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人被查!多人受處分

山西:2人被查!多人受處分

中國大唐原紀檢組副組長王元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大唐原紀檢組副組長王元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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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春簡歷

王元春,男,漢族,陝西韓城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入黨。

1986年7月至1999年9月,歷任韓城發電廠鍋爐分場工人、生技科專工、鍋爐分場副主任、主任、生技科科長、副廠長、工程師;

1999年9月至2001年4月,任寶雞發電廠副廠長;

2001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西北電力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西安灞橋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歷任韓城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大唐韓城第二發電公司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6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大唐韓城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山西分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歷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山西分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黨組書記、總經理;

2013年7月至2017年8月,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副組長、監察部主任;

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副組長;

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紀檢組副組長。

晉中市原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如洪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晉中市原工商局黨組

書記、局長張如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晉中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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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如洪簡歷

張如洪,男,漢族,1961年2月出生,天津河西人,大學本科學歷,1982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政協

第四屆晉中市委員會委員。

1982年12月至1984年9月,太原市河西區工商局工作;

1984年9月至1987年6月,太原市萬柏林管理所副所長;

1987年6月至1988年10月,太原市河西區工商局市場科副科長、科長;

1988年10月至1991年3月,太原市河西區和平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1991年3月至1994年3月,太原市河西區工商局副局長;

1994年3月至1998年10月,太原市河西區工商局局長;

1998年10月至2000年11月,太原市工商局河西蔬菜批發市場工商管理處處長兼太原市萬柏林分局局長;

2000年11月至2002年10月,太原市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2年10月至2005年1月,忻州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5年1月至2016年10月,晉中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晉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4月免職。

晉中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人防系統腐敗問題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人防系統腐敗問題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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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典型案例

1.昔陽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石立軍濫用職權等問題。2014年,石立軍作為昔陽縣分管人防工作的副縣長,授意他人違規批准2個項目人防工程進行易地補建,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77.201萬元。此外,石立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石立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2.市人防教育訓練基地原主任丁宇華貪汙挪用公款等問題。丁宇華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30萬元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便利,貪汙人防教育基地資金96萬元。此外,丁宇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丁宇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3.靈石縣政府辦副主任田英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田英在任靈石縣人防辦主任期間,未組織編制全縣人防工程總體建設規劃和計劃;對有關項目未要求同步配建人防工程、監督辦理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組織驗收人防工程;違規批准不建不繳、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項目;不認真履行審批職責,致使某項目人防工程少建232.808平方米,漏繳易地建設費34.9萬元;對某項目人防工程欠徵的9.065萬元未追繳,對漏徵的8.45265萬元未發現。2019年9月,田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平遙縣城鄉規劃局原副主任科員範玉莉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4年10月、2015年2月,範玉莉作為時任平遙縣城鄉規劃局行政規劃審批股負責人,在該縣兩個項目未取得人防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審核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19年7月,範玉莉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有的黨員幹部在人防工程審批中濫用職權,肆意妄為;有的在人防資金管理中損公肥私、中飽私囊;有的在項目監管環節無視規定,失職失守等。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大同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典型案例

按照大同市“幹事創業精氣神不夠,患得患失,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工作安排,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如下:

山西:2人被查!多人受处分

4起典型案例

1、原城區社保中心主任張偉明在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6年1月至11月,張偉明在任原城區社保中心主任期間,發現該單位職工谷某某長期無故不上班的問題後不處置不報告,導致谷某某仍照常領取工資,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張偉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天鎮縣賈家屯鄉副鄉長馬忠等人在養老保險辦理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賈家屯鄉武家山村黨支部書記薛佔福、將軍廟村黨支部副書記賀俊業在負責農村養老保險辦理工作期間,未按規定上報武家山村張某某和將軍廟村郭某芳、郭某先的申請資料,導致3名村民長達一年未領取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月,薛佔福、賀俊業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賈家屯鄉分管養老保險工作的副鄉長馬忠履職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2月,馬忠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雲岡區水務局副主任科員李生海不正確履職致使河道被汙染問題。李生海在負責十里河河道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對入河排汙口不規範、上游生活汙水直排入河、生活垃圾堆積河道問題監管不力,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李生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平城區政府採購中心招標組組長鄭敏招投標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11月21日,鄭敏在組織實施某單位所需機掃車輛掃刷採購項目招標會議過程中,在監督人員未到會的情況下,不報告不請示,違規將無監督人員簽字的評標結果遞交主持人宣佈。2019年7月,鄭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監審 | 梁 豔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山西新聞聯播

綜合整理 | 山西公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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