瑩瑩被鏡湖警方上網追逃。

2018年2月13日,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幫海、丁紹萍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公開宣判。涉案的主要被告人丁紹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5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6個月不等的刑期和罰金。

今年10月22日,鏡湖警方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懸賞通緝27名網上在逃人員,張瑩瑩名列其中,被懸賞2萬元。得知自己被“懸賞”之後,張瑩瑩寢食難安,終日閉門不出,門窗緊閉。

天網恢恢,最終落入法網!

2 安徽“攜號轉網”系統上線試運行

本月底正式提供服務

記者從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獲悉,安徽省“攜號轉網”系統已經上線試運行,為11月底正式提供“攜號轉網”服務做好準備。

據介紹,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一部署,安徽電信、安徽移動、安徽聯通已完成“攜號轉網”系統建設改造,相關係統已於11月10日起上線試運行。各電信企業將分階段、分區域逐步開放“攜號轉網”服務申請,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和改進用戶體驗。

“攜號轉網”服務是指在同一本地網範圍內,蜂窩移動電話用戶變更籤約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而用戶號碼保持不變的一項服務。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11月11日發佈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不得有妨礙服務、干擾用戶選擇、阻撓攜轉、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比較宣傳、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表示,試運行期間,有意辦理“攜號轉網”的用戶可向當地電信企業諮詢相關情況,各電信企業應在用戶辦理前進行系統試運行風險提示。

此外,試運行期間,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將密切跟蹤監測運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督促電信企業不斷優化“攜號轉網”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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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筆試將於24日舉行

18日起可打印准考證

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9年11月24日,從11月18日起到11月24日12:00,報考人員可以打印考試准考證。

如何打印准考證?

1、完成報名確認後,報考人員應在2019年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

2、選擇“考生考務入口”(或報名確認及准考證打印網址)進入,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登錄報名確認及准考證打印系統。

3、仔細閱讀《准考證打印須知》,閱讀完畢後,勾選“我已閱知並同意”。

4、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准考證打印注意事項》,閱讀完畢後,勾選“我已閱知並同意”。

5、點擊“下一步”按鈕,顯示報考人員的准考證信息,點擊“打印”按鈕,即可完成准考證打印。

公務員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必須帶齊准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監考人員將在考前20分鐘左右宣讀有關的考試注意事項,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場。

3、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考生須按要求將題本上的條形碼貼到答題卡相應位置,否則,該科目考試成績為零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4、嚴禁將手機、計算器等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否則將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5、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6、不能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考場,不能損毀試卷、答題卡,否則按有關規定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7、不能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不能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否則按有關規定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8、必須遵守考場規則,報考人員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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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水塘釣魚意外觸電身亡

供電公司被判擔責30%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意外總是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發生,本該是回鄉探親的悠閒假期,可誰承想竟與至親陰陽相隔。意外失去親人已讓人悲痛欲絕,得不到賠償更讓受害人家屬難以接受。

本案受害人何某某是南陵人,他在杭州娶妻生子,每年閒暇時會回老家探親。2018年5月,何某某在探親期間前往離家不遠的戴匯林場對面的水塘釣魚,久久未歸。當天中午十二時許,同樣去該水塘釣魚的謝某某發現池塘邊躺著一具屍體。報警後,警方通過現場勘察,結合一同出警的法醫確認:死者手掌及腳底有電流斑,基本符合電擊死亡的特徵,判斷受害者有大概率是電擊身亡。

何某某確認死亡後,其家屬多次向當地的供電公司反映情況、要求給予合理賠償均未果。2018年6月,何某某家屬向南陵縣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南陵縣法律援助中心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指定安徽皖陵律師事務所王律師為何某某家屬提供法律幫助。

為及時瞭解案情的事實情況,王律師在死者家屬帶領下,來到事發地點勘察。經觀察發現死者從馬路走到釣魚的地點要經過大約五十米左右的荒地,路旁長滿了有一人多高的雜草,在案發地的電線杆上實際上是有警示標誌的,但早已經被周邊野蠻生長的雜草擋住,如果不去仔細翻找是看不到任何警示標誌的。且通過肉眼觀察,該高壓電線距離地面大約只有

四五米的距離,最終測算結果為事發地點與高壓線路最高處為5.36米,最低點僅為5.02米,均達不到DLT 5220-2005 10kV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中規定的“非居民區1KV-10KV高壓線路離地距離不應低於5.5米”的硬性規定。

法援律師結合現場情況和從各方瞭解到的信息,基本認定何某某死亡的原因應該是在轉移釣魚地點的過程中沒有收起魚竿,魚竿在行走途中碰到了高壓電線造成觸電身亡。律師爭取協商,法醫鑑定人員出具一份死亡證明,證明其大概率是電擊身亡,但沒有給確切的鑑定結論。

本案立案後,南陵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律師代表原告,提出被告方對何某某的死亡有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結合上述事實和經過法院及三方訴訟代理人的現場查勘,明確了死者觸電線路的產權屬於第一被告當地供電公司所有,律師認為第一被告理應承擔相對更大比例的賠償責任。

經審判長查看事發現場並核實相關情況後,南陵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本案系高度危險責任糾紛案件,應當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雖然被告於事發地點設置了警示標誌,但由於疏於管理已經難以識別,且高壓電線懸掛高度不夠。考慮到本案受害人的自甘風險,具有相當程度的自身過錯,因此法院依法酌情判決,確定被告供電公司對原告的各項損失承擔30%的賠償責任,約26.9萬餘元。一審判決後,被告單位不服,提起上訴後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法律援助的幫助下,意外身亡的被害人家屬拿到了應有的賠償。

大江晚報記者 顧婭 實習生 周子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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